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能产品生态设计要求(EuP)
仪器信息网 · 2011-11-15 09:45 · 34850 次点击
1.EuP指令概况
2005年7月6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制定耗能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指令2005/32/EC(以下简称EuP指令,现已被ErP指令替代)。EuP指令作为集成产品策略框架的一部分,考虑了产品在整个生命循环周期对资源能量的消耗和对环境的影响,对耗能产品提出了最低能效标准框架性政策,通过强化生态设计改善产品的性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指令规定欧盟成员国应在2007年8月11日前完成符合本指令所需的国内立法及行政规定。
EuP指令所涵盖的产品范围非常广。根据欧盟EuP指令条文内容所示,原则上包括所有投放市场的耗能产品,生成、转换及计量这些能源的产品(不包括运输工具),以及用于装入耗能产品中、并在市场上作为独立部件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部件。产品消耗的能源包括电能、固体燃料、液体燃料和气体燃料。
该指令生效后,欧盟委员会对暖气与热水设备、电动马达系统、家庭与服务业的照明设备、家用电器、家庭与服务业的办公室设备、通风与空调设备等提出了环境化设计的实施指南。
该指令的提出旨在创造一个完整的法规架构,作为产品环境化设计的基础,并希望由该指令达到以下四个主要目标:确保EuP在欧盟地区内部的自由流通;提升这些产品的全面环境绩效,以保护环境;有助于能源的稳定供应,并提升欧盟经济体的竞争力;保护工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2.EuP指令的符合性评估
耗能产品在上市及使用前,其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人应确保该产品已按照EuP指令附件IV“内部设计控制”和附件V“符合性评价管理体系”进行评价,通过评价的耗能产品在上市或开始使用前,加贴CE标志。
制造商或其欧共体授权代表应按照指令附件VI出具符合性声明。与符合性评价及宣告相关的文件应在该耗能产品最后一件产品制造完成后,保存10年,在接获会员国的要求后10天内提供该文件供查验。
如果耗能产品的制造商不在欧盟境内,并且在欧盟境内无授权的代理人,则其进口商要承担以上确保相关产品通过符合性评价及保存相关评价与声明文件的责任。
3.EuP指令的实施措施
EuP指令并不是针对具体产品要求的指令,而只是一个框架指令。欧盟将按照这一指令中的相关规定,制定进一步的有关产品要求的指令,称作“实施措施(implementingmeasures)”。
EuP指令规定了随后制定实施措施的准则。首先在耗能产品的选择上,要选择销售贸易量很大,对某方面的环境影响重大,在没有花费过多成本的情况下,能够显著地改进EuP对环境的影响,并应该考虑欧盟的环保优先项。对于措施的内容来说,应该考虑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产品的性能不能受到明显影响,不能对健康和安全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应该对消费者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特别是不能够对消费者的采购能力以及产品的生命周期成本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要考虑到不应该对制造商的竞争力(包括在欧盟以外的市场上的竞争力)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
EuP指令的第15条规定了考虑制定实施措施的耗能产品需要遵循的原则:在欧盟市场具有一定的销售和贸易规模(每年20万套以上);该产品对环境有重大影响(如欧盟第Ⅵ次环境计划所指的对环境重大影响的四大领域:气候变迁、自然及生物物种多样化、环境健康及生活品质、自然资源及废弃物);在不需要增加过多成本的条件下有较大的改善环境影响的潜力。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欧盟的环境优先政策(如温室气体排放)。
EuP指令第21条通过对涉及最低能耗要求的几个耗能产品指令的修订,指定现行指令92/42/EEC、96/57/EC和2000/55/EC分别成为住宅用热水锅炉、家用电冰箱以及荧光灯镇流器关于使用中能效的实施措施。同时以上作为实施措施的指令在未来的修订或废止时,将按照EuP指令第19条第(2)款所规定的决策机制框架来执行。
理事会指令92/42/EEC,关于使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的新型热水器的能效要求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2000/55/EC,关于荧光灯镇流器能效要求欧洲议会与理事会指令96/57/EC,家用电冰箱、冷冻箱和组合箱的能源效率要求
4.EuP指令的惩罚措施
EuP指令相关惩罚措施主要有:耗能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欧盟授权代理人负有按照成员国所制订要求,使相关产品符合本指令要求的责任;如果不符合规定的状况持续,成员国将会要求从市场中撤回该产品;成员国相关当局在做出以上禁止或者限制决定时,除应向公众公布外,也应通知包含执委会及其他成员国在内的相关各方,并阐述理由,同时对受此决定影响的一方,告知可寻求的法律援助途径和期限;执委会在接获相关通知后,应即刻征询相关各方意见,并征求外部独立专家的技术性建议。如果执委会认为成员国的决定无合理依据,应立即通知成员国,并将意见透过欧盟的公报进行公告;如成员国的决定所基于的执行措施协调性标准有缺陷,应立即依照指令第10条的规定,征询相关委员会的意见,宣告维持、限制或者撤回该标准。必要时,执委会可授权欧洲标准机构修改相关的协调性标准。
