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将年内出台

  仪器信息网 ·  2011-05-30 10:59  ·  32019 次点击
《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制定中,如果顺利《方案》年内可能出台,《方案》中对铅冶炼企业的整治,有两项内容变化最大。
据中国经营报9月12日报道,环保部部长周生贤9月2日对外宣布,环保部正在会同发改委等八部委抓紧制定《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将对重金属工业及有色金属加工业工业废水最高容许排放标准值,重新严格界定,另外,《方案》将对铅冶炼厂当前普遍应用的“烧结机”进行彻底淘汰。
有企业人士分析,这两块内容将对铅冶炼工业影响最大,为此,《方案》出台后,我国铅工业将面临实质性的洗牌。
报道援引环保部一位官员称,如果顺利《方案》年内能出台,下一步还要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
报道称,虽然《方案》正在编制中,但是大部分内容已经完结。《方案》中对铅冶炼企业的整治,有两项内容变化最大。第一是重金属工业及有色金属加工业工业废水最高容许排放标准值要有大的变化,比之前更加严格;第二是从较落后的烧结工艺入手,为此,大部分铅冶炼厂目前普遍应用的“烧结机”将面临淘汰。
中国淘汰重金属行业落后产能将对未来产业格局产生影响,报道援引河南豫光集团市场部的张放月称,淘汰落后产能可以遏制混乱的市场,也给大型企业提供了兼并重组的机会。实际上,目前关停的铅冶炼厂都是规模比较小,工艺相对落后的企业,这对大型铅厂则是一个机遇。
周生贤近日表示,要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集中检查重点区域、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和环境安全隐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污染严重和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予以关停;对不能稳定达标的(0)(0)评论此篇文章其它评论发起话题相关资讯财讯论坛请输入验证码
(0)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坚决把住有色金属冶炼业的环境准入关,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涉重金属企业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开工生产。
2007年3月10日,国家发改委颁布了《铅锌行业准入条件》的产业政策,铅锌行业的准入条件提出: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单系列铅冶炼能力必须达到5万吨/年(不含5万吨)以上;单系列锌冶炼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年及以上,按发改委的目标,力争到2010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将精铅年产能控制在400万吨以内,锌年产能控制在500万吨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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