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HB145法案对儿童珠宝产品中的镉含量制定严格限量

  Baike ·  2011-06-25 09:29  ·  39563 次点击
2011年5月19日,美国马里兰州州长批准通过了HB145法案,对十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珠宝产品中的镉含量制定了严格的限制。马里兰州成为继加州、康涅狄格州、伊利诺斯州和明尼苏达州之后对儿童珠宝中的镉进行限制的州。新法案将于2011年7月1日正式生效。以下表格为镉禁令的具体内容:
州法案/法规(提案)号适用范围要求生效日期加州Chapter313(SB929,Statutesof2010)六岁以下儿童珠宝总含镉量≤300ppm,测试方法为EPA3050B、3051A和30522012年1月1日康涅狄格州PublicAct10-113(SubstitutedHouseBill5314,Session2010)12岁以下儿童珠宝总镉含量≤75ppm2014年7月1日伊利诺斯州PublicAct96-1379‘Cadmium-SafeKidsAct’(HB5040,Session2010)12岁以下儿童珠宝:油漆或表面涂料或可接触到的底层涂料可溶镉含量≤75ppm,测试方法为ASTMF9632011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马里兰州Chapter578(HB145,Session2011)十三岁以下儿童珠宝总镉含量≤75ppm2011年7月1日明尼苏达州Chapter347(SF2510,2010session)6岁以下儿童珠宝:金属或塑料零部件的表面涂层或可接触到的底层涂料可溶镉含量≤75ppm,测试方法为ASTMF963制造商和批发商:2011年1月1日起零售商:2011年3月1日起在该法案中,儿童珠宝的定义为任何为十三岁或以下儿童设计或使用的珠宝(包括小饰品、手镯、吊坠、项链、耳环、戒指或其他珠宝合成物)。而受到《美国2008消费品安全改善法案》(CPSIA)镉暴露条例规管的玩具则可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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