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Baike · 2010-02-28 18:58 · 13078 次点击
旨在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的一项方针,也是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这一方针和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的工伤和职业病,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资本主义的早期发展阶段,资本家以A.斯密的"工人应承担危险"论为根据,对工人因工伤和职业病而遭受的损失,不承担补偿责任。按照斯密的观点,工人在接受某一职位时,同时已承担了伴随着这一职位的危险,并得到了相应的工资。随着工业化的进展,特别是随着工人阶级有组织的斗争的发展,这一理论逐渐被另一理论所取代。另一理论认为,工人因从事危险的工作而获得的较高工资,远远不足以补偿工人因工伤和职业病所受到的损失,因此,资本家必须对此承担补偿责任。从20世纪初开始,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就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立法,对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死亡、永久性全部残废、永久性部分残废、临时性全部残废、临时性部分残废等情况,规定了递减的赔偿标准。有的国家还把有关工伤事故的立法延伸适用于职业病患者。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维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社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国家的职责。在中国,1980年6月召开的中国工会第三次群众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就明确规定: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以安全为前提;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首先解决安全问题,然后再处理生产问题。在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实现安全生产,一般采取的措施有:①制定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②采取各种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方面的技术组织措施;③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