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样本标准差

  仪器信息网 ·  2009-09-13 08:19  ·  36780 次点击
对于一个完整的测量,其结果的不确定度是由各个分量不确定度导出的。然而,对测量结果不确定有贡献的分量如测量标准装置、环境、人员、方法等,这些不确定度来源是实验室本身所具备的,可控制的或说是已知的。唯独不可掌握的,千变万化的不确定度来源于被检(测)仪器,被检验物品等贡献的不确定度。用贝塞尔法计算的实验标准差就被视为是被测件贡献的标准不确定度。此不确定度只是说明该被测件在那一个测量点重复性测量贡献的分散性,它不能说明其他被测件在这样的点或其他点测量时对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的贡献。但是,在规范化的常规测量中,例如所开展的检定、校准、检验项目等,这种类型的被测件很多很多,它们都是按照现行有效的规程、规范、标准等经常进行测量,不可能每测量一个台件评定一个台件。对于某一类型的被测件,可直接采用预先评定出结果,以便以后的使用。为了提高不确定评定的可靠性,需要取若干样本,每个样本均用贝塞尔法计算出样本的实验标准差sj,然后将各个sj进行合并(或平均),即为合并样本标准差,以sp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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