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AS
仪器信息网 · 2009-08-03 08:38 · 15940 次点击
目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简介
我国OHSMS18000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结构模式
OHSAS18000体系介绍
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介绍
如何实施OHSAS18000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咨询程序和内容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简介
80年代末开始,一些发达国家率先开展了研究及实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活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国际劳工组织(ILO)研究和讨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化问题,许多国家也相应建立了自己的工作小组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并在本国或所在地区发展这一标准,为了适应全球日益增加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需求,1999年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13个组织提出了职业安全卫生评价系列(OHSAS)标准,即OHSAS18001和OHSAS18002,成为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1999年10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OSHMS,ccupationalSafetyandHealthManagementSystem)。为迎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企业面临的国际劳工标准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挑战,规范各类中介机构的行为,国家经贸委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于2001年12月,发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秉承了ISO14001标准成功的思维及管理(PDCA)模式,且由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密切联系和共通之处,其标准条款及相应要求也具备许多共同的特点(从标准要素的示意图,即可看出两个体系的密切联系)。
目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已被广泛关注,包括组织的员工和多元化的相关方(如:居民、社会团体、供方、顾客、投资方、签约者、保险公司等)。标准要求组织建立并保持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识别危险源并进行风险评价,制定相应的控制对策和程序,以达到法律法规要求并持续改进。在组织内部,体系的实时以组织全员(包括派出的职员,各协力部门的职员)活动为原则,并在一个统一的方针下开展活动,这一方针应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提供框架和指导作用,同时要向全体相关方公开。
我国OHSMS18000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结构模式
1999年10月13日,由国家经贸委发布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实行标准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范围:提出了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目的是使组织能够控制其职业安全卫生危险,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绩效。
第二部分术语和定义:提出了“事故”、“危害”、“危害辨识”、“危害评价”等17个术语和定义。
第三部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由下列17个要素组成。
1.一般要求
2.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3.计划
3.1.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
3.2.法律及法规要求
3.3.目标
3.4.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
4.实施与运行
4.1.机构和职责
4.2.培训意识和能力
4.3.协商与交流
4.4.文件
4.5.文件和资料控制
4.6.运行控制
4.7.应急预案与响应
5.检查与纠正措施
5.1.绩效测量和检测
5.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5.3.记录和记录管理
5.4.审核
6.管理评审
OHSAS18000体系介绍
OHSAS18000全名为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AssessmentSeries18000,是一国际性安全及卫生管理系统验证标准。OHSAS之所以发展,主要为解决客户群在面对诸多验证机构自行开发的安卫管理系统验证标准时,如何取舍之问题:以及取代知名度较高之BS8800(仅为指导纲要,而非验证标准)而成为可正式验证之国际标准。客户常因上述征结未能理清,而采观望态度。其实大家都明了安卫管理系统之建置乃刻不容缓之事,其较诸品质及环境管理系统之建置,虽少了生意导向之诱因,却多了尊重员工生命财产这形象。为了解决上述征结,各大验证机构(如SGS,BSI,NSAI,StandardsAustralia,BVQI,LRQA等)乃参考既有安卫管理系统标准(如ISA2000,BS8800,NSAISR320,AS/NZ4801,SafetyCert,OHSMS,LRQASMS8800等),共同发展出OHSAS18000。OHSAS18001规范之架构与ISO14001一致,亦循PDCA持续改善模式设计,而OHSAS18002实施指导纲要之内容则多所参考ISA2000。
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要素
4.1一般要求事项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一个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本(4)节将说明此系统的要求。
4.2安全卫生政策
组织应有高主管授权之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清楚陈述整体安全卫生目标与改善安全卫生绩效之承诺。该政策应:
对组织之安全卫生风险的性质及规模是合宜的;
包括持续改善之承诺;
包括对至少符合目前适用的安全卫生法令规章及组织须遵守的其他要求事项之承诺;
已文件化、实施及维持;
传达给所有员工,使其认知个人的安全及卫生责任;
可向利害相关者公开;
以及定期审查以确认该政策保持对组织的相关性及合宜性。
4.3规划
