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事件
仪器信息网 · 2011-11-15 09:43 · 28165 次点击
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是指为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而掺入载体或者稀释的兽药的预混物,包括抗球虫药类、驱虫剂类、抑菌促生长类等。激素类药品广义上是指以人或动物的激素为主要成分的药品,狭义上也指“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尽管也能加速动物的生长,但人类一旦食用吃过激素类药品的动物的产品时,就会对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世界各国法律普遍加以禁止。
瘦肉精
“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仑特罗,曾用于支气管哮喘,其对心脏的副作用大,故已弃用。它可明显增加瘦肉率,一些养猪户掺入饲料中使猪不长膘。人食用会出现头晕、恶心、手脚颤抖、心跳,甚至心脏骤停致昏迷死亡,特别对心律失常、高血压、青光眼、糖尿病和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有极大危害,因此全球禁用做饲料添加剂。
“瘦肉精”本来用于治疗人类的哮喘病。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一家公司意外发现,它可使猪在代谢过程中促进蛋白质的合成,加速脂肪的转化和分解,提高猪肉的瘦肉率。我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对盐酸克伦特罗作为兽药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这一时期发表的论文有四五十篇之多,但是并没有详细提及该兽药的副作用。
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作为饲料添加剂引入并推广,然而长期使用会使该药蓄积在动物组织中,造成残留药物的浓度很高,人食用这种组织后就可发生中毒。一连串因食用含“瘦肉精”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经研究表明,“瘦肉精”实际上是一种激素,故盐酸克仑特罗成为世界上普遍禁用的添加剂。1999年5月29日,我国国务院颁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明文规定:“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不得添加激素类药品”。
瘦肉精的危害
盐酸克仑特罗是一种白色或类似肉色的结晶体粉末,无臭、微苦,化学性质稳定,加热到172℃才能分解,一般的烹调加热方法不能将猪肉和脏器中残留的“瘦肉精”毒性破坏。
“瘦肉精”进入猪体内后存留时间较长,主要分布于肝脏、肾、肺、肌肉,一般情况下肝的残留是肌肉的200倍。一餐食用含“瘦肉精”的猪肝0.25公斤以上者,约15分钟至6小时就可出现中毒症状,通常表现为面色潮红、头痛、头晕、胸闷、心悸、心慌、骨骼肌震颤、四肢麻木等一系列不良反应。对原有心律失常、高血压、青光眼、糖尿病、甲亢、前列腺肥大等患者危害更大,甚至危及生命。孕妇中毒可导致癌变以及胎儿致畸的严重后果。
媒体报道
1990年西班牙因食用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的牛肝导致135人致病;
1998年5月,香港17人因吃内地供应的猪内脏而中毒,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决定在供港猪中禁用盐酸克伦特罗;
2008浙江嘉兴70人因食用含瘦肉精食物中毒;
2006年上海连续发生“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涉及全市9个区、300多人;
2009年2月19日,“瘦肉精”引致广州70人中毒;
2011年3月,“瘦肉精”再度来袭,“双汇”火腿肠被曝含有瘦肉精http://finance.ifeng.com/news/special/2011315/20110316/3679231.shtml。
我国及美国的规定
1991年,盐酸克伦特罗被FDA禁止作为食用性动物源性产品的饲料添加剂;1998年被美国批准仅可作为处方药用于非食用性的马。
1997年3月,农业部发文严禁β-肾上腺素类激素在饲料和畜牧生产中使用,盐酸克伦特罗便是其中之一。
2001年7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瘦肉精”部级专项监督检测工作的通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107/t20110713_2052283.htm。
2002年2月,农业部会同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目录》,将“瘦肉精”列为禁用药品,禁止在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中使用,并将“瘦肉精”列入年度例行监测计划,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求监管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09年第110号规定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517/info205830.htm。
除克仑特罗以外,还有其他一些激素类物质可以作“瘦肉精”使用,例如在美国等一些国家可以合法添加的莱克多巴胺。莱克多巴胺和克仑特罗的作用原理类似,但不容易在动物体内蓄积,毒性也更小。美国规定肉类制品中的莱克多巴胺含量应低于0.05ppm,日本规定为0.01ppm。不过,仍有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和欧盟国家)对这种较安全的“瘦肉精”也加以禁止。
通过添加化学物质增加瘦肉率这种做法本身并没有什么错,但前提是一定要确保安全。政府与监管部门应对此持谨慎态度,对已经证明有害的物质加强检验与管理,对安全性尚不明确的物质进行安全性评价,以避免可能的伤害。
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通过随时关注质检信息、从正规渠道购买肉类制品来避免“瘦肉精”猪肉,不要过于恐慌。
