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法规习题4
wang6626866 · 2008-04-05 06:45 · 42677 次点击
80、未按照规定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从事电力供应业务的,电力管理部门应责令停止经营。(×)
81、供电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照规定,由电力管理部门负责调解。(×)
82、两部制电价是以合理的分担电力企业容量成本和电能成本为主要依据的电价制度,是一种很先进的电价计费方法。(√)
83、对同一电网内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用电类别的用户,执行相同的电价标准。(√)
84、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KW及以下时,一般应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
85、开展“营业大普查”工作是降低线路损耗的主要技术措施。(×)
86、用户办理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超过9个月,逾期不办理手续的,终止供电。(×)
87、破产用户的电费债务,依法由清理该破产户债务组安排偿还,破产用户分离出的新用户,可以办理变更用电手续。(×)
88、黑色安全色用来标志“禁止跨入”、“有电危险”。(×)
89、红色安全色用来标志强制执行,如“必须戴安全帽”。(×)
90、电费储蓄收费方式适用于机关、企业、商业、事业单位。(×)
91、托收无承付就是收款单位持同城托收无承付凭证,经过付款单位同意后由银行拨入收款单位的帐户。(×)
92、电气母线(或母排)采用不同颜色区别设备特征,规定: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明敷的接地线涂黑色。(√)
93、帐簿记录发生错误时,不准涂改、挖补、擦除或用药水消除字迹,可以采用“划红线更正办法”进行更正。(√)
94、电力销售的增值税税率为15%。(×)
95、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程序确定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不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96、因用户过错,但由于供电企业责任而使事故扩大造成其他用户损害的,该用户应承担事故扩大部分50%的赔偿责任。(×)
97、依照电力法规可能追究法律责任的电力违法行为,电力管理部门应当立案。(√)
98、供电营业区的变更,由原受理审批该供电营业区的电力管理部门办理。(√)
99、钳形表可测电流,也有电压测量插孔,但两者不能同时测量。(√)
100、电费“三率”是指抄表的“到位率”、“估抄率”、“缺抄率”。(×)
三、简答题
1、何谓两部制电价?
答: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册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称为基本电价,代表电力企业成本中的容量成本,及固定费用部分,以用户受电容量KV.A(千伏.安)或用户最大需量KW(千瓦)计收,与其所实际使用电量无关。另一部分称为电度电价,代表电力企业成本中的电能成本,亦即流动费用部分,在计算电度电费时以用户实际使用电量计收。两部分电价分别计算后相加即为用户所应付的全部电费。实际两部制电价计费的用户还应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2、我国现行电价按电压等级是如何分类的?
答:我国现行电价按电压等级一般分为低、中、高压供电电价,其中低压为不满足1KV,中压为1~10KV,高压为35KV及以上。
3、我国现行电价分为几类?
答:我国的现行电价分居民生活电价、非居民照明电价、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大工业电价、商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趸售电价、电网间互供电价等。
4、抄表日报和应收电费发行表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抄表日报和应收电费发行表的主要内容有:
(1)电价分类户数、设备容量、抄见电量、计费电量(含变压器损失)、合计应收电费;
(2)电度电费、基本电费(以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计算)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3)地方附加费、集资、加价的分类金额。
5、试述用电负荷分类的依据以及分类简况。
答:用电负荷根据不同的分类方法有如下四种。
(1)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①工业用电负荷;②农业用电负荷;③交通运输用电负荷;④照明及市政用电负荷。
(2)按供电可靠性要求分类:①一类负荷;②二类负荷;③三类负荷。
(3)按国民经济各个时期的政策和不同季节的要求分类:①优先保证供电的重点负荷;②一般性供电的非重点负荷;③可以暂停、限制或停止供电的负荷。
(4)按用电时间分类:①单班制生产负荷;②两班制生产负荷;③三班制生产负荷;④间断性负荷。
6、什么叫电价?电价是怎样组成的?制定电价的原则是什么?
答:电能销售的价格就叫电价,电价是电能价值的货币表现。
电价由电力部门的成本、税收和利润三部分组成。
根据《电力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制定电价应当坚持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坚持公平负担、促进电力事业发展的原则。
7、对用户功率因数考核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对达不到标准的用户如何处理?
答:用户在当地供电企业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100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用户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2)其他电力用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趸购转售电企业,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3)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
对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户,供电企业可拒绝接电;已送电的用户,供电企业应督促和帮助用户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对在规定期限内未采取措施达到上述规定的用户,供电企业可终止或限制供电。
8、供电方式分哪几种类型?
答:①按电压等级分为高压和低压供电;②按电源数量分为单电源和多电源供电;③按电源相数分为单相与三相供电;④按供电回路分为单回路与多回路供电;⑤按计量形式分为装表与非装表供电;⑥按用电期限分临时用电与正式用电;⑦按管理关系分为直接供电方式与委托转供电方式。
9、现行电费结算的方法有哪些?
答:现行电费结算的方法有:上门走收;使用电脑储蓄或专用卡结算;坐收;委托银行代收;同城劳务委托收款。
10、窃电行为有哪些?
答:窃电行为包括: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2)绕越供电企业的计量装置用电;
(3)伪装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鉴定机构加封的电能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4)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电能计量装置;
(5)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电能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
(6)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11、用户窃电量如何确定?
答:按下类规定确定: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2)其他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所指容量乘以实际窃电时间计算确定;
(3)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180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12、在用户的电费结算中,为什么要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办法》?
