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棍式管理

  迪迦 ·  2010-02-07 10:57  ·  28592 次点击
所谓“拐棍式管理”,是指一些监管人员为图省事,在监室设置号长、组长、值日长等“拐棍”,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这样的管理方式容易滋生牢头狱霸,给监管工作埋下隐患,带来种种弊端。
拐棍式管理-防止方式分管监管工作的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厅机关党委书记孙学顺强调指出,各级监管部门一定要切实执行民警直接管理规定和监室管理制度,管教民警必须每天两下监室,真正做到亲自安排监室事务,严禁使用“拐棍式管理”。
管教民警要做到亲自组织安排劳动生产和进行现场管理,严禁给在押人员下达劳动任务指标,严禁安排在押人员超时超强度劳动;严格执行分押分管规定,严禁已决和未决、成年和未成年在押人员混押混管;严格规范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严禁伙吃伙喝、混用生活用品;对有牢头狱霸苗头和倾向的在押人员,实施重点管控,对弱势人员重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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