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管理

  仪器信息网 ·  2009-09-19 09:48  ·  33253 次点击
盈余管理
什么是盈余管理
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盈余管理是目前国外经济学和会计学广泛研究的课题。对盈余管理的概念会计学界存在着诸多不同意见。从以下两个权威性的定义可以看出盈余管理的基本涵义。
一是美国会计学家斯考特(William"K"Scott)认为,盈余管理是指"在GAAP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另一是美国会计学家凯瑟琳"雪珀(KathehneSchipPer)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
根据以上两个权威性的定义,可以看出,盈余管理主要具备这样一些涵义:第一,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它包括经理人员和董事会。尽管经理人员和董事会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并不完全一致,但他们对企业会计政策和对外报告盈余都有重大影响,企业盈余信息的披露由他们各自作用的合力所决定。第二,盈余管理的客体是企业对外报告的盈余信息(即会计收益)。在雪珀的定义中,盈余管理不仅仅指对会计收益的调整和控制,而且包括对其他会计信息的披露的管理,但是对会计收益以外的财务数据的操纵并不具有普遍的意义,它所具有的经济后果相对而言要小得多。如果将其纳入盈余管理的范畴反而会影响对盈余管理本质的把握。第三,盈余管理的方法是在GAAP允许的范围内综合运用会计和非会计手段来实现对会计收益的控制和调整,它主要包括会计政策的选用,应计项目的管理,交易时间的改变,交易的创造等。第四,盈余管理的目的是盈余管理主体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中又包括管理人员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董事会成员所代表的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综上所述,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GAAP(或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盈余管理的“经济收益观”与“信息观”
在会计学术界,盈余管理早期一般被理解为旨在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disclosuremanagement)。对于这个定义,以下几点需要引起我们特别的注意:
1.把盈余管理限定在对外报告领域,而把管理会计报告以及那些意在影响或改变公认会计原则的活动(如游说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等排除在其讨论之外。这样考虑的主要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是便于讨论。如果将盈余管理仅限于对外报告领域,在现行的公认会计原则和应计制下讨论“干预”问题,则可以把对盈余管理的研究简化许多。二是在1990年以前,会计理论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以对外财务报告为主。尽管当时人们就注意到报酬方案(compensationschemes)和部门经理的私人信息是激励对内部管理会计报告进行操纵的潜在因素,但很可能是由于资料难得,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比较少见。那一阶段比较多见的研究成果是盈余管理的技术,应计制下的会计政策、会计选择与股票回报的关系等。难怪戴维森等人在其所著的《会计:商业语言》中,专辟一节讨论“会计戏法”(accountingmagic)问题,并给盈余管理下了一个更加具体而狭义的定义:在公认会计原则限制的范围内,为了把报告盈利调整到满意水平而采取有计划行动步骤的过程。
2.在这个定义中,提出了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某些私人利益(privategain)。这里所说的获取某些私人利益是与对外财务报告过程的中立性运作(neutraloperation)相对立的。因为,现代财务报告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中立性原则以及由此而来的财务报告的不偏不倚。盈余管理实质上是背离了中立性原则,由此造成对外财务报告有所偏重、有所倚靠。盈余管理的出发点在局部利益、部分利益或某些人的利益,它无疑会损害公众利益。
3.在定义盈余管理时,并没有倚赖某一特定的盈利概念,而是基于会计数据作为是信息的观点进行讨论的。在这个定义中,盈余管理在会计系统内,经理可以透过在公认会计原则范围内的会计方法选择和将某些给定的方法用特别的方式加以运用(如改变折旧资产的服务年限)来控制盈利。但事实上,盈余管理可以存在于对外披露过程的任何一个环节,也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形式。例如,融资决策、投资或生产决策(如研发费和广告费投放百分比的确定、生产线的增减、收购另一家公司)等都会影响企业某一期间的盈利。这些因素对盈余管理的影响可看成是“实际的”盈余管理。
传统上,人们认为盈余管理是与经济收益(有时也叫真实收益)有关的一个概念。在经济收益观(economicincomeperspective)下,有一些数据(譬如经济收益)被盈余管理故意地歪曲了。经济收益之所以会被歪曲而成为会计的报告收益,除了盈余管理外,另一个影响因素是应计制会计和公认会计原则。应计制会计和公认会计原则也将导致会计数据与真实收益有偏差。当然,经济收益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有意义地加以定义,在现实的报告系统中是见不到的。一般说来,经济收益是看不见的。即使如此,在经济收益观下,人们还是要把看不见的真实收益作为衡量偏差的基准。
我们认为以信息观(informationperspective)来看待盈余管理更有意义。在信息观下,盈利仅仅是许多用作决策和判断的信号中的一个。信息观意味着会计数据的重要属性是其“信息含量”(informationcontent)这一统计特性。盈余管理的信息观还假定公司经理拥有私人信息。在一套既定的委托代理契约下,公司经理不仅可以就会计程序作出选择,而且还可以据此程序作出不同的估计。但在信息观下,人们并不需要作为真实价值的盈利概念,与真实收益基准有关的计量偏差问题也不复存在。数据的真实价值在经济收益观下至关重要,但在信息现下则不再是第一位的属性了。