4.3.1危害鉴别、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之规划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持续鉴别危害、评估风险及实施必要的控制方法。此应包括:
例行性及非例行性活动;
所有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之活动(包括分包商及访客);
工作场所中由组织或其他单位所提供之设施。
组织在设定本身的安全卫生目标时,应确认已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控制的效果纳入考虑。组织应此项资讯文件化并保持其更新。
组织之危害鉴别及风险评估的方法应:
依据组织之相关范围性质及时机定义,以确保其为主动式而非被动式;
提供风险之分类及鉴别那些将被4.3.3节及4.3.4节所定义之方法消除或控制的风险
与运作经验及使用风险控制方法之能力相一致;
提供资讯输入以决定要求、训练需求之鉴别及(或)作业管制之发展;
提供需求行动之监督以确认其实施之有效性与适时性。
备考:危害鉴别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之详细指导岗要,见OHSAS18002。
4.3.2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
组织应建立度维持一程序,以鉴别并取得适用之法令规章与其它安全卫生要求事项。组织应保持此项资讯之更新。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之相关资讯应传达给员工及其他利害相关者。
4.3.3目标
组织于内部各个相关部门与阶层,就建立并维持其文件化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在建立与审查目标时,组织应考虑到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本身的安全卫生危害及风险、技术面取舍与财务、作业及业务等要求事项,以及利害相关者的观点。目标应与安全卫生政策一,包括对持续改善的承诺
4.3.4安全卫生管理方案
组织应制定并维持一个或多个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以达成其目标。方案中应包括如下之文件:
(a)组织内各个相关与阶层为达成目标之权责分工;以及
(b)达成目标之方法与时程。
安全卫生管理方案应于定期及规划之段审查。必要时,应修订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以说明组织之活动、产品、服务或运作状况的变更。
4.4实施与运作
4.4.1架构与责任
对于管理、执行及验证组织活动、及制程中具有安全卫生风险之人员,其角色、责任及权限应加以界定、文件化及宣导沟通,以促进安全卫生管理。高阶主管负有职业安全卫生之最终责任。组织应指派高阶主管中之一员(例如大型组织中之执行委员会成员)为管理代表以负特殊责任,并确认安全卫生管理系统在组织中所有地点及领域的运作,皆能依照要求事项适切地实施及执行。管理阶层应提供实施、管制及改善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所需要的资源。
备考: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门技能、技术及财务的资源。
组织的管理代表应具有界定之角色、责任及权限以进行下列任务:
确认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各项要求是根据本标准而建立、实施及维持的;
确认向高阶主管报告安全卫生管理系统的绩效以供审查,并做为改进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依据。所有负管理责任者应展现其对安全卫生绩效改善的承诺。
4.4.2训练、认知及能力
在工作场所中担任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冲击之工作的人员,应具备能力。能力应以适当的学历、训练及(或)经验加以界定。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确认各相关部门与阶层的人员具有下列之认知:符合安全卫生政策与程序以及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各项要求的重要性;
员工之作业活动对安全卫生所造成之实际或潜在的安全卫生效益;
为了符合安全卫生政策与程序以及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各项要求,包括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之要求(见4.4.7节),每个人所必须扮演的角色和负担的责任;
偏离特定作业程序时可能造成的后果。
训练程序应考试不同阶层员工之:(a)责任、能力及读写能力;以及(b)风险。
4.4.3咨询及沟通
组织应有适当的程序,以确认能向员工及其他利害相关者传达及咨询适切的安全卫生资讯。员工之参与咨询的安排应予以文件化,并通知利害相关者。
员工应:(a)参与政策及程序之发展与审查以管理风险;
(b)被咨询如有任何改变会影响工作场所之安全卫生;
(c)被告知安全卫生相关事务;
(d)被通知谁是安全卫生员工代表,以及谁是特定管理代表(见4.4.1节)。
4.4.4文件化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用的书面或电子形式之资讯,以
(a)说明管理系统的核心要项,以及彼此间的关连;
(b)供做相关文件的指南。
备考:为求有效及效率,保持文件化之最低限度是为重要的。
4.4.5文件及资料管制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备能管制本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文件及资料,以确认:
文件易于检索;
视情况需要定期审查和改订文件及资料,并由权责人员认可其适切性;
在所有关系到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有效运作之重要作业地点都可以取得相关文件及资料的现用版本;
却进地将失效的文件及资料自所有发行处和使用处收回,否则要确保其不被误用;
为法律及(或)保存知识目的而保留的档案文件及资料有适当标明。
4.4.6作业管制
组织应鉴别出那些作业与活动项目是与已人需使用控制方法的风险有关,组织应规划包括维修在内的上述活动,透过下列各项方式以确认作业时能符合规定的条件:
(a)建立并维持文件化之程序并能涵盖如缺少那些程序时可能造成偏离安全卫生政策和目标之情况;
(b)在这些程序中明订作业准则;
(c)建立并维持有关于组织所购买及(或)使用的商品、设备和服务中可鉴别之相关安全卫生风险的程序,同时把相关程序与其要求传达给供应商和承包商;
(d)建立并维持设计工作场所、制程、安装、机械、作业程序及工作组织的程序,包括顺应员工能力,并消除或其源头之安全卫生风险。
4.4.7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计书及程序,以鉴别可能发生和回应所发生之意外事件及紧急状况,并防止或减轻此类事件所可能造成的疾病及伤害。应审查其紧急事件准备与应变计划及程序,特别是在意外事件或紧急善发生这后。如实际可行,组织应定期测试这些应变和谐。
4.5检查与矫正措施
4.5.1绩效量测与监督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定期监督与量测安全卫生绩效。此程序应提供:
适合组织需求之定性及定量的量测方法;
监督组织安全卫生目标之达成程度;
主动式绩效量测以监督安全卫生管理方案、作业准则、适用之法令及规章要求;
被动式绩效量测以监督意外事件、疾病事故(包括虚惊事件)及其他缺乏安全卫生绩效的历史证据;
足够帮助后续矫正及预防措施分析之与量测的结果及资料的记录。
如监督设备是用于监督与量测绩效,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校正和维修该设备。校正和维修活动之及结果应加以保存。