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1、盐酸克仑特罗(ClenbuterolHydrochloride):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2000年二部P605。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2、沙丁胺醇(Salbutamol):药典2000年二部P316。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3、硫酸沙丁胺醇(Salbutamol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70。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4、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一种β-兴奋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批准,中国未批准。
5、盐酸多巴胺(Dopamine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591。多巴胺受体激动药。
6、西巴特罗(Cimaterol):美国氰胺公司开发的产品,一种β-兴奋剂,FDA未批准。
7、硫酸特布他林(Terbutaline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90。β2-肾上腺受体激动药。
二、性激素
8、己烯雌酚(Diethylstib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雌激素类药。
9、雌二醇(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1005。雌激素类药。
10、戊酸雌二醇(EstradiolValcrate):药典2000年二部P124。雌激素类药。
11、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Benzo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9。雌激素类药。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以下简称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9。雌激素类药。用于发情不明显动物的催情及胎衣滞留、死胎的排除。
12、氯烯雌醚(Chlorotrianisene):药典2000年二部P919。
13、炔诺醇(Ethinyl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422。
14、炔诺醚(Quin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4。
15、醋酸氯地孕酮(ChlormadinoneAcetate):药典2000年二部P1037。
16、左炔诺孕酮(Levonorgestrel):药典2000年二部P107。
17、炔诺酮(Norethisterone):药典2000年二部P420。
18、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绒促性素)(ChorionicGonadotrophin):药典2000年二部P534。促性腺激素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46。激素类药。用于性功能障碍、习惯性流产及卵巢囊肿等。
19、促卵泡生长激素(尿促性素主要含卵泡刺激FSHT和黄体生成素LH)(Menotropins):药典2000年二部P321。促性腺激素类药。
三、蛋白同化激素
20、碘化酪蛋白(IodinatedCasein):蛋白同化激素类,为甲状腺素的前驱物质,具有类似甲状腺素的生理作用。
21、苯丙酸诺龙及苯丙酸诺龙注射液(NandrolonePhenylpropion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5。
四、精神药品
22、(盐酸)氯丙嗪(Chlorpromazine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676。抗精神病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77。镇静药。用于强化麻醉以及使动物安静等。
23、盐酸异丙嗪(Promethazine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602。抗组胺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64。抗组胺药。用于变态反应性疾病,如荨麻疹、血清病等。
24、安定(地西泮)(Diazepam):药典2000年二部P214。抗焦虑药、抗惊厥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61。镇静药、抗惊厥药。
25、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药典2000年二部P362。镇静催眠药、抗惊厥药。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3。巴比妥类药。缓解脑炎、破伤风、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
26、苯巴比妥钠(PhenobarbitalSodium):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5。巴比妥类药。缓解脑炎、破伤风、士的宁中毒所致的惊厥。
27、巴比妥(Barbital):兽药典2000年版二部P27。中枢抑制和增强解热镇痛。
28、异戊巴比妥(Amobarbital):药典2000年二部P252。催眠药、抗惊厥药。
29、异戊巴比妥钠(AmobarbitalSodium):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82。巴比妥类药。用于小动物的镇静、抗惊厥和麻醉。
30、利血平(Reserpine):药典2000年二部P304。抗高血压药。
31、艾司唑仑(Estazolam)。
32、甲丙氨脂(Meprobamate)。
33、咪达唑仑(Midazolam)。
34、硝西泮(Nitrazep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