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理论
xu_zun · 2009-10-16 10:17 · 48240 次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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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观点
主要内容
行为原则
强化类型
社会应用
重要意义
基本观点
强化理论在管理学上属于行为主义学派,强化理论主要的观点是:人的行为是对其所获刺激的函数,如果刺激对他有利,他的行为就可能重复出现;如刺激对他不利,则他的行为就可能减弱甚至消失。
强化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又可分为积极强化、消极强化、惩罚和忽视。
正强化就是奖励那些符合企业目标的行为,以便使这些行为得以进一步加强,重复的出现,从而有利于企业目标的实现。正强化的方法包括物质奖励、精神鼓励。
负强化是惩罚那些不符合企业目标的行为,以便使这些行为削弱,甚至消失,从而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负强化也包括物质处罚和精神处分,减薪、扣奖、罚款、批评、降级等都是可用的方法。
主要内容
提出了一种“操作条件反射”理论,认为人或动物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采取一定的行为作用于环境。当这种行为的后果对他有利时,这种行为就会在以后重复出现;不利时,这种行为就减弱或消失。人们可以用这种正强化或负强化的办法来影响行为的后果,从而修正其行为,这就是强化理论,也叫做行为修正理论。
斯金纳所倡导的强化理论是以学习的强化原则为基础的关于理解和修正人的行为的一种学说。所谓强化,从其最基本的形式来讲,指的是对一种行为的肯定或否定的后果(报酬或惩罚),它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这种行为在今后是否会重复发生。根据强化的性质和目的可把强化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在管理上,正强化就是奖励那些组织上需要的行为,从而加强这种行为;负强化就是惩罚那些与组织不相容的行为,从而削弱这种行为。正强化的方法包括奖金、对成绩的认可、表扬、改善工作条件和人际关系、提升、安排担任挑战性的工作、给予学习和成长的机会等。负强化的方法包括批评、处分、降级等,有时不给予奖励或少给奖励也是一种负强化。
斯金纳也只将强化理论用于训练动物,如训练军犬和马戏团的动物。以后,斯金纳又将强化理论进一步发展,并用于人的学习上,发明了程序教学法和教学机。他强调在学习中应遵循小步子和及时反馈的原则,将大问题分成许多小问题,循序渐进;他还将编好的教学程序放在机器里对人进行教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和弗隆的期望理论都强调行为同其后果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但弗隆的期望理论较多地涉及主观判断等内部心理过程,而强化理论只讨论刺激和行为的关系。
行为原则
data/attachment/portal/201111/06/115857f3zwgwfkpwwqaqz5.jpg强化理论漫画
(1)经过强化的行为趋向于重复发生
所谓强化因素就是会使某种行为在将来重复发生的可能性增加的任何一种“后果”。例如,当某种行为的后果是受人称赞时,就增加了这种行为重复发生的可能性。
(2)要依照强化对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强化措施
人们的年龄、性别、职业、学历、经历不同,需要就不同,强化方式也应不一样。如有的人更重视物质奖励,有的人更重视精神奖励,就应区分情况,采用不同的强化措施。
(3)小步子前进,分阶段设立目标
并对目标予以明确规定和表述。对于人的激励,首先要设立一个明确的、鼓舞人心而又切实可行的目标,只有目标明确而具体时,才能进行衡量和采取适当的强化措施。同时,还要将目标进行分解,分成许多小目标,完成每个小目标都及时给予强化,这样不仅有利于目标的实现,而且通过不断的激励可以增强信心。如果目标一次定得太高,会使人感到不易达到或者说能够达到的希望很小,这就很难充分调动人们为达到目标而做出努力的积极性。
(4)及时反馈
所谓及时反馈就是通过某种形式和途径,及时将工作结果告诉行动者。要取得最好的激励效果,就应该在行为发生以后尽快采取适当的强化方法。一个人在实施了某种行为以后,即使是领导者表示“已注意到这种行为”这样简单的反馈,也能起到正强化的作用。
如果领导者对这种行为不予注意,这种行为重复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减小以至消失。所以,必须利用及时反馈作为一种强化手段。强化理论并不是对职工进行操纵,而是使职工有一个最好的机会在各种明确规定的备择方案中进行选择。因而,强化理论已被广泛地应用在激励和人的行为的改造上。
data/attachment/portal/201111/06/11585768i11b13bd155350.jpg强化理论模型
(5)正强化比负强化更有效
所以,在强化手段的运用上,应以正强化为主;同时,必要时也要对坏的行为给以惩罚,做到奖惩结合。