5.研究活动
为了对EuP指令的实施做好充分的准备并促进耗能产品生态设计的应用,欧盟委员会发起了一系列研究活动。
(1)耗能产品生态设计的标准化
2004年1月,欧盟委员会向欧洲标准化组织CEN、CENELEC和ETSI发出授权其开展耗能产品生态设计领域标准化工作规划的命令(M341),即确定目前哪些标准可以作为EuP指令的技术支持。CENELEC和CEN分别对此做出响应,成立工作小组并指定专门的技术委员会,结合各自负责的标准化领域开展研究,于2006年向委员会提交了研究报告。EuPM/341号命令——CENELEC的最终报告CENELECTC111X环境技术委员会的报告回应EuPM/341号命令的CEN报告
(2)“耗能产品生态设计方法”研究("Eco-designofEuPmethodology"study)
“耗能产品生态设计方法”研究由欧盟企业总司发起,其目标是制定一套评估方法,应用该方法可以评估各种特定耗能产品是否满足EuP指令的要求以及满足的程度如何。2005年12月,承担该研究的荷兰VHK公司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MEEUP方法报告、MEEUP产品案例报告和MEEUP项目报告。“耗能产品生态设计方法”研究最终报告MEEUP产品案例报告MEEUP项目报告
(3)“电视机生态设计相关的环境、技术和市场分析”研究
该项目于2004年6月由未来技术研究院(联合研究中心所属)、英国AEA科技公司,以及欧洲工业联合会等机构合作实施开展。研究详细描述了电视机产业的技术发展趋势,通过基于生命周期的产品环境影响数据分析,提出了用于预测产品环境性能的指标和影响因子的方法,推荐企业结合“标杆”理论来推进省能电视机产品研发和营销规划。电视机生态设计研究报告
(4)EPIC-ICT项目
项目全称“关于以个人计算机为例的信息通讯技术产品的环境性能指标的建立”(DevelopmentofEnvironmentalPerformanceIndicatorsforICTProductsontheexampleofPersonalComputer,EPIC-ICT)。
为满足EuP指令所规定的耗能产品生态设计要求,制造商在考虑如何降低其产品对环境影响的过程中,需要一种能够快速、有效,并且可以灵活调整的方法来帮助其科学决策,这种方法即环境性能指标。
EPIC-ICT项目2004年11月开始实施,由斯图加特大学、摩托罗拉、飞利浦、戴尔、AmbienteItalia和PEEurope公司组成的研究联盟历时18个月,以个人计算机产品为例,为信息及通信技术产品提出了一种定义环境性能指标的方法。这些环境性能指标成功实现了将环境要求转化成为产品的技术语言,如时钟频率、电力需求等。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制定了ICT产品的通用环境性能指标;通过EPIC-ICT的方法研究确定了ICT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生态设计需要优先考虑的要素;为综合考虑环境要求对制造商的限制,有效实现环境问题转化为设计的具体要求提供了系统和灵活的方法。
详细信息请浏览EPIC-ICT项目网站
(5)耗能产品预备研究(EuPPreparatoryStudy)
为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措施,2005年7月,欧盟委员会启动了针对14类耗能产品的预备研究。每类产品的研究计划均通过招标的方式分包给欧洲各国的研究机构或顾问公司,进行不同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分析,寻求提高产品环境性能的可行措施。这些预备研究均包括七个阶段的工作,分别是:定义(Definition);经济与市场分析(EconomicandMarketAnalysis);消费者行为与该地区的基础设施情况(CustomerBehaviorandLocalInfrastructure);现有产品的技术分析(TechnicalAnalysisExistingProducts);基本案例的定义(DefinitionofBaseCase);技术分析(TechnicalAnalysis);最终分析(FinalAnalysis)。
2007年,欧盟委员会启动了第二轮耗能产品的预备研究,包括固体燃料小型燃烧装置等5类产品。
预备研究所采用的方法均是依据MEEUP项目所形成的方法论。
委员会要求各研究计划的承担机构建立专门的网站,以提供最新的研究成果信息,并借此促进同所有利益相关方的交流和讨论。所有研究计划承担机构的列表及其联系方式EuP指令预备研究实施情况欧盟委员会制定和采纳耗能产品实施措施的工作计划安排
6.工作计划
根据EuP指令第16条第(1)款的规定,欧盟委员会应当制定工作计划为指令颁布后接下来的三年设定一个指示性的产品群清单,该清单将被考虑作为实施措施批准的优先顺序。
什么样的产品或产品群应该被列入指示清单是各方所关注的焦点。为了能够尽可能广泛地收集这一问题的相关信息和意见,提高各利益相关方对此的意识与重视程度,并且让他们有机会在早期参与到工作计划的制定,委员会启动了招标项目“准备第一份工作计划的研究”。
希腊Epta环境工程顾问公司联合德国PEInternational(现为PEEuropeGmbH)公司、雅典国家技术大学获得了该项目的合同。研究被分成四个项目小组开展,分别是:第一组:利益相关方的调研;第二组:广泛性信息研究;第三组:对符合EuP指令第15条第(2)款所规定的制定实施措施之选择原则的耗能产品的分类研究;第四组:被提议列入指示清单的产品简表。
由于指示清单不局限于之前耗能产品生态设计方法研究(MEEuP)中涉及的产品,项目建设方欢迎有关企业、行业协会、进口商、零售商、技术专家和非政府组织等在2007年10月前提出他们对于列入指示清单的产品及制定实施措施优先级的建议。
2007年7月9日,项目建设方在布鲁塞尔举行了部分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研讨会。研讨会上,项目承建方和各项目小组总结通报了研究任务的进展情况。