随着人们对盈余管理认识和研究的深入,特别是同时从经济收益观和信息观两个角度来看待盈余管理,盈余管理应当有一个更加全面和准确的概念。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为了误导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经营业绩的理解或影响那些基于会计数据的契约的结果,在编报财务报告和“构造”交易事项以改变财务报告时作出判断和会计选择的过程。
盈余管理的基本特征
对盈余管理基本特征的研究有助于把握盈余管理研究的内容和框架。根据前面的讨论,盈余管理的基本特性包括:
1.从一个足够长的时段(最长也就是企业的整个生命期)来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的盈利,但会改变企业实际盈利在不同的会计期间的反映和分布。换句话说,盈余管理影响的是会计数据尤其是会计中的报告盈利,而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的运用和会计估计的变动、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都是典型的盈余管理手段。
2.盈余管理必然会同时涉及经济收益和会计数据的信号作用问题。这里所说的经济收益与上段提到的企业实际盈利并没有实质上的差别。尽管人们并不知道企业究竟有多大的经济收益,但盈余管理最终还是离不开经济收益这一基准。更何况在盈余管理研究中,人们已开始寻找某些指标如现金流量等并试图在某种意义和程度上来反映经济收益。应当注意到,无论是盈余管理在企业的实践还是盈余管理的理论研究都非常关心会计数据的信息含量和信号作用。盈余管理所瞄准的方向正是会计数据的信息含量和信号作用。关于盈余管理的“经济收益观”与“信息观”的地位和重要性,在不同的国家由于证券市场的发达和完善程度差异较大而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发达证券市场环境下的盈余管理,人们考虑会计数据的信息含量和信号作用就会多一些,其“信息观”的重要地位也更加明显些;相反,欠发达证券市场环境下的盈余管理,人们则容易拘泥于会计报告收益与经济收益或其它法规决定的收益之间的偏差,其“经济收益观”的地位相应地更为突出。
3.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从现有的研究文献不难发现,在盈余管理的每一幕“戏剧”中唱主角的无非是公司的经理、部门经理和董事会。无论是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的运用和会计估计的变动、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还是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最终的决定权都在他们手中。当然会计人员也加入其中,但应看作是配角。在这里,可以明确企业管理当局对盈余管理应当承担的责任。
4.盈余管理的客体主要是公认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此外,时间特别是时点的选择也是盈余管理的对象之一。在研究盈余管理时,我们必须同时具有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公认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等属于盈余管理的空间因素;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和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则可看作是盈余管理的时间因素。需要加以说明的是,盈余管理最终的对象还是会计数据本身。人们所说的盈余管理,最终也就是在会计数据上作文章。
5.盈余管理的目的既明确又非常复杂。所谓明确是指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取私人利益,这点是可以充分加以肯定的。盈余管理是与公众利益、中立性原则相矛盾的。我们也应注意到,盈余管理的目的又非常复杂。
谁是盈余管理的受益者?这里的情况比较复杂。上面提到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盈余管理照顾的私人利益较多的情形是企业管理当局的利益,如经理的分红、认股权以及晋升机会等。在许多新闻报道和研究文献中,我们常常看到的盈余管理的受害者一般都是股东、低层的雇员,甚至包括政府。例如,丹斯基(J.Demski)的研究表明代理人可以通过盈余管理来传达其拥有的高超管理技能,而实际上这些代理人可能并不具备会计报告盈利中所代表的管理技能。阿亚等人(Arya,A.,Glover,J.,S.Sunder)则发现盈余管理限制了委托人解雇代理人的倾向,还可以减少委托人对于代理人正常工作的干预。即使是企业管理当局的利益,对每一个盈余管理的参与者来说也不是利益均沾的。当然,盈余管理有时也照顾某些股东的利益。
盈余管理的利益表现形式也十分复杂。有的是直接的经济利益如经理人员分红的增加,有的是间接的利益如职位晋升、股价飙升,会计数据的信号作用也常常表现在这里。有的是立竿见影的,有的则要潜伏很长的时期。
正是由于盈余管理的目的既明确又非常复杂,因此大众传播媒介普遍认为,盈余管理是件坏事,它们还比较喜欢采用盈利操纵(earningsmanipulation)的概念;而机会主义的管理者则认为盈余管理是一个中性的概念,会计学术界的许多研究也持这种观点。
“契约磨擦”与“沟通磨擦”
在现实社会里,可以见到许多盈余管理的激励因素,有的属管理激励,有的是政治成本激励或其它激励。在管理激励中,既有分红和晋升的诱惑,又有被解除职位的压力。在政治成本激励中,有许多针对政府管制而进行的盈余管理。此外,盈余管理还可被用作是资劳双方讨价还价的工具。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盈余管理也很有吸引力。正因为如此,才有所谓以股利为基础的盈余管理、以节税为目的的盈余管理、困境企业的盈余管理、运用盈余管理进行风险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募股(IPO)时的盈余管理等等。盈余管理也有许多阻碍的因素。注册会计师审计、证券交易监管机构的监管、税务稽查和股东大会等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和限制了盈余管理的泛滥。但上述限制因素往往也受到成本效益原则的限制,因此从整体而言,盈余管理的激励因素要比阻碍因素强势得多。在世界各国,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公司上调或调低盈利,虚报营业收益的故事。例如,美国在线公司为开发潜在客户群,免费给客户赠送磁碟,之后将所有发生的费用资本化;而微软公司则被指控通过递延确认实际所得收入来下调盈利。在这方面,我国也有数不尽的例子,会计“打假”始终效果不明显,说明大家还是不怕,盈余管理还是有很多激励因素的。
在现代会计报告系统中,留有许多盈余管理的机会。公认会计原则还存在不少局限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雷维特(A.Levitt)1998年就曾在纽约大学法律与商学中心发表过题为“数字游戏”(numbergames)的演讲,猛烈批评某些低质量的会计准则。应计制会计中的预计、摊销等都很容易被利用作盈余管理。同时,不确定的经济交易和会计事项也越来越多,对这些不确定经济交易和会计事项的正确判断也越来越困难。
