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
qifang111111 · 2009-10-12 16:29 · 50430 次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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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产生背景
历史沿革
中国历史
发展
目标
data/attachment/portal/201111/06/113946zrj9att3wrr591b9.jpg辛集市总工会组织举办企业文化建设知识
工会的共同目标是:
(1)保证不改变,并在可能的条件下提高其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经济地位;
(2)对社会上的权威关系施加影响,以利于实现工会的利益和目的;
(3)提高所有为生存而工作的人的福利,不管他是不是工会成员;
(4)建立一种对雇主使用反复无常的专横政策的防范机制,并向工作场所推广;
(5)针对市场波动、技术变化或资方决策导致的威胁或意外事件,提高并尽可能保证个人的安全保障水平。
产生背景
data/attachment/portal/201111/06/113946ijr1h1mvle0hvgzs.jpg工会组织结构图
在西方国家,企业工会的最初出现,是企业生产客观形势的需要和劳动者集体需求的产物。在企业工会未产生以前,企业中的每位劳动者要与企业管理者签订或形成一个单个的劳动合同。而企业工作本身是社会性的,即使是一个中等规模的企业,企业管理者在组织和分配劳动任务时也不可能孤立地进行,每项工作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相互关联的。单个人不可能就自己工作和就业条件的改善与企业管理者成功地进行独立的谈判,且这种谈判不可能不对其他人工作和就业条件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这就是说,单个人的谈判不可能是有效的;即使是有效的,也往往是分裂性的,甚至是破坏性的。正是在这种情形下,当劳动者个人感到他们自己的劳动合同需要修改时,他们一般倾向于寻求大众化的工作条件;而这种大众化工作条件的取得只有依靠劳动者集体的力量,通过劳动者集体对雇主施加压力。为了开展集体行动,并保持这种集体行动在时间和过程上的一致性,劳动者组成了企业工会。当然,企业工会建立以后,其基本职能逐步演化为多种具体内容,但其核心内容在于代表劳动者开展企业集体谈判,签订企业集体合同,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这一点从工会出现初期直到现在都是如此。
历史沿革
data/attachment/portal/201111/06/113946vbisgg8akl4nbdp4.jpg先进工会组织奖牌
企业工会的出现,在发达国家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在这2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企业工会在组织形式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拿美国来说,企业工会经历了一个从某一工会组织到全国工会联合会的发展过程。首先,从1790年到1849年,技术工人组织了技艺性质的地方工会组织(工会在其建立初期就不仅局限在单个企业中,而往往是多个企业的工人组成的地方工会组织)。不过,这种工会组织在初期的特征表现为较强的暂时性,且没有什么实际的权力。但这种工会组织确实是美国劳工运动的奠基石。其次,从1850年到1885年,工会组织不断壮大,各地方技艺工会的全国性工会组织逐步建立起来。最后,从1886年开始,美国工会组织结构的金字塔状逐步形成。1886年,美国劳联诞生。劳联的诞生标志着工会组织的顶峰已经出现,自此,金字塔状的工会组织结构在实践中不断形成和完善。
德国企业工会的出现比美国要晚一些,直到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德国才开始成立第一批工会组织。1848年德国出现了工会的联合组织。此后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德国的工会组织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二战期间,工会活动被取缔;二战结束后,德国又有一些地区重新组建了工会,工会组织进入重新发展时期。1949年德国正式成立了“德国工会联合会”(简称德工联),这标志着德国工会的组织结构进入了完善阶段。
中国历史
data/attachment/portal/201111/06/1139478857gw7yq22wyzuz.jpg工会组织
旧中国经济十分落后,直到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后的19世纪中叶,才出现现代工业,并伴随诞生了第一代无产阶级。现代工会出现以前,曾经有过旧式的工商团体,称为行会,包括公所、会馆、公行等组织形式。行会制度对手工业和商业从业人员影响最大。雇主和受雇人参加同一行会,有势力的雇主自然成为行会的掌权者。行会与现代工会无共同之点。(注:参见史探径:《劳动法》,经济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1-252页。)
