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标签和包装

  仪器信息网 ·  2011-11-15 09:45  ·  31401 次点击
某些特殊情况下,危险物质和混合物可能需要进行多层包装。需要同时符合CLP法规和运输标签的要求。
此外,若物质和混合物的包装非常小(小于125ml)或其他情况导致难以贴附标识,则CLP豁免了此类标签的常规标签。具体解决办法可以参见CLP法规的附件I的1.5部分。
若物质或混合物是销售给普通民众,考虑到物质或者混合物的有害性或包装含有甲醛或者二氯甲烷等,防止儿童开启的紧固件(CRF)和危险碰触警告(TW)需附着在包装上(如下表1所示)。
表1防止儿童开启的紧固件(CRF)和危险碰触警告(TW)的危害
危险标准
防儿童开启的紧固件
碰触警告
极毒性(1类或3类)


极毒性(4类)

STOT单一暴露(1类)


STOT单一暴露(2类)

STOT重复暴露(1类)


STOT重复暴露(2类)

腐蚀皮肤(1A.1B,1C类)


呼吸系统致敏(1类)

吸入危险(1类)


生殖细胞突变(2类)

致癌(2类)

生殖毒性(2类)

易燃气体(1类和2类)

易燃液体(1类和2类)

易燃固体(1类和2类)

并且,CLP对于内包装、外包装和中间的包装都有不同的要求。通常情况下,若外包装需要同时符合了CLP和运输法规,则往往符合运输法规就可以,CLP标签无需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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