4.5.2意外事件、事故、不符合、矫正及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界定权责,并:
处理及调查意外事件、事故、不符合状况;
采取行动以减轻因意外事件、事故或不符合善所造成的影响;
展开并完成矫正预防措施;
确认采取之矫正及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此程序应要求所有提议之矫正及预防措施,应于实施前借由风险评估过程加以审查。采取任何矫正或预防措施以消除造成实际或潜在之不符合状况的根本原因时,应根据问题的大小和安全卫生风险的程度采取适当的作法。由于矫正及预防措施所产生的文件化程序之变更,组织应实施并记录之。
4.5.3记录及记录管理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进行安全卫生记录的鉴别、维护及处置。这些记录应包括稽核及审查结果。安全卫生记录应清楚易读、可辨识,并可追溯到相关的活动。安全卫生记录的保存与维护应做到容易检索,保护其不受到损坏、变质或遗失,而且应规定并记录其保期限。记录应以适合于系统与组织的方式维护,以展现其符合本规范。
4.5.4稽核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一个稽核方案与适当的程序,并能定期执行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稽核工作,以判断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是否符合安全卫生管理的各项规划事项,包括本规范的要求在内;
实施与维持;
有效满足组织的政策及目标;
审查以往的稽核结果;
将稽核结果之资讯提交管理阶层。
稽核方案包括时程,应以组织活动的风险评估结果与以往的稽核结果为依据。稽核程序中应包括范围、频率、方法与能力,以及执行稽核工作怀结果报告的责任与要求。稽核应保持独立性,尽可能由对被检查活动不具直接责任的人员执行。
备考:此处之"独立性",不必要表示为组织之外部。
4.6管理阶层审查
组织的高阶主管应依其自行决定的时程审查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以确认其持续适用性、适切性及有效性。管理阶层审查的过程,应确保管理阶层审查的过程应确保管理阶层能获得必要的资讯以进行评估。审查过程与结果应予以文件化。管理阶层审查应依据安全卫生管理系统之稽核结果、情势的变化以及持续改善的承诺,提出修改的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政策、目标及其他构成要项的可能需求。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机构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第十一条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第十二条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第十四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第十五条体检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第十六条体检机构应当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九条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未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健康损害后果的,
可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三)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的;
(四)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到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
(二)不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未报告取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略)
附件2职业健康检查表(略)
附件3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表(略)
为什么要建立OHSAS18000安全管理体系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标准是1999年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13个组织提出的,是继ISO9000、ISO14000之后又一世界各国通用的管理标准。1999年10月中国国家经贸委颁布了中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
职业安全卫生问题与环境问题一样,日益受到各国的关注,企业实施OHSAS18000,通过建立、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从而达到对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有效控制,保护员工及相关方的安全和健康。实施OHSAS18000可以明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中国入世以后,为兑现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安全认证成为强制性认证内容之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介绍
OHSAS发展历史
一、世界发达国家各自建立标准
1996年英国颁布了BS88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
1996年美国工业卫生协议制定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
1997年澳大利亚/新西兰提出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草案
日本工业安全卫生协议(JISHA)提出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导则》
挪威船级社(DNV)制订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1999年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13个组织提出了职业安全卫生评价系列(OHSAS)标准,即OHSAS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OHSAS1800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HSAS18001实施指南》。
1999年10月中国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内容与OHSAS18000基本相一致)
二、OHSAS的国际化情况:
ISO/TC176--87年发布ISO9000标准
ISO/TC207--96年发布ISO14000标准
ISO组织自90年代中后期一直努力把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国际化
1996年9月5日-6日召开专门会议,44个国家及IEC、ILO、WHO等6个国际组织参加,未达成一致。