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也为管理当局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一些条件。例如,现行的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契约,股东会、董事长与经理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规范仍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盈余管理乘虚而入也就见怪不怪了。
通过深入的分析研究,一些会计学家进一步得出了盈余管理产生的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契约磨擦(contractingfrictions);另一个是沟通磨擦(communicationfrictions)。如果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没有契约磨擦,他们之间的沟通也完全透明的,委托人可以掌握并使用充分信息,盈余管理也就不可能发生。
在委托代理关系的模型中,人们常常事先设定一套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事实上,无论是管理契约还是报告规则都面临随着经济和企业情况变化而变化的压力。但是,由于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通常被看作是固定的、僵化的(即使有变化也还是跟不上经济和企业情况变化的步伐),会与现实的需要产生矛盾,因此盈余管理便应运而生。在这里,盈余管理常被用来解决由于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与现实情形发生磨擦所引起的问题,而管理契约和报告规则就成为盈余管理问题存在的内生变量。
仅仅用契约磨擦是无法完全解释盈余管理的产生与存在的。人们之所以无法消除盈余管理,是因为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information)。最典型的是经理知道的东西,包括股东在内的其他人并不一定知道。信息不对称阻碍了信息交流和沟通,经理也就不可能把他所掌握的全部私人信息传递出去。当然,有一些信息传播是被法律禁止的。正是有了沟通磨擦,企业管理当局才会在盈余管理中大有作为。
需要说明,契约安排的修正并不能完全消除沟通磨擦。但是,如果经理把所有的私人信息都传递出去,并且又不会增加成本,可以预期,契约的安排将朝着有利于鼓励真实地披露信息的方向发展。由此可见,沟通磨擦比契约磨擦对于理解盈余管理生存的条件还更有意义。
通过分析和研究以上解释盈余管理生存的两个基本条件,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
1.盈余管理是现代会计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但盈余管理本身并不完全是一个会计问题。无论从其生存条件还是从其主体看,盈余管理涉及一系列的管理,甚至经济问题。委托人与代理人契约的确立、修正和实施,信息不对称都是经济学和管理学中的重要研究内容,也是经济管理面临的棘手问题。
2.盈余管理的存在有其特定的背景和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可以预见人们不可能完全解决契约磨擦和沟通磨擦的问题。尤其是在信息交流方面,代理人永远都会拥有一部分私人信息,这些信息永远都不可能被委托人或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完全知晓。因为,法律不允许这样做,成本效益原则也不赞成这样做,技术上也还存在问题。因此,盈余管理将会继续存在下去,透过法律、规则和人力是不可能把它完全消除的,除非市场经济也不再存在了。
3.既然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无法透过法律、规则和人力去消除盈余管理问题,那么我们就应当对盈余管理的客观存在有一个科学的观念和正确的认识,用平静的心态对待它。既不能让它放任自流,也不可能完全杜绝。社会要达成这种共识,投资者等委托人以及会计信息的其他使用者也要有这种认识。从社会的角度讲,政府和有关社会团体有责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特别是有效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制定和完善规范会计报告的相关法律、制度和公认会计原则,加强外部监管。从企业的角度看,有关方面(如投资者、经营管理者等)要尽可能签订完善的契约、合同,代理人要树立正确的商业伦理道德,依法经营、道德管理。此外,委托人以及会计信息的其他使用者还有必要掌握识别盈余管理的知识和技能,能根据其特定的决策需要对会计数据或报告盈利作出适当的调整。
盈余管理实证研究及其深远影响
在盈余管理研究的大量文献中,可以将它们粗略地分成三大类。一是收益平滑。对收益平滑的研究着重于降低不同时期盈利的起伏,主要目的是方便未来盈利的预测并减小市场风险。二是基于契约观点(contractingview)的盈余管理。研究发现,有的契约是以会计数据为基础的,而另外一些则与会计信息有着隐含的联系。其中,前者即显现契约(explicitcontracts),有管理报酬计划、债务协议、税收和管制等。在研究中,一般都发现了上述契约影响盈余管理的支持证据。与会计数据间接有关的契约还包括劳资合同、代理人竞争和主管的变动、审计合约、对外募股、公司治理制度等。与第一类契约相比,这些契约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则要复杂得多。三是计量方法问题。
学术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大都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在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两个大的方面:
一方面,将盈利区分为操纵过的和没有操纵过的部分。一般说来,公司的报告盈利由现金流量和对现金流量的会计调整两部分组成,后者称之为应计部分(accruals)。总体应计部分可进一步拆分为非主观应计部分(nondiscretionaryaccruals)和主观应计部分(discretionaryaccruals)。在这里要说明一下非主观应计部分和主观应计部分两个概念。其中,非主观应计部分秉承了创造应计会计的原本目的,即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使之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企业在特定时点的财务状况和特定时期的财务成果。因此,非主观应计部分是在尊重客观经济现实的前提下,对由于现金收付时点与交易事项发生时点不一致这一时差所产生的影响进行调整。这种调整是相对客观的,强调的是尊重客观经济现实,是在公认会计原则的约束范围内完成的。与非主观应计部分相对应,主观应计部分则是企业基于特定私人利益目的,在某一或某些特定时期通过对经济交易的刻意安排和财务报告的刻意调整创造出符合其需要的报告盈利。这种调整可以利用公认会计原则的弹性在公认会计原则约束范围内完成,但也可能超出公认会计原则的框架。在对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中,有四种主要模型以及以它们为基础的改进或衍生模型被较为广泛的采用以度量主观应计?糠帧U馑闹帜P头直鹗窍@?P?Healymodel)、迪安龙模型(DeAngelomodel)、琼斯模型(Jonesmodel)和行业模型(industrymodel)。这四种模型的核心均在于对非主观应计部分的假设或处理上。在希利模型和迪安戈模型中,非主观应计部分从总体上看被假定为在各个考察期间保持不变,进而借由对比总体应计部分来判断样本在特定期间是否存在主观应计部分。琼斯模型和行业模型则释放了非主观应计部分在各个考察期间保持不变的假定,借助较长的时间序列或大容量的行业配对样本,运用多元线性回归等统计工具计量非主观应计部分,是较为复杂但更精确的计量模型。
另一方面,对盈余管理的种种情形进行解释。例如,有的被解释为管理激励引起的盈余管理。在管理激励引起的盈余管理中,又有多种具体的解释,如报酬契约、代理人竞争和债务契约等。有的被解释为政治成本激励引起的盈余管理。在政治成本激励引起的盈余管理中,也存在多种多样的具体情况,如院外游说、政府管制,甚至劳资谈判。此外,还有其它一些特殊的解释,如以股利为基础的盈余管理。以节税为目的的盈余管理、困境企业的盈余管理、运用盈余管理进行风险管理、IPO过程的盈余管理等等。
在过去的20年间,有一大批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成果发表。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不仅对会计实务和公认会计原则的制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还大大地促进了现代会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的发展。其意义主要有:
1.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加深了人们对应计制会计的认识,对现金流量表的推广应用起到了极大的作用。“现金为王”(cashisking)的观念在工商管理界非常普遍。现金流量表和“现金为王”的观念为什么会在80年代末期开始流行开来,自然有其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但也与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密切相关。因为,通过研究发现了大量的人为地操纵盈利的行为,会计数据成为数字游戏。通过研究还发现了操纵盈利的行为主要是来自企业管理当局对应计制会计的局限性的过分利用,钻了很多应计制会计的空子。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人们将现金收付制发展成现金流量基础(cashbasis)。
2.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加速了公认会计原则的完善和发展,尤其是表现在增加对外财务报告的透明度方面。前面谈到,沟通磨擦是盈余管理生存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什么会有沟通磨擦,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代理人知道的很多信息,委托人可能知之甚少。要改善这个问题,增加对外财务报告的透明度是必不可少的。近年来,各国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修订、新准则的立项和制订都是朝着这一方向发展的。
3.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不仅自身成为现代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大大促进了现代会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的发展。据《会计与经济学杂志》(JournalofAccountingandEconomics)1997年所做的一项统计,发表在该杂志上有关“契约”话题的论文1979-1986、1987-1991、1992-1996年间总共分别为28、25和49篇,占该杂志同期发表论文总数的35%、29%和48%。在这些有关契约话题的论文中,直接采用实证方法研究管理报酬(managementcompensation)契约的就分别有11、4和12篇。由此可见,盈余管理实证研究本身就在现代会计理论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也促进了会计与资本市场、审计、盈利预测、行为会计以及所得税会计等领域的研究。盈余管理的实证研究还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组织行为与控制、绩效评估与报酬计划、证券市场监管等一系列理论与实务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会计学术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最为主要的问题是:各种各样的盈余管理实证研究的结果迄今还有非常大的差别。主要原因有:盈余管理实证研究中采用了不够严密的方法将盈利划分为操纵过的和没有操纵的部分;对盈余管理的大多数实证研究都只限于某一时期或某一项目;对盈余管理的解释太狭义;代理人隐瞒其操纵盈利的手法,不利于收集盈余管理实证研究所需的数据;委托人自愿让代理人隐瞒信息;盈余管理很可能是由两个或多个因素导致的,目前大多数的实证研究只着重于一个因素,研究结果当然不够理想。可以预期,未来的盈余管理研究不仅要进一步解决以上问题,而且还要特别注意研究盈余管理对股价和资源配置的影响。
盈余管理的目的
1.盈余管理的终极目的
毫无疑问,企业盈余管理的终极目的是十分明确的,即获取私人利益。一般认为,通过盈余管理获取私人利益的主体是掌握企业管理权的高级雇员,包括总经理、部门经理和其他高级主管。现代意义上的公司制企业是以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为基础的,公司的大股东可能并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真正掌握管理权的往往是公司的高级雇员。由于管理者与股东的目标并不完全一致,他们都有各自的小算盘。因此,委托--代理关系一经建立,"道德风险"、"信任危机"等问题也将随之产生。为使二者的目标趋于一致,委托方(股东)通常采用业绩--报酬激励的方式来促使管理者尽最大努力工作。
