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公告】*ST远东风险管理制度

  仪器信息网 ·  2011-06-24 10:10  ·  31922 次点击
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1、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2、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3、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4、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5、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管理制度thldl.org.cn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1、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2、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
3、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
4、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第五条按风险能否为公司带来盈利机会,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
第六条按照风险的影响程度,风险分为一般风险和重要风险。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为风险管理制度第一道防线;审计监察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风险管理制度第二道防线;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为风险管理制度第三道防线。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公司各部门按照公司内控部门制定的风险评估的总体方案,根据业务分工,配合内控项目组识别、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确定风险反应方案。
2、根据识别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反应方案,按照公司确定的控制设计方法和描述工具,设计并记录相关控制,根据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修改完善控制设计。包括:建立控制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控制文档和程序文件等。
3、组织控制制度的实施,监督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收集、分析控制缺陷,提出控制缺陷改进意见并予以实施。对于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除向部门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外,还应向公司董秘办公室反馈情况,以便公司监控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4、配合审计监察部等部门对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分(子)公司、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和职责分工的设置,分别参照上述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公司风险和风险管理制度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应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部门及分(子)公司。
第十二条在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战略风险失控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并收集与公司相关的宏观经济政策、技术环境、市场需求、竞争状况等方面的重要信息,重点关注本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编制这些战略、规划、计划、目标的有关依据。
第十三条在财务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收集与公司获利能力、资产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指标的重要信息,重点关注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第十四条在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收集与公司产品结构、市场需求、竞争对手、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对现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进行监管、运行评价及持续改进,分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现状和能力。
第十五条在法律风险方面,广泛收集国内外公司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案例,收集与公司法律环境、员工道德、重大协议合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公司风险评估主要经过确立风险管理制度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目标制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反应等五个基本程序来进行。
第十八条确立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理念和风险接受程度是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
1、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理念是公司如何认知整个经营过程(从战略制定和实施到公司日常活动)中的风险为特征的公司共有的信念和态度。公司实行稳健的风险管理制度理念,对于高风险投资项目采取谨慎介入的态度。
2、风险接受程度是指在追求目标实现过程中愿意接受的风险程度。一般来讲,可将风险接受程度分为三类:"高"、"中"或"低"。公司从定性角度考虑风险接受程度,整体上讲,公司把风险接受程度确定为"低"类,即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采取谨慎的风险管理制度态度,可以接受较低程度的风险发生。公司的风险接受程度选择也与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九条目标制定是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的前提。必须首先制定目标,在此之后,才能识别和评估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并且采取必要的行动对这些风险实施控制。公司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合规性目标和财务报告目标四个方面。目标确定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计划,符合深交所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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