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审核程序
仪器信息网 · 2009-09-04 10:46 · 21585 次点击
1目的
为确保ISO17025、ISO15189、ISO17020测量审核工作的正确实施,更有效地对实验室的技术能力进行判断和确认,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CNAS对实验室的测量审核活动。测量审核主要适用于校准实验室,但在某些检测实验室和检查机构也可适用。
3职责
能力验证处全面负责CNAS的测量审核工作,实验室处、检查机构处负责现场评审中测量审核活动的安排。
4参考文件
4.1APLACMRA——对能力验证的要求
4.2APLACPT004测量审核
4.3CNAS-GL02能力验证统计处理和结果评价指南
5程序和要求
5.1测量审核样品的选择
5.1.1测量审核的样品应是稳定的,以期在测量审核活动周期内保持校准状态。当不可能时,必须进行重校准。
5.1.2被测的量应避免“精确”的值,例如精确的“十进制”值,这样的值通常不能显示出测量中的误差。
5.1.3测量审核样品应具有适合于参加实验室的最佳测量能力的准确度。
5.1.4最好选择已经在实验室间比对或测量审核中使用过的样品,这样可以知道该制品的性能和稳定状况。
5.1.5通常情况下,测量审核样品的选择及运作程序应使参加实验室在8个小时之内完成测量,但对于专业特性要求的,按照专业要求运作。
5.1.6满足上述要求的制品可作为CNAS的测量审核样品。
5.2测量审核样品的校准
5.2.1测量审核是将参加实验室的结果与参考值进行比对和判断,因此该参考值通常由国家测量机构提供,也可能由其他经济体的国家标准实验室提供。
5.2.2必须确保所选参考实验室的测量不确定度优于参加的认可实验室。
5.2.3必须确保样品在符合精确度要求的周期内予以校准。
5.3参加的要求
5.3.1CNAS要求申请认可和获得认可的机构参加测量审核活动。
5.3.2在列入APLAC测量审核样品目录的制品范围内,CNAS接受其他认可的机构参加测量审核的请求。
5.4测量方法
5.4.1实验室按认可的标准或方法进行测量,必要时应提供工作指导书。
5.4.2对实验室进行测量审核时,应要求实验室按照日常方式进行测量,并提前告知实验室做好准备;应避免实验室刻意利用多次重复测试,
原则上仅允许进行一次。
5.5样品的包装和运输
为确保样品的特性在运输途中不发生变化,应采用适当的包装和传送方式。
5.6测量审核报告
测量审核结果记录表单应给出参加实验室的能力和参考值进行比对的结果评价。
其记录在能力验证处备案。
5.7测量审核样品库的管理
5.7.1样品来源
5.7.1.1为有效开展测量审核活动,CNAS建立了测量审核的样品库清单。该清单由校准设备、参考(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等组成,主要来源于中国国家计量系统的权威机构,以及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研制机构。
5.7.1.2测量审核活动所使用的样品原则上从本清单中取得。但当本清单中的样品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时,也可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但应保证:样品的赋值、不确定度以及相关重要性能(例如稳定性)是准确和可靠的,并处于合理的校准周期内。提供由获认可的权威计量部门发布的校准证书是个便捷有效的证明途径。
5.7.1.3测量审核样品清单的建立是一个持续的过程。CNAS测量审核样品清单将随着认可领域的拓展以及认可区域的拓展而不断发展。
5.7.2样品库的形式
5.7.2.1CNAS的样品库主要以受控清单进行控制。样品库中所列样品为各相关技术机构拥有并进行技术管理。CNAS依据与这些机构的协议将其设备、器具等纳入到CNAS
的测量审核样品库中,并建立目录清单以对这些样品进行建档、检索和调用。
5.7.2.2CNAS测量审核样品清单中,列出与相关技术机构建立了协议的样品名称、适用的认可领域和子领域、重要技术参数和租用价格等信息,以及由国家或行业权威
机构研制并公布的有证参考物质(标准样品)或标准物质目录,使用时可以根据评审项目进行选择。
5.7.3样品库清单的管理和维护
5.7.3.1CNAS测量审核样品清单由能力验证处负责管理和维持。能力验证处应注意收集有关需求和信息,不断发展该清单。
5.7.3.2样品库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清单并通知相关使用人员。
5.7.3.3能力验证处负责及时将样品库的最新清单在内部信息系统中公布。
5.7.4使用费用
样品清单中的样品一般采用租用的方式。使用样品库中样品所发生的的费用由被审核机构承担。
5.7.5样品库的使用
5.7.5.1采用建帐管理的方式,对使用样品的出入库进行登记。具体的流程为:
a)能力验证处、实验室处和检查机构处根据需求确认测量审核项目,从样品库中检索相应的样品。
b)如存在相应样品,上述各处项目负责人经处长批准,与样品所在的技术机构联系,确认样品的使用状况和使用时间能否满足认可的需要。对于样品
库中没有列明价格的样品,还应确认费用问题。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应提前与该技术机构进行联系,以利于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样品库中无所需
样品,可依据5.7.1要求,从其他实验室获得。
c)样品确认后,经处长同意,项目负责人可联系提出样品。
d)费用结算方式。一、由秘书处向被评审方收取,认可评审人员可持提供方的测量审核样品费用发票到CNAS秘书处报销;二、评审人员先行垫付,凭
测量审核样品费发票到被评审机构结算。对于第二种方式,CNAS项目负责人应在评审通知中予以注明。
5.7.5.2APLAC的测量审核样品库也是可以获得样品的一个途径。
5.8测量审核在现场评审中的应用要求
5.8.1测量审核项目的确定
5.8.1.1实验室处和检查机构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验室现场评审范围和技术领域,结合能力验证计划和实验室以往参加的CNAS承认的实验室间比对,以及能力验证处专
项测量审核工作,并考虑结合其他的现场评审核查技术,在四年内尽可能覆盖实验室获认可的所有子领域的原则,确定在本次评审中实施的测量审核项目。所确定的项目
应满足以下条件:
a)所需样品已列入CNAS测量审核样品库目录(适用时);
b)实验室从未参加过同领域的能力验证计划,或
c)已经参加过但结果为可疑或不满意,或
d)已经参加过且结果为满意但有效期超过4年。
5.8.1.2测量审核的实施
测量审核的实施方式有以下三种:
a)结合现场评审实施。实验室处和检查机构处项目负责人根据能力验证政策,在现场评审中安排测量审核项目。具体实施时,由评审组携带测量审核样品前往实验室进行实际测量,根据结果对实验室能力进行评价。
b)进行专项的测量审核。能力验证处根据认可需求委派技术人员携带CNAS测量审核样品到实验室实施测量审核。
c)用于对在能力验证计划中出现不满意结果的实验室的纠正活动。
5.9测量审核结果的判定和报告
5.9.1测量审核结果的判定采用En值、稳健统计方法(利用能力验证计划的留样时)等评价技术,详见《CNAS-GL02能力验证统计处理和结果评价指南》。
5.9.2对实验室能力的判定,在采用统计技术进行评价的同时,还应考虑实验室获认可项目依据的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5.9.3测量审核结果报告应至少包括实施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实验室名称及联系方式、测量审核结果及判定依据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