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二十)-环境运行控制程序

  Aaron ·  2008-04-12 15:45  ·  36565 次点击
二十、环境运行控制程序
1、目的
针对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操作要求和运行标准,确保其符合环境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以实现环境行为的不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产品、服务。
本程序包括GB/T24001—19964.4.6条款。
3、职责
3.1发展部
组织有环境管理职责的部门编写本程序。
3.2相关部门/单位
执行本程序,按照程序中规定的运行准则,制定具体措施或环境管理办法,加强对识别的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4、术语和定义
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5、工作程序
5.1废气的控制
5.1.1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程,对于有挥发并能造成大气污染的物料,应严格密封,减少液体原料及产品的挥发,将废气排放量控制在最小。
5.1.2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焚烧油毡、油漆和其他可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味的废弃物。
5.1.3施工现场、办公区应使用低硫煤,尽量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
5.1.4公司使用工程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加强维护,避免污染。办公用车辆,按时检测,尾气排放合格。
5.2废水的控制
5.2.1工程部、行政部负责对员工进行节约用水教育,从源头上减少污水的产生。
5.2.2施工现场的泥浆和污水(机械设备、车辆冲洗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5.2.3机械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油,应全部回收,送往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处理。
5.2.4沾有化学品、油类等的地面、容器及各类工具,应先对表面的化学品、油类进行处理,再用无磷洗涤用品清洗。
5.2.5施工现场如设立临时卫生间,应对卫生间排出的污水进行处理,不得随便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5.2.6食堂排放的污水应设滤网,滤掉显见悬浮物并经隔油池去油后,排入污水管道。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清理或更换滤网及隔油池浮油和淤泥。
5.2.7食堂冲刷灶具、器皿应使用无磷洗涤用品。
5.2.8实验室严禁随意倾倒废液,废液必须经酸碱中和稀释等方法处理后再排放。
5.3粉尘的控制
5.3.1散装水泥应存放在容器里,袋装水泥要入库保管。散落灰及时装袋,使用时避免扬尘,包装袋回收。
5.3.2散装块灰、袋装灰粉要严密苫盖,避免散落扬尘。
5.3.3混合料、级配石运到现场应成堆码放、撒水并苫盖,及时摊铺压实,按需上料避免存放。
5.3.4外加剂(粉状)应入库保管,使用时避免扬尘。
5.3.5道路、市政管线工程要合理安排,分段施工,减少土方开挖面积和存留时间。采取措施,防止泥土流失到附近道路上。
5.3.6施工现场周边要设置硬质围挡,主要道路要硬化并保持清洁。随时修复因施工损坏的路面,以免产生浮土。
5.3.7施工车辆驶出现场前,要将车轮和槽帮冲洗干净,防止车辆带泥上路。
5.3.8施工现场存土表面应拍实,必要时洒水保湿或进行覆盖。
5.3.9外运土方、渣土的车辆,不得超量运载,装载物要低于槽帮0.15m,采取苫盖或用封闭车运输,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
5.3.10现场搅拌站要进行封闭并安装喷雾降尘设备。
5.3.11施工现场应制定清扫和洒水等降尘措施,并设专人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及时清理浮土。
5.3.12工期在一年以上的施工现场应进行绿化。
5.3.13工程部负责检查施工现场降尘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4噪声的控制
5.4.1公司应采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实验仪器及生活设施。同时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良好的运行状态。
5.4.2对于能固定使用的强噪声设备,应将其安装在工作棚内,并进行隔音、降噪处理。
5.4.3施工现场噪声控制遵照GB12523-90、GB12524-90标准。
5.4.4在限定作业时间的区域内,应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施工。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时,应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采取有
效降噪措施,同时做好周围群众工作,按规定报所在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5.4.5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域进行打桩等施工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申请批准,还应将作业计划、影响范围、程度及有关措施等情况,向受影响范围的居民和单位通报说明,取得协作和配合。对施工机械的噪声与振动扰民,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5.5固体废弃物的控制
5.5.1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渣土,应设指定地点分类存放,每日进行清理。高空施工的垃圾及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
5.5.2对施工现场废弃物,工程项目部应指定专人管理,外运过程中,要确保不散、不混放,运出现场前必须覆盖严实,不得出现遗洒。
5.5.3对于危险、有害废弃物的运输,必须执行国家的相关法规,利用密闭容器装存,防止二次污染。
5.5.4对办公、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要按照有害的、可回收利用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分类存放并进行标识。
5.5.5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⑴可利用回收的如:复印、打印的废纸做草稿纸二次利用。
⑵废报纸、日光灯管、墨盒、硒鼓、产品包装物等交地方环境保护机构指定地点回收。
⑶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废电池、电瓶、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委托有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处置。
⑷生活垃圾设专人管理,各种物品的包装,应分类回收。
5.6能源资源的控制
5.6.1公司所有员工应增强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减少消耗。
5.6.2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公司机关应制定节约能源资源措施。对主要的能耗如水、电等进行重点管理控制。
5.6.3水的使用
⑴给水设备应处于最佳工作状态,管线中发生渗漏,及时抢修或报有关部门抢修。
⑵采用节水式水龙头,粘贴节约用水标志牌。
⑶尽量做到水的二次利用。
5.6.4电的使用
⑴生产用电应严格遵守电力管理法,树立安全第一、高效、低耗的原则,保证正常生产节约电能。
⑵生活/办公区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及时关掉不用的电器设备。粘贴节约用电标志牌。
5.7对消防及安全用电的管理控制,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5.8满足所在区域规定
对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产品、服务,还应满足所在区域的有关规定,确保其符合环境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以实现环境行为的不断改进。
5.9对相关方的控制
5.9.1对可能造成影响的相关方,如:工程分包方、劳务供方、物资供方等,必须对其施加影响。工程项目部填写《施加影响相关方一览表》,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应定期以文件的形式,向其宣传公司的环境方针,环境保护常识,不断提高其环保意识。
5.9.2对提供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原材料的供方,不仅考
察其产品质量、生产能力、交货期等,还应重点考察其环境能力。首选通过环境认证的企业,其次,选择环境行为好的供方。
5.10紧急情况的处理,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5.11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公司相关部室应根据环境运行准则,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应将环保责任落实到部门人员。
6、相关文件
6.1《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6.2《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
6.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6.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5《建筑施工现场噪声限值》
7、记录
7.1施加影响相关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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