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文件控制程序

  Aaron ·  2008-04-12 15:26  ·  23443 次点击
一、文件控制程序
1、目的
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管理体系运行中的各个场所都能得到有效版本及适用的文件。
2、适用范围
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的所有部门及场所的文件管理。
本程序包括GB/T19001-20004.2.3条款;GB/T24001-19964.4.5条款;GB/T28001-20014.4.5条款。
3、职责
3.1办公室
负责编制和贯彻执行本程序;负责公司文件的审核;上级下发和公司文件的登记、传递、归档工作。
3.2公司相关部门
负责本部门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制定、收集、整理并编制本部门有效文件清单。
4、术语和定义
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5、工作程序
5.1文件的分类及保管
5.1.1公司编制的文件:
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由发展部管理。
公司制定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其它文件,由
公司办公室和相关部门保存。
5.1.2总公司(集团)编制文件:制定有关质量、环境、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等其它文件,由公司办公室和相关部门保存。
5.1.3其它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洽商、设计交底会议纪要以及由分公司/项目部制定的管理文件等,由相关部门、单位保管,按规定归档并列入相关部门、单位的有效文件清单。
5.2文件编写、批准、发布
5.2.1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协调,发展部组织编写。公司总经理批准《管理手册》,管理者代表批准《程序文件》。发展部负责编号、登记、发放。
5.2.2公司拟定的技术性文件,由相关部门组织编写,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项目部编写,总工程师、总经理批准;《质量计划》由工程项目部编写,管理者代表批准。
5.2.3公司拟定的管理性文件,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编写,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5.2.4公司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关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进行标识发放,公司各部门/单位做好收文记录。
5.2.5公司相关部门/单位收到管理体系文件后,应妥善保管,不得随便修改。
5.3文件的评审及修改
5.3.1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或不适应,应进行评审,文件评审由文件编写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并做好记录。
5.3.2程序文件进行修改,由相关部门填写程序文件修改单,经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公司发展部组织采用“划改加盖修改章”或“修改页”的方式进行。
其他文件由原拟稿部门负责修改,报主管领导批准。
5.3.3文件确定更新,由拟稿部门在更新文件版本中注明原文件作废。作废或失效文件,由各部门自行处理,及时修改部门有效文件清单,并通知办公室更改公司有效文件清单。
5.4文件状态的确认:
5.4.1文件状态的确认通过文件清单的形式进行控制。
5.4.2每年12月31日前,公司相关部室、分公司/项目部将有效文件清单(另附软盘)报公司办公室。办公室进行汇总。
5.4.3新成立的项目部依照公司有效文件清单的确认范围,1个月内将文件收集齐备。
5.5文件的标识:
5.5.1公司拟定或转发的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在文件第一页的右上角加盖“QMS文件”“EMS文件”“OHS文件”章。
5.5.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由公司发展部加盖“受控”章。
5.5.3作废文件需保留时,由使用部门加盖“作废留查”章。
5.6文件归档
5.6.1每年6月底前,各部门/单位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上年度的文件,分类移交公司档案室。
5.6.2档案室人员按《档案管理办法》对案卷进行整理、立卷。
5.6.3借阅档案执行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6、相关文件
6.1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6.2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7、记录
7.1有效文件清单
7.2收文登记表
7.3发文登记表
7.4发文审批记录
7.5公文处理记录
7.6借阅档案登记簿(市档案局统一表格)
7.7档案移交(接收)登记簿(市档案局统一表格)。
7.8程序文件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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