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十八)-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Aaron · 2008-04-12 15:43 · 90771 次点击
十八、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消除潜在的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施工过程及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预防措施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GB/T19001—20008.5.3条款;GB/T24001—19964.5.2条款;GB/T28001—20014.5.2条款。
3、职责
3.1工程部
负责工程质量、施工环境因素预防措施的审核并监督实施。
3.2发展部
负责公司管理体系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验证。
3.4安保部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预防措施的审批并跟踪验证。
3.5行政部
负责公司办公区、施工现场生活区环境预防措施和职业健康预防措施的审批并跟踪验证。
3.6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相关部室
针对本单位/部门出现的潜在的不合格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并实施。
4、术语和定义
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5、工作程序
5.1识别潜在的不合格
5.1.1公司应识别潜在的不合格,采取预防措施,以消除潜在的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5.1.2潜在不合格、不符合的信息来源:
⑴质量、环境、安全管理监督部门;
⑵社会相关部门;
⑶顾客的需求、期望、意见和满意度;
⑷审核报告、管理评审的输出;
⑸数据分析的输出;
⑹过程和产品测量的结果;
⑺关于产品质量、环境、安全管理的建议;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各相关部室应及时了解体系运行过程的有效性,了解过程、产品质量、环境、安全等趋势及顾客和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在日常对体系运行的检查和监督过程中,及时收集以上各方面反馈的信息。
5.1.3确定潜在不合格、不符合原因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相关部室,应对发现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潜在不合格、不符合进行原因分析。
5.1.4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技术、质量、环境、安全工作会,分析施工中的质量变化情况,安全工作情况及施工对环境因素的影响,发现潜在不合格并分析原因。
5.2预防措施的制定和评审
5.2.1预防措施的制定,以利于体系的持续改进和提高顾客和相关方满意度为目的。
5.2.2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公司相关部室针对潜在不合格、不符合的原因,在权衡风险、利益和成本的基础上,制定适当的预防措施。
5.2.3有关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环境因素控制的预防措施,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2.4有关安全的预防措施,报公司安保部审批后实施。
5.2.5有关办公区域、现场生活环境控制、职业健康的预防措施,报公司行政部审批后实施。
5.2.6与体系运行有关的预防措施,报公司发展部,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
5.2.7当潜在的不合格原因是由于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不完善所致时,应对修改相关文件的必要性进行评审,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5.3预防措施的实施
5.3.1负责审核、审批预防措施的公司相关部门,应在“预防措施实施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5.3.2制定预防措施的单位/部门具体实施,负责审核、审批预防措施的公司相关部门监督实施,记录实施效果。
5.3.3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相关部室,应记录本部门/单位各次措施发出的时间、责任部门、完成时间及验证效果。逾期未能完成者,报告管理者代表,组织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再次限期完成。
5.3.4管理者代表在预防措施实施的过程中,负责配备必要的资源并监督实施过程。
5.4重要的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应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6、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文件控制程序》
7、记录
7.1预防措施实施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