工会是工人运动的产物。工人运动的概念,从广义说,包括工人阶级的政党运动、工会运动以及相关的工人妇女运动、青年运动等。从狭义说,即指工会运动。中国的新式工会是仿效发达国家的工会组织起来的。1851年成立的广州打包工人联合会,是最早的具有工会性质的组织。这个组织曾经举行反对英、法等国侵略中国的罢工斗争。随即遭到镇压,被清朝地方当局勒令解散。此后,中国工会运动沉寂了40多年。但是工人自发掀起的反对外国殖民主义和封建主义统治、剥削的斗争,在鸦片战争以后,即一直不断发生。主要的有香港工人的前后两次罢工(1844年、1858年),港澳工人大罢工(1858年),上海反掠卖华工斗争(1859年),自贡盐工斗争(1860年),东北朝阳矿工起义(1861年),上海小车工人抗捐斗争(1877年),开平煤矿罢工(1882年),汉阳铁厂罢工(1889年),江南制造局工人罢工(1890年)等等。(注:参见常凯主编:《中国工运史辞典》,劳动人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79-86页,第249-266页;史探径:《劳动法》,经济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2页。)
19世纪下半叶,中国的现代工业逐步有所发展。甲午战争结束订立马关条约以后,以日本商人为首的外国商人大量涌入中国创办工业,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也有了发展。产业工人在甲午战争前夕约计为10万人,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为60万人,1919年增至200余万人,另有城市手工业工人和店员1000余万人。(注:参见史探径:《劳动法》,经济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26页;肖效钦、李良志:《中国革命史》(上册),红旗出版社1983年版,第29页。)随着无产阶级队伍的壮大,工会组织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影响较大的工会组织有广东机器研究公会(1909年)、中华全国铁道工会(1912年)、上海缫丝女工同人会(1912年)、制造工人同盟会(1912年)、唐山公益社(1913年)、(沪宁、沪杭)两路同人会(1913年)、中国沿海船员会(1916年)、中东铁路工会(1917年)等。(注:参见常凯主编:《中国工运史辞典》,劳动人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79-86页,第249-266页;史探径:《劳动法》,经济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2页。)
清朝政府和民国初年的北洋政府对待工会运动采取了极端仇视和严加禁止的态度。我们简略放眼观察一下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以为对比。英国于18世纪下半叶完成产业革命,当时工人为反抗过度剥削、争取起码的劳动和生活条件,曾开展了同盟罢工和组织互助会、友谊会以及其他具有工会萌芽性质组织等活动。法、德、美等国相继于19世纪上半叶完成产业革命。1818年苏格兰格兰斯哥织布工人成立的工会是世界上最早的工会组织,其他工业发达国家亦相继出现工会。各国对工会一般均是先予禁止,不得已开禁后又予重重限制。后来,资本家对工人的不断斗争不得不作出一些让步;同时开明资本家和资产阶级政府逐步认识到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方面的有益作用,转而采取容许工会合法存在的态度。1871年英国颁布的工会法是世界上第一个以保护工会法律地位为宗旨的工会法。随之其他国家相继公布了工会法。清朝的闭关锁国政策在19世纪被帝国主义的洋枪大炮所攻破。清政府为达到船坚炮利的目的,曾创办一些军工企业,但对进步社会理论采取了不屑一顾的抵制态度,它和民国初年的北洋军阀政府对工会运动的态度尤为严厉。这个期间,颁行的《结社集会律》(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大清新刑律》(1910年)、《暂行新刑律》(1912年)、《治安警察条例》(1914年)等虽然许多内容已较封建法律有所进步,但对工人同盟罢工和团结活动则严加禁止。例如《暂行新刑律》第224条规定,对同盟罢工者,“首谋处四等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余人处拘役或三十元以下罚金”;“聚众为强暴胁迫或将为者”,依骚扰罪之例处断。《治安警察条例》规定,对于劳动工人之聚集,认为有同盟解雇、罢工、强索报酬、扰乱安宁秩序、妨害善良风俗之“诱惑及煽动”,得禁止之;如有违犯,“处以五个月以下之徒刑,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之罚金”。(注:参见史探径:《劳动法》,经济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2-253页;常凯主编:《中国工运史辞典》,劳动人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499-512页。)这些规定束缚和阻扼了工会运动的发展。
发展