1997年1月又召开了技术工作委员会(TMB)会议,会议决定职业安全卫生暂不发布国际标准。
因此,目前职业安全卫生没有国际标准,各组织可选择相应标准进行贯标和通过认证。
三、为什么会出现职业安全卫生
1、国际贸易的要求
世界各国均需希望能在相同成本下参与竞争,发达国家特别在意第三世界国家使用廉派的童工,恶势的生产环境,间隔的厂房下生产的低成本产品,从而使竞争不平等。
2、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需要
3、职业安全卫生主要是解决人权的问题
OHSAS的发展前景
一、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一体化思想
1、关贸总协定(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协议的要求"各国不应由于法规和标准差异而造成非关税贸易壁垒和不公平贸易,应尽量采用国际标准"。
2、和ISO9000、ISO14000模式一致,易于评估
二、我国发展职业安全卫生的条件
1、有多年的安全管理系统经验,各企业均有相应的方针、目标各种安全制度
2、大多数企业已有ISO9000、ISO14000管理体系的运行经验
3、我国新的安全法规出台,如职业安全卫生法或安全生产法为推行OHSAS准备了坚实的基础
4、我国有一大批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检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承担OHSAS的技术评估。
三、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作用
1、通过实施OHSAS可以明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
2、改善作业条件,提高劳动者身心健康,提高劳动效率
3、职业事故和职业病能增加财产损失和医疗补偿费用,提高成本
4、增强企业社会影响力,扩大市场
OHSAS运行模式
一、PDCA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基础:
PDCA循环圈是OHSAS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基础,同时也是14000,ISO9000管理体系的运行基础,实际上PDCA循环圈是所有现代管理体制的根本运行方式
P--计划:1、确定组织的方针、目标
2、配备必要资源
3、建立组织机构、规定相应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4、识别管理体系运行的相关活动或过程,并规定活动或过程的实施程序和作业方法等。
D--行动:按照计划所规定的程序(如组织机构程序和作业方法等)加以实施。实施过程与计划的符合性及实施的结果决定了组织能否达到预期目标,所以保证所有活动在受控状态下进行是实施的关健。
C--检查:为了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需要对计划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衡量,并采取措施、修正、消除可能产生的行为偏差。
A--改进:管理过程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因而需要随管理活动的深入,针对实践中发现的缺陷、不足变化的内外部条件,不断对管理活动进行调整、完善
裁明模型下一个动态循环,不断上升的螺漩。
OHSAS术语与定义(共17个术语)
一、事故: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相应法规:
--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规定》
--1987年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卫生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
二、审核:
--制定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并适用于实现组织的方针和目标的一个系统化的验证过程。
三、持续改进:
--强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从总体上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
--持续改进不必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
四、危害: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可理解为危险源或事故隐患
--从本质上讲就是存在能量、有害物质和能量、有害物质失去控制而导致的意外释放或有害物质的泄露,散发这两方面因素,如液化器,氧气瓶
按导致事故、危害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物理性
化学性
生物性
心理与主观性
生理性
行为性
其他
五、危险:
--持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可能性: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难易程度
严重性:是指事故发生后能够组织带来多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其中任何一个不存在,则认为这种危险不存在。
如有电击可能性的地方,人员不能进入则认为不存在危险。
六、危害辨识:
--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即识别危险源
辨识范围主要是厂址、厂区平面布局、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有害作业和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及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等。
确定其性质,如桌子(拌倒人或火灾)确定是火灾还是拌倒人
七、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件。
事件的发生可能造成事故,也可能并未造成任何损失,因此说事件包括事故
对于没有造成职业病、死亡、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事件可称之为"未遂过?quot;。
事件包括未遂过失。
八、相关方:
--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可以是团体,也可以是个人。
关注状况或受影响
相关方主要有:
1)与组织相邻的,如邻厂、周围的居民下风向的企业,河流的下游等;
2)与组织的经营生产活动相关的,如股东供方、客户和员工;
3)银行、政府部门、劳动及环境保护组织等。
九、不符合:
--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或作业环境破坏的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分为严重和一般不符合
严重不符合的情况
体系系统性失效;
体系区域性失效;
有严重后果。
十、目标:
--组织制定的为激发员工安全表现行为,并预期必须要达到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目的,要求和结果
目标应可分解为独立的指标
尽量管理量化
指标应可测量
十一、职业安全卫生:
--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贤?ぁ⑼饫慈嗽焙推渌?嗽卑踩?虢】档奶跫?鸵蛩亍?br>进入作业场所的任何人安全与健康的保护
