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接受

  Aaron ·  2010-02-07 10:12  ·  23098 次点击
如果接受通知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限,或发盘未具体规定有效期限而超过合理时间才传达到发盘人,这就成为一项逾期接受。
国际公约对逾期接受处理的两个规定:
1、如果发盘人于收到逾期接受后,毫不迟延地通知受盘人,确认其为有效,则该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
2、一项逾期接受,从它使用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在传递正常的情况下,本能及时送达发盘人,由于出现传递不正常的情况而造成了延误,这种逾期接受仍可被认为是有效的,除非发盘人毫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受盘人,他认为他的发盘已经失效。

0 条回复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回复

你需要  登录  或  注册  后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