data/attachment/portal/201111/06/11394907tz5hnkrddljsls.jpg省水利工会2007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中国工会运动在复杂困难的政治社会条件下发展和壮大起来。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对工会运动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他领导的广东政府于1921年1月明令废除《治安警察条例》和一切禁止、限制劳工团结的法规。1922年2月24日,广州政府国务会议通过《工会条例》,规定16岁以上的劳动者可组织工会,工会为法人。这是中国现代工会立法的开端。北京政府颁布的《工会条例草案》(1925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工会组织暂行条例》(1928年)和《工会法》(1929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1年)等,一方面宣称保护集会结社之自由,另方面又对工会活动加以种种限制,力图使之完全控制在政府之下,与现代工会立法旨趣相去甚远。(注:参见史探径:《劳动法》,经济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52-253页;常凯主编:《中国工运史辞典》,劳动人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499-512页。)
中国工人阶级随着自身队伍的壮大,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动政权的斗争也在不断加强和扩大。例如罢工斗争,据不完全统计,1895年到1913年,共70余次,1916年17次,1917年21次,1918年30次,1920年46次,1921年49次。在共产主义小组帮助下,1920年11月21日成立了上海机器工会;不久,上海又成立了印刷工会;北京成立了长辛店工人俱乐部(1921年5月),并由北而南,成立了好几处铁路工人俱乐部。湖南、武汉等地也成立了工会俱乐部等等。(注:参见肖效钦、李良志:《中国革命史》(上册),红旗出版社1983年版,第29-30页、48页。)
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即努力领导工人运动。1921年8月11日在上海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这是中国共产党早期公开领导工会运动的领导机关。1922年5月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发表了宣言,提出了争取8小时工作制、罢工援助、打倒军阀、打倒帝国主义等目标口号,标志着中国工人阶级开始走向团结统一,推动了全国罢工高潮的发展。在此前后发生的主要罢工斗争有:上海英美烟厂大罢工(1921年下半年),香港海员大罢工(1922年1月至3月),上海海员和丝厂工人大罢工(1922年8月),安源路矿大罢工(1922年9月),以及粤汉路、京奉路、开滦煤矿、上海金银业和日本纱厂工人大罢工等。1923年2月京汉铁路工人“二七”大罢工,更是名震中外,此次惨案中工人被残杀52人,伤300多人,被捕60多人,被开除外逃1000多人。1922年1月到“二七”大罢工为止的一年多时间里,罢工斗争达187次之多。(注:肖效钦、李良志:《中国革命史》(上册),红旗出版社1983年版,第57页。)
1925年5月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正式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1925年一年中,即连续爆发了上海日纱厂罢工、青岛日纱厂罢工、“五卅运动”中的罢工、汉口惨案和沙基惨案引发的罢工、省港大罢工、安源大罢工等震惊世界的事件。1926年5月在广州、1927年6月在汉口,分别召开第三、四次全国劳动大会。在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的白色恐怖下,第五次全国劳动大会是1929年11月在上海秘密召开的。工会运动曾一度处于低潮,工人斗争却并未停止。20年代后期又发生多起罢工事件。30年代,罢工斗争则更多指向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行为,如上海日商纱厂反日大罢工(1936年)、北平工人支援“七七”抗战的斗争(1937年)、全国工人反日大罢工(1937年)、香港码头工人反日罢工(1937-1938年)等等。(注:常凯主编:《中国工运史辞典》,劳动人事出版社1990年版,第120-126页、第383-393页、第157-162页。)抗战爆发以后,中华全国总工会实际上已不存在。
从上可知,中国的工会运动始终是与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紧密结合在一起,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得到蓬勃发展的。
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会组织外,依据民国广州政府、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工会条例、工会法的规定,各地各行各业成立了许多工会,有些是产业工会,有些是职业工会。有些基层工会和职业工会还组织起地方性的联合会,如上海市总工会(1931年)、山西省总工会(1937年)等。各种工会的成立,多数出于劳工自发的要求,有些则有着复杂的政治背景,但绝大多数工会都为维护劳工经济利益作出过积极努力和有益贡献,许多工会还踊跃参加反帝抗日的统一斗争行动。国民党南京政府于1947年发起组织中华民国总工会,目的是为加紧反共“戡乱”活动组织力量,但是随即遭到各地工人的反对。
这里要特别一提1935年在上海成立的中国劳动协会。该协会初期是一个劳动文化团体,后来内部出现政治态度分化,一派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一派坚持反共。1945年5月国民党曾操纵成立中国劳工福利协会,企图取代日趋左倾的中国劳动协会,但未达到目的。中国劳动协会于1948年8月加入中华全国总工会为团体会员,1949年11月自行宣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