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体系

  仪器信息网 ·  2011-11-15 09:40  ·  17074 次点击
欧盟层面负责食品安全的主要机构有:
1.欧盟的健康和消费者保护总司(TheHealthandConsumerProtectionDirectorateGeneral)
2.欧盟食品安全局(EuropeanFoodSafetyAuthority,EFSA)
3.欧盟食品链及动物健康常设委员会(StandingCommitteeontheFoodChainandAnimalHealth,SCFCAH)
其中,有关食品安全法规的实施由欧盟的健康和消费者保护总司负责。欧盟于2002年决定设立并于2004年正式成立的独立的科学咨询机构一一欧盟食品安全局,它不具备制定规章制度的权限,只负责为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提供风险评估结果,并为公众提供风险信息。食品链及动物健康常设委员会设立于2002年,它属于规制性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是由成员国的代表所组成,委员会的主席是由欧盟委员会所派代表来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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