管理激励机制产生了双重效应。一方面,它使管理者的管理活动迅速向股东的目标靠拢;另一方面,它又使管理者更积极地谋求任期内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包括报酬最大化、更多晋升机会等。为此,管理者就有动因采用盈余管理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果净利润低于奖金方案的下限,管理者就有可能进一步降低净利润。这样,下一年度得到奖金的概率就会增加。相反,如果净利润高于奖金方案的上限,管理者在计算报告利润时就会尽量去除超过上限的部分,因为这部分利润得不到奖金。只有当净利润在奖金方案的上限和下限之间时,管理这才会有增加报告利润的动机。此外,管理者在卸任之前通常会选择有利的会计政策调增报告利润,以获取最后一次高额奖金。同样,业绩较差的企业管理者在任期将到时,为防止或推迟被解雇,也会利用盈余管理来粉饰真实业绩。但是,一旦管理者的变动得到确定,管理者便可能降低当期利润,以增加未来盈利的可能性。在实行承包制的企业中,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以达到获取个人利益的目的的可能性更大。
管理者报酬与会计利润挂钩的制度原本是用来消除股东与企业管理者之间的"信任危机",但实施的结果却是事与愿违,非但没有消除危机,反而加深了危机。最终的结果是管理者通过盈余管理获取了巨大的私人利益,而股东、底层雇员却成了名副其实的受害者。
2.盈余管理的具体目的
管理当局为了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最终目的,在实施盈余管理过程中又会有一些具体目的。与其终极目的不同的是,盈余管理的具体目的一般是以促进企业发展为中介,以达到公司规模扩张之后管理者报酬的增加、在职消费层次的提高以及政治前途的发展等终极目的的实现。盈余管理的具体目的一般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筹资目的。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直接目的就是筹资,当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公司法》对企业有严格的规定,如必须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才能申请上市。为达到目的,企业便采用盈余管理,进行财务包装,合规合法地"骗"得上市资格。同时,经过盈余粉饰的报表还有助于企业获得较高的股票定价。再如上市公司准备配股的时候。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内净资产收益率每年都必须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略低于9%"。为了达到配股及格线,上司公司便会积极利用盈余管理调整净资产收益率以达到配股的目的。
二是避税目的。公司盈余管理的避税目的是十分明显的。"合理避税"之所以成为可能,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税法体系还不十分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颇多;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管理者在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选用上有较大的灵活性。比如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同时又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对企业管理者而言,税法的规定便为其开展盈余管理提供了弹性空间。管理者会通过选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和方法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从而有资格按照顾性税率缴纳所得税。
三是获取政治成本的目的。政治成本是指某些企业面临着与会计数据明显正相关的严格管制和监控,一旦财务成果高于或低于一定的界限,企业就会招致严厉的政策限制,从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为了避免发生政治成本,管理者通常会设法降低报告盈余,以非垄断等形象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如微软公司就曾通过递延确认实际所得收入来下调盈利,以逃避美国反垄断机构的指控。
四是规避债务契约约束的目的。债权人与企业签订债务契约是为了限制管理者用债权人的资产为企业获利但却有损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包含一些保证条款以保护债权人利益,如不能过度发放股利、不进行超额贷款、计提一定比例的偿债准备金等等。有些商业银行甚至规定不得向亏损企业贷款。这些都使得企业不敢轻易违反有关条款,否则会招致很高的违约成本。如果企业的财务状况接近于违反债务契约,管理者就有可能调增报告利润,以减少违约风险。盈余管理就成为企业减少违约风险的一个工具。
论公司盈余管理
作者:孙红梅来源:山东商业会计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西方许多国家曾出现过的盈余管理问题,不可避免的也出现在我国。盈余管理就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其终极目的在于获取私人利益,具体目的为筹资、避税、获取政治资本以及规避债务契约约束等。盈余管理有诸多表现形式,可以通过完善会计规范、加强审计监控和加大监管力度等进行防范。本文除分析了盈余管理的涵义外,还讨论了盈余管理的特征、存在原因、方法及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盈余管理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盈余管理;基本特征;治理对策
【引言】
在学术界,盈余管理是一个有20年历史的研究话题,作为财务揭示的热点话题,受到中外会计学者的广泛关注,其基本理论正日渐成熟、日趋完善。在研究时我们必须弄清楚盈余管理的基本理论问题。
一、盈余管理的涵义
