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制度--岳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仪器信息网 · 2011-06-24 10:15 · 44656 次点击
1、兼职原则:根据校外教育的特点,受聘教师为兼职教师。
2、对口原则:受聘任教师管理制度与其所带科目,要做到专业对口。
3、动态原则:考虑到校外教育班级设置的动态性,兼职教师的“进出”遵循动态原则。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中心管理,具备良好师德。
2、具备专科以上的学历。特殊学科和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
3、具备教师资格。特殊学科和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1、受聘教师管理制度thldl.org.cn在接受聘任前,须填写《岳西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师受聘申请》,并随同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交到中心办公室。
2、中心根据班级设置情况,本着“择优选用”的原则,确定兼职教师。
3、确定聘用教师管理制度与中心签订聘书。一期一聘,培训班一期结束,聘书自行终止。
4、继续受聘的教师,重新签订聘任合同及责任书。
1、原则上每课时20元。另根据教师的学历、任职资历、教学能力及在家长中的知名度核定课时费,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2、负责社团管理的教师,根据社团特点确定其补助金额,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3、聘任教师管理制度工资及各项奖励在每期期末一并发放。
4、中心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有突出表现的教师,按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优先续聘。
①考勤奖:满勤200元,具体见《教师考勤制度》
②优秀教师奖:见《教师业务考核及优秀教师评选制度》
③吸引学员奖:
a、老学员(原班学员数必须五名以上)留续率(留中心即可)达到50%以上奖励100元,每增长10%递增50元,即达到100%奖励350元。
b、本期学员数超过招生信息表中所定人数的,增加一名学员,每课时奖励1元。
④指导教师奖:所指导学生获县级比赛一等奖,教育系统内比赛奖励教师10元,教育系统外20元。获市级比赛二等奖奖励教师20元、一等奖30元。获省级比赛三等奖奖励教师30元、二等奖40元、一等奖50元。国家级60元以上。
5、中心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聘任:
①、不能按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②、开班四周后,发放家长意见调查表,由学员及家长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议,“不合格”票数达到有效票数的10%以上(含10%);
③、师德有缺陷,体罚学生,所带班级在上课或开展活动期间出现安全事故;
④、不遵守中心管理制度或不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⑤、在外私自办班。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校外教育,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者和传播者。
二、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师德,发扬奉献精神,敬业乐业,尽职尽责。
三、遵循校外教育规律,坚持教书育人,充分发挥教学的德育功能。
四、善于学习,善于总结,敢于探索,敢于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提高校外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五、树立正确教学思想,遵循校外教育的教学原则,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灵活运用中心现有的教学设施,注重基础,培养能力,开发智力,发展个性,努力提高青少年儿童的文化、艺术、科学素养和学习积极性。
六、爱并尊重学员,循循善诱,诲人不倦,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热情指导,关心每个青少年儿童的成长;不歧视、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员;不侮辱学员人格;制止有害于学员的行为,保护学员身心健康。
七、热爱中心,关心集体,服从领导,尊重同事,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谦虚谨慎,诚实正直,乐于助人,为全县校外教育争创荣誉;不损人利己,不骄傲自大,不搞自由主义。
八、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得在课堂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在教育教学场所吸烟。
九、尊重家长,热情待人,与家长、社会紧密配合,共同教育学员;不得要求学员及其家长为自己办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