不包括职工其他劳动权利和劳动报酬的保护,也不包括一般的卫生保健和伤病医疗工作。
作业场所一般说来是组织生产活动的场所。
十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组织全部管理体系中专门管理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十三、组织: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团
可以是其中的一部分
十四、绩效:
--组织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在控制和消除职业安全卫生危险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达到的效果。
绩效是可测量的,如职业病减少多少,未发生事故等。
十五、危险评价(风险评价):
--评价危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存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
是针对存在的危险源的发生危害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行分析,以确定这种危害是否可接受。
可能性:采取数学方法,最后得出一个综合指标来实现
严重性:通过工程学的方法分析
是否可接受的判断需根据相关的知识,如法律、法规及组织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一般说来,这个标准或界限值不是一成不变的
十六、安全:
--免遭不可接受危险的伤害
经过危险评价,确定了不可接受的风险,那么它就要采取措施将不可接受危险降低至可容许的程度,使人们避免遭受到不可接受危险的伤害。
十七、可接受的危险:
--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卫生,将危险降低至可接受的程度。
如何实施OHSAS18000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与环境、质量管理体系有着共同的管理原则,所以在体系建立上也有许多相似之处。对于不同组织,由于其组织特性和原有基础的差异,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过程不会完全相同。但总体而言,组织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应采取如下步骤:
(1)领导决策
组织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需要领导者的决策,特别是最高管理者的决策。只有在最高管理者认识到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必要性的基础上,组织才有可能在其决策下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另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资源的投入,这就需要最高管理者对改善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行为做出承诺,从而使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实施与运行得到充足的资源。
(2)成立工作组
当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决定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后,首先要从组织上给予落实和保证,通常需要成立一个工作组。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工作组的成员来自组织内部各个部门,工作组的成员将成为组织今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的骨干力量,工作组组长最好是将来的管理者代表,或者是管理者代表之一。根据组织的规模,管理水平及人员素质,工作组的规模可大可小,可专职或兼职,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机构,也可挂靠在某个部门。
(3)人员培训
工作组在开展工作之前,应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同时,组织体系运行需要的内审员,也要进行相应的培训。
(4)初始状态评审
初始状态评审是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础。组织应为此建立一个评审组,评审组可由组织的员工组成,也可外请咨询人员,或是两者兼而有之。评审组应对组织过去和现在的职业安全卫生信息、状态进行收集、调查与分析,识别和获取现有的适用于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这些结果将作为建立和评审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确定体系的优先项,编制体系文件和建立体系的基础。
(5)体系策划与设计
体系策划阶段主要是依据初始状态评审的结论,制定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制定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指标和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确定组织机构和职责,筹划各种运行程序等。
(6)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编制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具有文件化管理的特征。编制体系文件是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与保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组织达到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评价与改进体系,实现持续改进和风险控制必不可少的依据和见证。体系文件还需要在体系运行过程中定期、不定期的评审和修改,以保证它的完善和持续有效。
(7)体系试运行
体系试运行与正式运行无本质区别,都是按所建立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及作业规程等文件的要求,整体协调地运行。试运行的目的是要在实践中检验体系的充分性、适用性和有效性。组织应加强运作力度,并努力发挥体系本身具有各项功能,及时发现问题,找出问题的根源,纠正不符合并对体系给予修订,以尽快渡过磨合期。
(8)内部审核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是体系运行必不可少的环节。体系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组织应当具备了检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条件,应开展内部审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者代表应亲自组织内审。内审员应经过专门知识的培训。如果需要,组织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或主持审核。内审员在文件预审时,应重点关注和判断体系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及一致性;在现场审核时,应重点关注体系功能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检查是否按体系文件要求去运作。
