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曲霉素限量标准
仪器信息网 · 2011-11-15 09:42 · 37364 次点击
委员会条例(EC)No1881/2006,设定食品中某些污染物的最高含量中规定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M1)的最高限量值。
委员会条例(EC)No401/2006,制定采样方法和分析方法以官方控制食品中毒枝菌素含量中规定了毒枝菌素包括黄曲霉毒素的取样和分析方法。
委员会决定2006/504/EC,对从某些第三国进口的存在被黄曲霉毒素污染风险的某些食品实施特殊管理条件,为了使相关权威机构根据委员会决定2006/504/EC更好的对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管理和控制,2009年3月,欧盟发布相关机构根据EU法规对黄曲霉毒素控制的指导文件,该文件也适用于对决定2006/504/EC没有规定的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控制。
2007年,欧盟发布委员会决定2007/459/EC,该决定对决定2006/504/EC进行了修订。
欧盟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限量标准具体如下:
食品
最大残留限量(ug/kg)
B1
B1+B2+G1+G2
M1
在供人类食用前经过分类或其他物理处理的花生
8.0
15.0
—
在供人类食用前经过分类或其他物理处理的坚果
5.0
10.0
—
直接供人类食用的花生、坚果及其制品
2.0
4.0
—
在供人类食用前经过分类或其他处理的水果干
5.0
10.0
—
直接供人类食用的水果干
2.0
4.0
—
所有谷类和谷类制品,包括加工谷类制品。
但不包括:
在供人类食用前经过分类或其他处理的玉米;加工谷物制品和婴幼儿、儿童食品;专供婴儿的医用特殊膳食。
2.0
4.0
—
在供人类食用前经过分类或其他处理的玉米
5.0
10.0
—
未加工牛奶、热处理牛奶、奶制品加工所用牛奶
—
—
0.050
下列各种调味料:
辣椒(整的或磨碎的干辣椒,包括辣椒、辣椒粉、红辣椒)、胡椒(包括白胡椒和黑胡椒)、肉豆蔻、生姜、姜黄
5.0
10.0
—
加工谷物制品和婴幼儿、儿童食品
0.10
—
—
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牛奶
—
—
0.025
专供婴儿的医用特殊膳食
0.10
—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