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CC标准理解之EICC劳工标准:不用童工

  Aaron ·  2008-04-12 15:03  ·  45327 次点击
EICC劳工标准:不用童工
条款内容:
在制造的任何阶段都不得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5岁(或在该国/地区法律准许的情况下可为14岁)、完成强制教育年龄、或该国/地区最低就业年龄而被雇佣的人士。符合所有法律法规的合法工作场所学徒计划则不在此列。然而,所有18岁以下的工人不能执行带有危险性的工作,并且考虑到教育的需要,应限制其进行夜间工作。
条款解释:
供应商行为准则要求供应方遵守所有适用的童工法律,包括与最小年龄限制、工作时间限制以及禁止参加某些工种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法律规定16周岁以下的工人为童工.
在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学徒计划受到法律的管制,对工作小时数、培训期限以及将同一工人归为实习生的次数进行了具体限制。一些情况下,在培训期间,学徒计划的报酬可能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对于正式工人,供应商必须遵守对培训期限的限制,该培训期限的限制必须严格遵守,并且工资必须被提高到正常的工资标准。
评估建议:
1了解当地所有的童工法律和法规。
2调查雇用惯例,以便在雇用某个工人之前了解什么年龄范围是允许的。
3检查可靠的年龄证明并保留一份证明年龄的相关文档副本存档。
4如有必要,请核实年龄在18岁以下的工人没有从事危险性质的工作。
5确定年龄在18岁以下的工人是否仅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工作。
6了解当地所有关于实习生和学徒的法律。
7确定在法律规定期限之外工人是否仍保持实习工资。
良好管理范例:
1供应商将在雇用之前验证每个工人的年龄。
2供应商确保年纪小的工人不从事危险工作。
3供应商确保年纪小的工人仅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被雇用工作。
4供应商有一个明确的雇用、培训和提拔实习生的计划。
可能违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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