(9)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是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整体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者代表应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供最高管理者评审。最高管理者应对试运行阶段的体系整体状态做出全面的评判,对体系的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依据管理评审的结论,可以对是否需要调整、修改体系做出决定,也可以做出是否实施第三方认证的决定。当组织按上述步骤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还需着重注意几个问题。
(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应结合组织现有的管理基础
一般组织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上,都存在着原有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资源等。而按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建立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实际上是组织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改善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行为,达到持续改进目的的一种新的运行机制。它不能完全脱离组织的原有管理基础,而是在标准的框架内,充分结合组织的原有管理基础,进而形成一个结构化的管理体系。
(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一个动态发展、不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咨询程序和内容
步骤一:标准宣贯
咨询组对被咨询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领导层、管理层和骨干层进行集中动员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OSHMS试行标准)的产生发展和现状
企业建立和推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的意义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的基本内容、特点和运行模式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ISO14000标准与ISO9000标准的相互关系
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本过程和重点、难点
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在建立和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中的职责
步骤二:内审员培训
对企业选定的内审员进行系统培训,包括: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讲解及练习
审核程序讲解
审核技巧、方法、要求、案例练习
复习及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内审员合格证书)
步骤三:初始状态评审指导
咨询组向企业体系建立工作小组讲解初始状态评审的内容方法并与工作小组一起对企业进行初始状态评审,主要内容包括:
辩识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分级
明确适用于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评价组织对于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
评审过去的事故经验、赔偿经验、失败结果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评价
评价投入到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现存资源的作用和效率
识别现存管理体系与标准之间的差距
步骤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策划
根据初始状态评审的结果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关键要素进行策划
确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确定职业安全卫生方针、重大危险源分级、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和指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
步骤五:体系文件编写指导
咨询组对企业文件编写小组讲解如何编写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
讲解职业安全卫管理体系文件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手册,程序文件编写的内容和方法
实例分析和讨论
步骤六:文件评审及修改
文件编写小组通过咨询师的指导进行文件编写。在完成第一稿文件后,咨询师将会在预定的时间内对文件初稿进行修改,并提交文件修改意见,与企业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修订。体系文件最终同时提交企业领导和咨询委员会进行审定并定稿。
步骤七:体系开始试运行
文件定稿后企业最高领导者正式发布文件,体系开始进入试运行阶段。企业在咨询师指导下,对各部门各级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文件相关内容的培训。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进行体系试运行,同时做好运行记录。
步骤八:内审指导及协助整改
体系通过三个月左右的试运行后,咨询师指企业内审员制定内部审核计划并实施内审。
内审结果将提交管理层。在认证审核前应至少做两次内审。对内审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在咨询师指导下进行整改。
步骤九:管理评审
根据内审结果和文件的要求,企业进行管理评审。管理评审应由最高管理者主持,对体系的有效性和充分性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意见,使得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步骤十:模拟审核和认证准备
