欧盟REACH法规新增15个高关注度物质
仪器信息网 · 2011-05-30 10:45 · 53628 次点击
2009年12月4日,据CHEMICALWATCH的消息,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成员国委员会达成一致意见,将新一批共15个物质确定为高关注度物质,即SVHC。ECHA预计,这15个物质正式归入SVHC清单的时间为2010年1月。届时,SVHC清单中的物质将增至30个。
新增15个物质的名称以及常见用途如下表所示:
物质名称CAS号常见用途
蒽油90640-80-5
橡胶制品,橡胶油,轮胎
蒽油,蒽糊,轻油91995-17-4
蒽油,蒽糊,蒽馏分91995-15-2
蒽油,含蒽量少90640-82-7
蒽油,蒽糊90640-81-6
高温煤焦油沥青659969-93-2用于涂料、塑料、橡胶
丙烯酰胺79-06-1絮凝剂,胶黏剂,土壤改良剂,造纸助剂,纤维改性与树脂加工剂
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工业绝热、密封、防腐材料;电热装置绝缘、隔热材料;仪器设备、电热元件的绝缘和隔热材料;汽车行业隔热材料
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
2,4-二硝基甲苯121-14-2制造染料中间体,炸药,油漆,涂料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84-69-5树脂和橡胶的增塑剂,广泛用于塑料、橡胶、油漆及润滑油、乳化剂等工业中
铬酸铅7758-97-6可用作黄色颜料、氧化剂和火柴成分,油性合成树脂涂料、印刷油墨、水彩和油彩的颜料,色纸、橡胶和塑料制品的着色剂
钼铬红(C.I.颜料红104)12656-85-8用于涂料,油墨和塑料制品的着色
铅铬黄(C.I.颜料黄34)1344-37-2用于制造涂料、油墨、色浆、文教用品、塑料、塑粉、橡胶、油彩颜料等着色
磷酸三(2-氯乙基)酯115-96-8阻燃剂、阻燃性增塑剂、金属萃取剂、润滑油、汽油添加剂,以及聚酰亚胺加工改性剂
上述15个物质被列入SVHC清单之后,意味着更多的企业必须为这些物质承担相应的义务。
对企业的要求:
2010年1月起
物质:如果物质被归入SVHC清单之中,则物质供应商需向他们的客户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SDS)。
混合物(即配制品):如果混合物本身不被分类为危险,但是其中至少含有一种SVHC,且单个SVHC的质量百分浓度在非气态配制品中不低于0.1%,体积百分浓度在气态配制品中不低于0.2%,则供应商在收到混合物的接收者的请求时,必须提供一份SDS。
物品:物品中含有SVHC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时,则供应商需向物品的接收者提供其可获取的充分信息,或应消费者请求,在45天之内向其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
2011年6月1日起
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总量大于1吨/年的SVHC,必须完成向ECHA通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