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恶英和二恶英类多氯联苯
仪器信息网 · 2011-11-15 09:45 · 37360 次点击
委员会条例(EC)No1881/2006,设定食品中某些污染物的最高含量中规定了食品中二恶英和二恶英类多氯联苯的最大限量值。
欧盟食品中二恶英和二恶英类多氯联苯的限量标准具体如下:
食品
最大残留限量
二恶英总量
二恶英类多氯联苯总量
下列动物的肉和肉制品(不包括可食用下水):
牛和羊
家禽
猪
3,0pg/gfat
2,0pg/gfat
1,0pg/gfat
4,5pg/gfat
4,0pg/gfat
1,5pg/gfat
包括牛、羊、家禽和猪等陆生动物的肝脏和制品
6,0pg/gfat
12,0pg/gfat
鱼和水产品的肉及其制品,不包括鳗鱼。
最大残留限量适用于甲壳类动物,但不包括蟹肉和龙虾以及类似大甲壳类水产品的头部和喉部
湿重4.0pg/g
湿重8.0pg/g
鳗鱼肉及其制品
湿重4.0pg/g
湿重12.0pg/g
未加工牛奶和牛奶制品,包括乳脂
3,0pg/gfat
6,0pg/gfat
鸡蛋和蛋制品
3,0pg/gfat
6,0pg/gfat
下列动物的脂肪:
牛和羊
家禽
猪
3,0pg/gfat
2,0pg/gfat
1,0pg/gfat
4,5pg/gfat
4,0pg/gfat
1,5pg/gfat
混合动物油脂
2,0pg/gfat
3,0pg/gfat
蔬菜油和脂肪
0,75pg/gfat
1,5pg/gfat
水产品油脂(直接用于消费的鱼身体油、鱼肝脏油和其他水产品的组织油)
2,0pg/gfat
10,0pg/gfat
鱼肝脏及其制品,不包括水产品油脂
—
湿重25.0pg/g
委员会条例(EC)No1883/2006规定了食品中二恶英和二恶英类多氯联苯的取样和分析方法。
2006年2月,欧盟发布委员会建议2006/88EC,规定了如何降低饲料和食品中的二恶英、呋喃和二恶英类多氯联苯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