7.咨询论坛
EuP指令第18条规定了建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咨询论坛”的要求。咨询论坛为所有的利益相关方及时获取指令实施的相关信息,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提供了交流的平台。论坛的专家组成员的任务主要是在对确定和复审实施措施、审查已制定的市场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和自愿性协议与其它自我规范措施等方面为委员会提供决策参考。此外,在委员会对工作计划进行周期性地修订的过程中,咨询论坛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专家组最多可由60个成员组成。这其中除了每个成员国与核定准成员国(accedingcountry)选派的一名代表外,其他成员将由欧盟委员会的服务机构依据EuP指令第18条,从包括中小企业和手工业在内的产业界、工会、贸易商、零售商、进口商、环境保护集团和消费者组织等利益相关方中挑选。欧盟候选国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国家的代表可以观察员身份参与论坛。
(1)咨询论坛第一次会议
2007年6月22日,咨询论坛的第一次会议在布鲁塞尔召开。除了专家组成员和来自欧盟各成员国的代表外,会议还邀请了包括标准化机构、行业协会、顾问公司、EuP指令先期研究项目的承建方等在内的30个组织机构的代表参加。会议公布了委员会关于论坛管理安排的程序规则的草案和公共街道照明设备可实施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工作文件。能源与交通总司的代表对未来实施措施制定和颁布的计划以及公共街道照明设备实施措施相关的工作文件进行解释说明。咨询论坛程序规则草案关于公共街道照明设备可实施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工作文件EuP实施措施制定和颁布的未来计划关于公共街道照明设备实施措施工作文件的解释说明
(2)咨询论坛第二次会议
2007年10月19日,咨询论坛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公布了委员会关于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机能耗方面可实施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工作文件。能源与交通总司的代表回顾了“EuP待机与关机能耗”项目预备性研究开展情况,并归纳了“EuP待机与关机能耗”实施措施的基本要素。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机能耗方面可实施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工作文件“EuP待机与关机能耗”项目预备性研究基本概况“EuP待机与关机能耗”实施措施基本要素
(3)咨询论坛第三次会议
咨询论坛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8日召开。会上委员会公布了有关未配备光源的荧光灯、荧光灯用灯泡或光源,以及办公用灯具产品适用性信息显示方面可实施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工作文件。有关未配备光源的荧光灯、荧光灯用灯泡或光源,以及办公用灯具产品适用性信息显示方面可实施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工作文件
(4)咨询论坛第四次会议
2008年2月22日,咨询论坛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公布了委员会关于和简单类机顶盒可实施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工作文件,以及“数字电视简单类转换器(简单类机顶盒)”的最终研究报告。外部电源可实施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工作文件简单类机顶盒可实施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工作文件数字电视简单类转换器(简单类机顶盒)最终研究报告
(5)咨询论坛第五次会议
在2008年2月29日召开的咨询论坛第五次会议上,委员会介绍了锅炉和热水器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提案,并公布了关于锅炉和热水器产品能效标签和安装方面可实施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工作文件,以及“数字电视简单类转换器(简单类机顶盒)”的最终研究报告。锅炉和热水器产品生态设计要求提案的介绍关于锅炉和热水器产品能效标签和安装方面可实施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工作文件工作文件附件
(6)咨询论坛第六次会议
2008年3月28日,咨询论坛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公布了关于通用照明设备(第一部分:家用照明设备)可实施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工作文件,并对通用照明设备能效标签备选方案进行了讨论。通用照明设备可实施的生态设计要求的工作文件工作文件附件3——通用照明设备可实施的生态设计要求通用照明设备能效标签备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