强化理论只讨论外部因素或环境刺激对行为的影响,忽略人的内在因素和主观能动性对环境的反作用,具有机械论的色彩。但是,许多行为科学家认为,强化理论有助于对人们行为的理解和引导。因为,一种行为必然会有后果,而这些后果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这种行为在将来是否重复发生。那么,与其对这种行为和后果的关系采取一种碰运气的态度,就不如加以分析和控制,使大家都知道应该有什么后果最好。这并不是对职工进行操纵,而是使职工有一个最好的机会在各种明确规定的备择方案中进行选择。因而,强化理论已被广泛地应用在激励和人的行为的改造上。
对强化理论的应用,要考虑强化的模式,并采用一整套的强化体制。
强化模式主要由“前因”、“行为”和“后果”三个部分组成。
“前因”是指在行为产生之前确定一个具有刺激作用的客观目标,并指明哪些行为将得到强化,如企业规定车间安全生产中每月的安全操作无事故定额。
“行为”是指为了达到目标的工作行为。
“后果”是指当行为达到了目标时,则给予肯定和奖励;当行为未达到目标时,则不给予肯定和奖励,甚至给予否定或惩罚,以求控制职工的安全行为。
强化类型
data/attachment/portal/201111/06/115857eutsqesp966ztzbr.jpg强化理论比喻图
强化包括正强化、负强化和自然消退三种类型:
(1)正强化
又称积极强化。当人们采取某种行为时,能从他人那里得到某种令其感到愉快的结果,这种结果反过来又成为推进人们趋向或重复此种行为的力量。例如,企业用某种具有吸引力的结果(如奖金、休假、晋级、认可、表扬等),以表示对职工努力进行安全生产的行为的肯定,从而增强职工进一步遵守安全规程进行安全生产的行为。
(2)负强化
又称消极强化。它是指通过某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所引起的不愉快的后果,对该行为予以否定。若职工能按所要求的方式行动,就可减少或消除令人不愉快的处境,从而也增大了职工符合要求的行为重复出现的可能性。例如,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告知工人不遵守安全规程,就要受到批评,甚至得不到安全奖励,于是工人为了避免此种不期望的结果,而认真按操作规程进行安全作业。
惩罚是负强化的一种典型方式,即在消极行为发生后,以某种带有强制性、威慑性的手段(如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给人带来不愉快的结果,或者取消现有的令人愉快和满意的条件,以表示对某种不符合要求的行为的否定。
(3)自然消退
又称衰减。它是指对原先可接受的某种行为强化的撤消。由于在一定时间内不予强化,此行为将自然下降并逐渐消退。例如,企业曾对职工加班加点完成生产定额给予奖酬,后经研究认为这样不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长远利益,因此不再发给奖酬,从而使加班加点的职工逐渐减少。
正强化是用于加强所期望的个人行为;负强化和自然消退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和消除不期望发生的行为。这三种类型的强化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构成了强化的体系,并成为一种制约或影响人的行为的特殊环境因素。
强化的主要功能,就是按照人的心理过程和行为的规律,对人的行为予以导向,并加以规范、修正、限制和改造。它对人的行为的影响,是通过行为的后果反馈给行为主体这种间接方式来实现的。人们可根据反馈的信息,主动适应环境刺激,不断地调整自己的行为。
社会应用
data/attachment/portal/201111/06/115857rxwovwvvr6pbwe4n.jpg环境强化理论
一、强化理论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在企业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常常会遇到下面的一些问题:如习惯性违章行为屡禁不止、难以根治,在工作中的随意性、不规范行为对作业安全构成威胁,安全的重奖重罚有时不能起到应有的激励、约束作用,作业人员对安监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抱有抵触情绪等。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当认真研究强化理论,并在管理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强化方式。
正强化的科学方法是:应使其强化的方式保持间断性,强化的时间、数量也不固定,即管理人员应根据企业的需要和职工的行为状况,不定期、不定量地实施强化。
比如:年末对企业内坚持安全作业以及对安全工作作出贡献的职工进行奖励,就是属于固定时距强化;又如:对那些坚守岗位安全职责、主动纠正违章行为的职工,安全管理人员和领导要不定期、不定量地进行表扬和奖励等。这样一来,职工才会确信:在工作中遵章守纪、纠正违章、查找和消除隐患等行为是符合企业目标和领导要求的,也是可以得到承认和赞赏的,上述行为才能持久并重复发生。实践证明,采用这种方法的效果最好。在进行安全奖励的时候,要注意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避免奖励固定程式化。
与之相反的是那种连续、固定的正强化,一般效果并不好,因为久而久之会使企业的职工感到企业的强化措施是理所当然,甚至还会产生越来越高的期望。如果企业某一次没有对其行为采取表扬或奖励,就会在其心理产生较大的不满情绪甚至是抵触情绪,削弱其行为的重复性,从而产生不利影响。
与正强化相反的是,负强化要维持其连续性,即对每一次不符合组织目标的行为都应及时地予以处罚,从而消除人们的侥幸心理,减少甚至完全消除这种行为重复出现的可能性。对安全而言,就是对于违章行为要百分之百地进行纠正,百分之百地进行处罚,还要重罚;对违章者要百分之百地进行安全教育;对事故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以消除职工的侥幸心理,从而使其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使其在工作中的行为规范化。
