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检计量器具不定期检定怎么处理

  linyangyu007 ·  2008-03-31 19:03  ·  59902 次点击
计量法及有关法规中规定,属强检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不定期送检,即超过检定周期仍使用,计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我认为没有实际的措施该种责令停止使用及处罚1000元能否真正执行吗?像特种设备那样就不同,特种设备如果存在安全隐患监督部门可以对设备进行封存,这样的法律法规才真正达到有效作用,计量法及有关法规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啊?或者有没有其他法规可以使计量监督执法有更好的操作性

5 条回复

linyangyu007  2008-04-01 19:34
你说的封存计量器具,那么是根据哪个法律法规的哪条哪款可不可以说明一下
YKXJ  2008-04-01 14:15
同意三楼的观点,计量法修改势在必行。
07753321095  2008-03-31 21:12
原帖由 _daydayup_ 于 2008-3-31 21:07 发表
计量法是一部很不完善的法律,出台这么多年没有作过修改,对校准一直没有给予一个法律的定位,在国际上校准是必然的趋势,中国加入WTO之后,国际贸易越来越频繁,有关贸易壁垒及国际互认越来越依赖于校准和检测,检定作为一 .

主题是检定哟!你怎么又说到校准了
daydayup  2008-03-31 21:07
计量法是一部很不完善的法律,出台这么多年没有作过修改,对校准一直没有给予一个法律的定位,在国际上校准是必然的趋势,中国加入WTO之后,国际贸易越来越频繁,有关贸易壁垒及国际互认越来越依赖于校准和检测,检定作为一种执法手段,但是目前的计量市场比较混乱,计量人员队伍普遍比较落后,素质有待提高,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小地方,计量监督执法被人用歪了,严重干涉了正规的检测校准市场,社会对计量基本知识的了解还很少,要改变目前的局面,首先要修改计量法,使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二,要提高计量人员素质;第三,加强社会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对计量的认识与了解.
07753321095  2008-03-31 20:57
其实计量法是最好实施的,只是罚款罚得太少没有人原理而已,在他们超过检定周期时你们再发一次强检通知,他们还没有申请检定的你就可以先封存他的计量器具然后处罚,如果有违法所得的还要算上,这个违法所得要比你罚款收入还要多:lol :lol :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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