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成本管理制度
Baike · 2011-06-25 09:21 · 33520 次点击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一门学不完的科学,是项目成败的关键,怎样抓好项目成本管理,增强项目管理人员对成本管理的责任心、降低成本,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率与经济效益、企业必须健全完善的管理机制。用管事,用成本管理制度管人。
近几年来我公司对成本管理控制,曾提出多种方法,同时也制订过一些措施制度,最终有的与实际不符,也有的没有可操作性和严肃性,半途而废。
目前各级政府、部门都在提倡建设节约型施工,树立节约型行业形象,针对我们民营企业来讲应该抓在前面,这是直接影响到我们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遵照胡锦涛“四实”要求,即“抓实事、讲实话、出实招、见实效”,我们现所订制度就是出实招见实效,使之成为“看得见、摸得着、能实施”。
临时设施及文明工地的搭设由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工程的周期、总工程量总人数)综合考虑,画出平面布置图并做合理的经济分析后交总师室、工程部审批签字后再予搭设,不得随意搭建。随意变更审批方案(无变更审批手续)搭设的按平方面积造价,对项目部进行处罚。
施工技术方案由工程师根据图纸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及项目特点进行编制。编制时对施工方法、施工工序、机械的选型及布置认真,进行优化,在准备阶段就把好成本的第一道关,力求做到经济合理、操作性强、必须通过总师室、及有关部门审核后方可施工。对特殊专项的工程应有详细专项的施工审批方案。凡不按方案施工或无变更审批手续擅自施工的,对有关主要负责人每人处500~5000元罚款。
工程进度与之间有着必然的同步关系,不仅是投资者的效益,也是施工的直接经济效益(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租赁、损耗等)一律按所签订(甲、乙双方确认)合同工期执行。如因项目管理问题造成工期拖延所产生的费用,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在工期延误期间的工资不予计算。
为了更科学合理地安排人工,各一律按劳动定额用工执行,杜绝不合理的非定额用工,由于气候影响发生的定额外用工必须与书面或电传到预算科认可。为配合房产销售所用人工每月必须由甲方签证,再予考勤。对于因工程衔接不上,项目部为稳定工人超出定额用工(补贴人工)等,必须提前打报告到公司再作决定,否则由项目部自行消化。
1、木材、夹板按预算员审核项目经理签字控制进货入库,凭木工翻样(施工员兼)对各班组逐阶段的用量数据发料(领料单必须由生产经理或预算员签字)。
2、仓库必须把各班组所领用的数量签单,在分项工程结束前汇总后交预算员,待班组结帐时按核定的损耗率结算,按制度奖罚。
1、按施工翻样,预算员审核,项目经理签字的申购单进货。按项目部划分的幢号、区域,以班组为单位分类堆放(班组协助收货,废钢筋各班组单独堆放)。
2、仓库必须把按批所进场的规格、数量办好领料单,领料单必须由班组长、项目经理签字,交预算员,待班组结帐时按核定的损耗率结算,结算数量由公司钢筋翻样审核,按制度奖罚。
1、除2005年7月份公司管理制度上所规定外,对项目在施工中实际所发生的如:灯泡、太阳灯管由值班电工、煤锹、泥桶、扫帚凭自己所在班组长领条,生产经理签字,领用时一律以旧换新。
2、对于劳动车内、外胎、漏电器及小型工具等由机修工、值班电工领用,领用单由项目经理签字。一律以旧换新,仓库集中堆放、项目仓库保管员阶段性报基地核实报损,否则公司不予报损。
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做到物尽其用,增资节源,对所有主材,根据项目结构类型的不同(木材、钢筋、钢管、扣件、小型卡)按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工程承包责任书的损耗率进行指标总量控制。
1、三大主材(木材、夹板、钢筋)按施工翻样控制。对各项目所用的地方材料(黄砂、石子、砖、商品砼)四大类按定额耗用逐阶段控制,如发现超出预算数量的,马上追朔其原因,追究责任(如供应商问题,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是项目收料问题,由收料员负责,是操作原因,由施工班组负责索赔)。
2、水泥、干粉砂浆、界面剂、粘结剂一律采取领用制,由班组申请,生产经理审核,向仓库领用。
3、对于项目所用的一般装饰材料一律按预算耗用量控制结算,在班组合同签订时作为约束条款。如大理石、踏步砖、地砖、墙面砖、马赛克、花岗石一律由供应商现场翻样送货,按实结算。(在清包合同中已有条款)
1、经营部、合约采购部所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补充说明)复印件交一份项目部。
2、项目部把合同复印后交一份项目工程师、一份质量员。
3、项目工程师、质量员按合同所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款式进行跟踪验收,对不符合设计规范、图纸要求及合同约定的一律拒绝在工程上使用。(特别是隐蔽工程要存有现场施工照片等原始记录)
4、项目工程师、质量员发现存在第三条问题的立即通知公司质量科、技术科、合约采购部来现场作鉴定。确定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的,根据情节、态度按进场数量进行双倍处罚,或取消其专业分包资格直至合同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