在会计学界存在着不同的盈余管理定义,按照美国会计学家凯瑟琳·雪普的定义,盈余管理实际上就是旨在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而另一美国会计学家斯考特认为盈余管理是“在GAPP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随着人们对盈余管理认识和研究的深入,盈余管理有了更加全面和准确的概念,根据研究分析,我们认为:盈余管理发生在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时,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者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数字为基础的契约的后果。这个定义的几方面值得讨论。第一,管理当局在编制才财务报告时实施职业判断的方式多种多样。例如,为了对大量的未来经济事项,诸如长期资产的预期寿命和残值、递延税款、坏账损失和资产减值进行估计,都需要职业判断。为了报告同一经济业务,管理当局也必须在被允许的会计方法之间(诸如直线折旧法和加速折旧法,存货成本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作出选择。管理当局必须在确认期间费用或递延支出(诸如研究与开发费用、广告费和维修费用)之间进行选择。最后,他们必须决定如何规划公司交易,例如,可通过规划公司合并使之符合权益入股法或收买法,通过规划租赁契约将租赁负债在表内列示或表外披露,通过规划股权投资以避免或编制合并报表。
需要指出的第二点是,定义认为盈余管理的目标是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如果管理当局认为利益关系人无法发现其盈余管理行为时,则会发生盈余管理。如果管理当局掌握了外部利益关系人根本无法掌握的信息,以致盈余管理不可能被外界所识破,因而会发生盈余管理。再者,利益关系人可能会预期(并容忍)一定程度的盈余管理。
二、盈余管理的基本特征
对盈余管理基本特征的研究有助于把握盈余管理研究的内容和框架。根据以上定义,结合理论界对该问题的探讨,盈余管理的基本特征包括:
1.从一个足够长的时段(最长也就是企业的整个生命期)来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的盈利,但会改变企业实际盈利在不同的会计期间的反映和分布。换句话说,盈余管理影响的是会计数据尤其是会计中的报告盈利,而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的运用和会计估计的变动、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都是典型的盈余管理手段。
2.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当局。从现有的研究文献不难发现,在盈余管理的每一幕“戏剧”中唱主角的无非是公司的经理、部门经理和董事会。无论是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的运用和会计估计的变动、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还是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最终的决定权都在他们手中。当然会计人员也加入其中,但应看作是配角。在这里,可以明确企业管理当局对盈余管理应当承担的责任。
3.盈余管理的客体主要是公认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等。此外,时间特别是时点的选择也是盈余管理的对象之一。在研究盈余管理时,我们必须同时具有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公认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等属于盈余管理的空间因素;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和交易事项发生时点的控制则可看作是盈余管理的时间因素。需要加以说明的是,盈余管理是在GAAP允许的范围内综合运用会计和非会计手段来实现对会计收益的控制和调整,因此盈余管理的最终对象还是会计数据本身。人们所说的盈余管理,最终也就是在会计数据上作文章。
4.盈余管理的受益者是企业管理者,有时也照顾某些股东的利益,但受害者通常是政府,如少交税款或拖延税款的缴纳。收益者的利益表现形式也十分复杂,有的是直接的经济利益如经理人员分红的增加,有的是间接的利益如职位晋升、股价飙升。有的是立竿见影的,有的则要潜伏很长的时期。
三、盈余管理存在的原因
盈余管理行为虽然是在公认会计准则的范围内,但是在多数人的心目中,盈余管理行为是一种不符合道德标准的行为,它毕竟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且股东在与经理人员订立契约时,已经估计到了经理人员会进行盈余管理,那么为什么股东还会允许其存在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其他契约的推动
在构成企业的契约关系中,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签定的契约称为债务契约。在订立债务契约时,债权人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防止企业经理层采取损害其利益的行为,如增加举债的规模,将借款用于风险较高的项目,发放大量现金股利等,往往会在契约中订立一些保护性的限制条款时,对一些重要的财务比率进行限定。企业为了获得债权人的贷款,在其财务报告数字违反或将要违反契约规定的限制性条款时,便会通过盈余管理来降低违约风险。这时,企业经理层的努力与股东的目标是相一致的,而且经理层具有信息优势,能够更好地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因此,对于股东来说,需要经理层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2.盈余管理的正面作用
会计信息的披露是企业经理人员向外部传递内部信息的工具之一。相对于外部信息使用者而言,公司经理层拥有更多的有关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内部信息,对于有利的内部信息,公司经理层愿意传递给股东,这时他们会主动采取盈余管理行为,调整盈余,以向股东传递有用的价值信号,使会计盈余信息更能反映公司的市场价值。
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所面临的经营环境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使得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契约总是具有不完全性和刚性。有效契约理论认为企业经理层通过盈余管理行为可以灵活面对契约的不完全性和刚性。降低契约成本,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
四、盈余管理的方法
盈余管理主要是一项会计行为,但其手段并不只局限于会计方法。归纳起来,有以下六种:
1.利用会计政策的变更。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最常见也是最原始的盈余管理方法。一般的说,由于企业及其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各不相同,对有些业务的处理,会计准则给了企业管理者一定的变通机会(如对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再加上我国的会计准则并未给企业政策的“再选择”设定太高的“门槛”,能让企业获取额外的收益。这种高收益、低成本的机制驱使企业随意变更会计政策。
2.利用应计项目的管理。现行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理论,虽然较好地解决收入与费用的配比问题,但产生了很多待摊项目和应计项目,企业可以通过提前确认收入和递延确认费用来调增利润,相反亦然。随着现代企业经营环境不确定性的增加,应计项目的确认将具有更大的弹性,从而给盈余管理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3.利用对交易事项时点的确认。企业可以通过提前确认营业收入,推迟确认本期费用来提高当期盈余;反之推迟确认收入,提前确认费用以降低当期盈余。通过改变交易时间和创造交易来操纵利润,是一种非会计的盈余管理方法,颇受企业经理人员的青睐,而且新的更加有效的方法正不断出现。
4.利用关联交易。关联方之间由于存在控制关系,往往不以公平价格进行交易,为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盈余管理的空间。企业与关联方之间采用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进行交易,以达到提高或减少企业收入的目的。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或是将企业的一部分抽出来加以改制,因此,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有着唇齿相依、千丝万缕的关系,再加上资源的稀缺,很多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来调节利润。
5.利用资产重组,以达到美化报表的目的。企业为了“美化”当期的业绩,可能进行一些有盈余的一次性业务。一次性冲销就是在会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把损失和费用在本期予以确认,以求在后续年度内实现较高的会计利润。如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将暂停或停止其上市资格,上市公司可在会计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在某年作巨额冲销,然后在后续年度连续盈利的盈余管理策略。
6.虚构交易或虚增资产。如在年度末虚构未发生的销售、退货交易,利用资产评估虚增资产等。
五、盈余管理的影响
对于盈余管理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必须科学地评价,要明确一个界限,盈余管理与会计造假有区别:前者是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后者则超出了准则和制度许可的范围。因此,盈余管理是一个中性概念,掌握盈余管理的技巧是财务经理水平的体现;会计造假是贬义概念,使用会计造假的手法是财务经理道德败坏的体现。
如前文所述,从某种程度上说,盈余管理有其积极的作用:首先,根据契约论,在收益“硬约束”的条件下,在未来不确定的情况下,给予管理者一定的盈余管理空间,可以降低契约成本,还可以使管理者对预期或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反应,进一步激励他们的创新能力,从而较好地克服合同的不完备性和固定性,保护企业管理者自身的利益;其次,由于管理者掌握了大量的内部信息,若要以报告的形式把这些复杂且专业化强的信息传递给投资者,代价很高,盈余管理则能通过“利润均衡化”手段传递企业原本无法传递的内部信息,从而有助于减少因资本市场激烈波动对投资者决策行为的影响。
虽然盈余管理有上述积极作用,但如大量地使用盈余管理的会计方法,也会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首先,降低了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对会计信息按照其管理目标的需要进行“加工、改造”,使所反映的企业业绩同企业经营实际相脱节,盈余管理使报表上的盈利信息成为数字游戏,从而使整个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值得怀疑,对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决策者失去有用性;其次,对企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盈余管理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管理者甚至是企业的利益,但如果盈余管理行为一直得不到约束和监督,会形成一种不良行为定式,即通过盈余管理的方式而不是通过创新努力而获取高额利润且极大损害了资本提供者的利益,如果这种现象在社会上蔓延且成为常态,会导致资本市场和借贷市场失灵,不仅使管理者预期的目标难以实现,还会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形象,给企业以后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最后,由于盈余管理主要来自管理者的经济利益驱动,而其经济利益与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的利益存在不一致性,因此,在很多情况下,盈余管理会损害投资者、债权人和国家的利益。
六、盈余管理的治理对策
对于盈余管理,完全消除是不可能的,且适度的盈余管理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说明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会采取合法手段来追求自身利益的实现,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而政府在治理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时,应不断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契约,而不是一味地打击和压制。