咨询委员会将组织模拟审核小组,按照认证机构的审核程序和要求对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进行全面审核,尽可能找出体系中的问题,同时提出整改意见。根据模拟审核的结果,协助企业做认证审核前期的有关工作,使认证审核能够顺利通过。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一般要经过OHSMS标准培训、制定计划、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现状的评估(初始评审)、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设计、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编写、体系运行、内审、管理性复查(或称管理评审)、纠正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外部审核等基本步骤。
在建立OSHMS管理体系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充分认识到不同组织之间的区别和具体生产条件的不同。也就是说,不能照搬照抄其他组织所建立的OSHMS管理体系。
第二,不同的管理层次需要对标准的条款有不同程度的理解和认识,层次越高,理解和认识的程度应该越深刻。换句话说,只要求具体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和操作人员学习该标准是远远不够的,组织管理层,特别是高级管理层的每个人都必须掌握该标准,对该标准有充分的理解。否则,所建立的管理体系是无法保持和实施的。
第三,OSHMS标准所提供的只是管理标准,也就是说是一种管理方法,如果没有最高管理层的承诺,如果离开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按照该标准所建立的管理体系文件写得再好,也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一、学习与培训
由外部专家或咨询机构对组织管理层和专门推行小组成员以及全体职工进行OSHMS标准培训,是开始建立OSHMS体系时十分重要的工作。只有最高管理层深入理解该标准,才能真正把建立OSHMS体系的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组织最高管理层才会作出应有的承诺。只有专门推行小组成员全面理解标准,建立OSHMS体系的工作才能够得以正确规划和推动。培训工作要分层次、分阶段进行,而且必须是全员培训,中层以上干部必须重点培训,要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要广泛、深入,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造成一个贯标声势。作为组织领导和管理层,必须掌握OSHMS标准的基本内容、原理、原则,并且理解标准的内涵。
学习中应抓住以下几个要点:
(1)深刻理解和掌握标准中17个要素的逻辑内涵。领导和承诺是核心,“方针”是导向,“组织、资源和文件”是基本资源支持,“风险辩识评价和风险控制”是实现事故预防的关键,“计划和实施、监测”是实现过程控制的基础,“审核和评审”是纠正完善及自我维护的保障。体现了以领导和承诺为核心,以方针目标等要素为支持,以审核和评审实现自我监督与持续改进的整体思想。
(2)结合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突出整体思维观;把“领导与承诺”和“一把手负责制”结合起来;把强调风险评价和事前预防结合起来;把“计划”及“实施与监测”和强调生产作业现场的“人、机、环”协调运行结合起来;把“审核与评审”与传统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
(3)结合本组织的实际学习标准。学习标准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与本组织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只有从实际出发,才能真正掌握标准的内涵,理解其实用价值。
二.制定计划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一项十分复杂和涉及面很广的工作,没有详细的工作计划是无法按期完成的。通常情况下,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需要三个月以上的时间,据此可以采用倒排时间表的办法制定计划。例如,假定组织确定1999年12月接受外审,外审前的所有工作必须在2002年12月前完成,依次可以排出2002年11月至2002年10月的总计划表。
除了排出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工作总计划表和每项具体工作的分计划表外,制定计划的重要内容是提出资源需求,报组织最高管理层批准。
三.现状调查与评估(初始评审)
充分理解和掌握OSHMS标准后,对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估,也称为初始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现状调查(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人员的职能分配与适合情况,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章、适用的国际公约、国内法规、标准、指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针、目标及其贯彻情况,近年来组织的事故情况和原因分析等);二是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确认存在的问题并对照强制性规定找差距;三是最高管理层对现状、差距和存在问题的原因给予审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现状调查与评估结果将作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设计的基础。
任何组织,不论其经营管理水平如何,规模大小如何,客观上总是存在着一个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因此,在按照标准选择OSHMS体系要素前,应对组织现存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状况进行详尽的调研,重点围绕体系文件、各类资源与人员条件、OSH管理与控制现状、以及体系运行水平等方面,评价运行的可行性、有效性,从而找出固有体系要素在构成、运行、协调、监督中的缺陷。通过对现有体系要素的对照分析,为重新选择要素提供依据。
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设计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必须在现状调查(初始评审)的基础上做好体系设计,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设计主要包括5个步骤。
第一是确定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第二是职能分析和确定机构。组织管理机构的确定是分配职能和确定管理程序的基础,在分配职能和编写程序文件之前,必须先进行职能分析和确定机构,确定机构时,要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尽量避免和减少部门职能交叉。
第三是职能分配,即把OSHMS标准中的各要素所涉及的职能逐一分配到部门。进行职能分配时,要求把标准中的各要素全面展开并转换成职能,分配到组织的各部门,确保通过职能分配,使标准的各项要素都能得到覆盖,没有遗漏。进行职能分配时要坚持一项职能由一个部门主管的原则,当一项要素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负责时,要明确主要负责部门或撤并相关部门。
第四是确定体系文件层次结构,关键是确定程序文件的范围,并提出体系文件清单。
第五是体系文件的编写、审定与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