二、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应用强化理论来指导安全工作,对保障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可起到积极作用。在实际应用中,关键在于如何使强化机制协调运转并产生整体效应,为此,应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1)要注意与企业的具体情况相结合
企业不同,安全生产的状况就不同,职工的素质也千差万别,安全生产的风险也各不相同,因此使用的强化手段和力度也应有区别。如一个企业的安全状况较差、事故不断,这时正强化的频率要足够高,力度要大一些,同时负强化的力度也要大些,效果才会更明显;如一个企业的安全状况较好,只要维持一定强度的强化手段就能取得好的效果。各企业只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研究,就能找到适合本企业的具体强化方法。
(2)应以正强化方式为主
在企业中设置鼓舞人心的安全生产目标,是一种正强化方法,但要注意将企业的整体目标和职工个人目标、最终目标和阶段目标等相结合,并对在完成个人目标或阶段目标中做出明显绩效或贡献者,给予及时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强化物),以求充分发挥强化作用。
(3)采用负强化(尤其是惩罚)手段要慎重
采用负强化时注意“惩教结合”。惩罚可以在一定程度、一定时期减少违章行为,而从长期来看,其效果会逐步减弱,并且惩罚的使用是有代价的,会带来较严重的副作用。过于频繁的惩罚会导致职工对安全管理人员及领导产生消极、躲避、不满、对立、抵触等情绪,会影响其本身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在安全管理中要注意“惩教结合”,既不能只“惩”不“教”,又不能只“教”不“惩”,要注意减少其负面影响。
负强化应用得当会促进安全生产,应用不当则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可能使人由于不愉快的感受而出现悲观、恐惧等心理反应,甚至发生对抗性消极行为。因此,在运用负强化时,应尊重事实,讲究方式方法,处罚依据准确公正,这样可尽量消除其副作用。将负强化与正强化结合应用一般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4)注意强化的时效性
采用强化的时间对于强化的效果有较大的影响。一般而论,强化应及时,及时强化可提高安全行为的强化反应程度,但须注意及时强化并不意味着随时都要进行强化。不定期的非预料的间断性强化,往往可取得更好的效果。
一定情况下,对新出现、不稳定或低频率的行为,连续性的强化效果较好。比如:一个职工经常违章或迟到早退,对其每次正确作业或上班准时,都应当给予表扬,进行连续性强化,当其正确作业或上班准时的行为逐渐稳定后,再改为间断强化。同样的方法也适用于新进职工和刚接触新设备、新系统的职工。
(5)因人制宜,采用不同的强化方式
由于人的个性特征及其需要层次不尽相同,不同的强化机制和强化物所产生的效应会因人而异。因此,在运用强化手段时,应采用有效的。强化方式,并随对象和环境的变化而相应调整。
(6)利用信息反馈增强强化的效果
信息反馈是强化人的行为的一种重要手段,尤其是在应用安全目标进行强化时,定期反馈可使职工了解自己参加安全生产活动的绩效及其结果,既可使职工得到鼓励,增强信心,又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修正所为。
(7)要注意强化理论的不足。
强化理论作为控制理论的一种,它过分强调了通过外在的强化物对人的行为进行改变,因此有些忽视人的内在因素的作用。从根本上讲,安全管理的目标就是通过提高人的素质来实现安全生产。强化理论针对的是“要我安全”这一层次,而只有人的素质提高到一定阶段才能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及“我会安全”的转变。当然人的素质的提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目前的企业安全管理中强化理论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应注意在实践中避免其局限性。安全管理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强化理论只有和其它安全管理的方法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
重要意义
首先,它表明人的行为不论是顽固的还是脆弱的,不论是习惯的还是偶然的,都是可以改变的;
其次,管理者可以采用一些有效的方法改变作业人员的习惯和行为,并使这种改变朝着有利于企业目标的方向发展,在安全管理上,就可以具体的研究如何反习惯性违章、鼓励遵章守纪、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以及如何采取有效的奖惩制度,来使作业人员的行为朝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方向变化;
第三,采取不同的强化手段和方法,对人的行为改变的效果不同,针对安全管理的不同需求和具体的管理对象可以采取有效的强化方法来提高安全管理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