答:在用户的电费结算中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原因是用户功率因数的高低,对发、供、用电的经济性和电能使用的社会效益有着重要影响。提高和稳定用电功率因数,能提高电压质量,减少供、配电网络的电能损失,提高电气设备的利用率,减少电力设施的投资和节约有色金属。由于电力企业的发供电设备是按一定功率因数标准建设的,故用户的用电功率因数也必须符合一定标准。因此,要利用《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来考核用户的功率因数,促使用户提高功率因数并保持稳定。
13、如何正确抄录各种电能表的读数?
答:为正确抄录电能表读数一定要千方百计提高实抄率,抄表必须到位。抄表时思想集中,正对表位,抄录时必须上下位数对齐,核对电能表的编号以防错抄。电能表的计度器小数位数常用红色窗口表示,抄读时应读数正确并达到必要的精度。特别是抄录经互感器接入的电能表,当用电量很大时,应抄读到最小位数(1位小数或2位小数)。
14、供电企业对什么样的欠费用户可以停止供电。欠费停电处理应注意什么?
答:供电企业对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天,包括电话、书面通知催缴仍不交付电费的用户,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在停电之前,一定要注意向用户派发停电通知书,通知书应注明停电的时间和停电的原因。
15、某10KV供电的机械厂变压器容量为560KV.A,除生产外还有20KW的食堂、浴室、医务室等生活用电,问该厂应如何执行电价?
答:该厂生产应执行大工业电价;食堂、浴室、医务室等生活用电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两种电价中的电度电价应执行1~10KV的标准;大工业电价中的基本电价应执行变压器容量的标准。
16、发现新装表不走,应如何处理?
答:发下新装表不走时,首先在现场应检查用户是否有窃电行为。若无窃电行为,应立即填写故障工作单,进行换表,其用电量按换表后实际用电量追加装表之日至换表日前的用电量计收电费。若发现用户有窃电行为,则按窃电处理,即按电能表标定电流值所指容量乘以实际窃用时间计算并确定窃电量计收电费,并收取补收电费3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17、抄表时抄表员应巡视检查运行电能表的哪些异常现象?
答:应巡视检查电能表的下列情况:
(1)电能表停走、时走时停、潜动、反走;
(2)计度器卡字、跳字、擦盘;
(3)表内发黄、有汽蚀或烧坏;
(4)铅封损坏或失落;
(5)外壳、端钮盒损坏等。
18、哪些用电执行普通工业电价?
答:凡以电为原动力,或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等一切工业生产,其受电变压器容量不足320KV.A或低压受电,以及在上述容量、受电电压以内的下列各项用电执行普通工业电价:
(1)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实验等单位的附属工厂有产品生产并纳入国家计划,或对外承接生产、修理业务的生产用电。
(2)铁道、地下铁道、航运、电车、电信、下水道、建筑部门及部队等单位所属的修理工厂生产用电。
(3)自来水厂、工厂试验、照相制版、工业水银灯用电。
(4)食品加工部门(包括商业部门前店后厂)用于食品加工或小烘焙电热用电,其设备总容量在3KW及以上者。
19、大工业用户的电费如何计算?
答:大工业用户的电费由三部分组成:
(1)基本电费。根据用户设备容量或用户最大需量来计算;
(2)电度电费。以用户实际使用的电量数计算;
(3)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以用户的实际功率因数对用户的实用电费按功率因数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增、减)。
20、如何正确抄读分时计费表?
答:分时计费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用普通电能表另加几只计度器分别记录峰段、谷段和总的电量。此表按有功电能表的抄录方法进行抄读。另一种是采用脉冲电能表及数字电路组成的分时计费电能表。这种表能分别累计各时段内的有功和无功电量,并在屏幕上直接显示,抄读时可直接按屏幕上显示的数字抄录。
21、“供用电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答:“供用电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和供电时间;
(2)用电容量、用电地址和用电性质;
(3)计量方式、电价和电费结算方式;
(4)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
(5)合同的有效期限;
(6)违约责任。
22、提高平均电价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提高平均电价的主要措施有:
(1)加强按月、季、年度的售电分析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提高均价提供依据。
(2)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执行基本电费的计收,杜绝少收现象。特别是对装接较大变压器而设备利用率达不到70%的用户,仍应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
(3)严格按优待电价的规定执行优待电价。
(4)正确及时区分居民生活照明与非居民照明用电,加强灯力比的核定,堵塞漏收和少收。
(5)严格农电承包指标的核定程序,对趸售用户实际用电结构以及调整核定要按规定从严控制。
23、什么是临时用电?办理临时用电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临时用电是指要求用电的申请者,为了某种短期用电的所需容量申请与供电企业建立的临时供用电关系。
办理临时用电应注意以下事项:
(1)对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非永久性用电,可供给临时电源。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核许外,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2)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24、如何降低或消除管理线损?
答:降低管理线损具体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计量工作,对电能表的安装、运行、管理必须严肃认真,专人负责,做到安装正确合理,按规程要求定时轮换校验,其误差值在合格范围内并尽可能降低,以便达到电能计量准确合理。
(2)加强抄、核、收工作,防止偷、漏、错。
1)定期抄表,提高实抄率,杜绝估抄、估算。
2)计量装置必须加封,加强防盗措施。
3)加强用户的用电分析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4)定期进行用电普查,对可疑用户组织突击抽查,堵塞漏洞。
5)加强电力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消灭无表用电和杜绝违章用电,严肃依法查处窃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