1.建立和完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体系。盈余管理往往是在会计准则未明确规定或规定含糊不清时发生。现有会计准则允许过多的选择,有关规定不够具体明晰,缺乏可操作性,这就给管理当局操作盈余提供了机会。我国之所以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除了体制上的原因外,缺乏一套健全的会计准则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应当参照国际惯例,进一步修订完善会计准则,尽量减少会计准则中可供选择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压缩会计政策的空间范围;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新问题的涌现,如一些非财务信息的披露等,需要会计准则及时进行补充修订和不断完善。
2.加强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审计是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审计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减少虚假会计信息。但遗憾的是,现有的CPA审计远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出于种种私利,CPA往往屈从于被审计单位的意图,丧失其独立性,甚至发生审计合谋行为。笔者认为,要使审计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看门人”,首先应加强审计准则建设,建立一套能有效规范审计业务的准则体系;其次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第三要加强审计的独立性,真正做到经济、工作和精神独立。同时,审计职业界、证券监督部门、财政部门等要加大对审计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惩欺诈行为。
3.改革现有关于上市、配股、停牌等规定。目前关于配股的条件只有“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每年均在10%以上”一条规定,由于指标单一,配股权对上市公司有利,因而上市公司往往利用会计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备性来对利润进行操纵,以获取配股权。有关实证研究也表明,上市公司存在为取得配股而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同样,摘牌的条件是“连续三年亏损”,这样有些公司便可能通过盈余管理先多摊多转费用,为第三年“转亏”作准备,以避免摘牌。为了避免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而受到证券监督部门的管制,亏损公司常在亏损年度及其前后年度,普遍采用应计利润项目管理调增或调减收益。对此,应当建立一套指标体系,避免由于指标的单一性而使管理当局容易进行利润操纵。
4.提高会计人员的理论水平。我国会计人员要提高会计理论水平重要的是要理解在特定的环境中某些会计理论所带来的经济后果和经济影响,能区分盈余管理和会计造假的界线。会计人员应加强对会计理论,特别是对基本会计概念框架的学习,真正做到向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相关和可靠的会计信息。
5.改革现行企业业绩考核制度和管理者报酬、聘任制度。现行企业业绩考核往往过分注重利润指标,而利润是根据权责发生制计算出来的,极易发生应计项目管理。因此,应当建立一套切实有效的长期和短期相结合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并可采用经济增加值、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作为核心指标。在干部的聘任制上,应注重多方面的考核,在聘任前和离任前应当加强审计,防止“官出数字、数字出官”不良现象的发生。目前国有企业的报酬与企业的价值相脱节,经理为了获取报酬,往往不考虑企业长期发展的要求,作出能增加企业当期盈余但无助于提高股东财富的决策,同时也易发生利润操纵行为。对此,应当改革以固定工资为主体的报酬制度,增加风险收入的比重,将经理的报酬与企业的业绩联系起来,具体可以采用业绩股份、经理股票期权、增值权益等激励方式,这样既可协调经理与股东的利益冲突,又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经理的利润操纵行为。
6.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影响公司管理行为的各方面当事人之间基于合约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制度安排。它包括通过竞争所形成的外部治理结构如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兼并市场等,和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所组成的内部治理结构。从外部来看,我国尚未建立起发育完全、运作规范的股票市场,经理市场尚未形成;从内部来看,国有企业存在所有者缺位现象,作为资产终极所有者的国家独立在企业外部,《公司法》所规定的各机构相互制衡的机制也远未发挥作用,董事会、监事会在很大意义上形同虚设,导制内部人现象严重,经理控制了会计信息系统,而会计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不得不听命于经理,操纵财务报告,提供虚假信息。因此,要防止盈余管理的泛滥,必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应当健全董事会,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建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CPA的聘任和交流;建立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一种基于合约的委托书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同时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培育经理市场,使内部监控机制和外部监控机制两方面都能充分发挥作用,对经理的财务报告行为实行有力的监督。
参考文献:
魏明海.盈余管理基本理论及其研究述评.
陈华.试论盈余管理.
张虹.对盈余管理和利润操纵的思考与分析.
PaulM.HealyandJamesM.Wahlen.盈余管理研究回顾及其对会计准则建设的启示.
贾剑锋,李淑花.盈余管理与利润操纵的差异.
王静,陶晓敏.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负面影响及其对策.张鸣,刘华.对盈余管理的理性思考.
作者:孙红梅来源:山东商业会计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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