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wish8088 · 2010-03-13 11:13 · 49712 次点击
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是2004年4月组建的广电总局直属事业单
局长徐光春
位,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广播电视技术标准和技术规划;承担广播电视技术系统及设备检测;开展广播电视信息研究;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目录
主要职能
内设机构
历史沿革
直属单位
地方管理机构
相关词条
参考资料
主要职能
(一)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起草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相关技术标准和部门规章,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国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五)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八)指导、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九)领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包含有:办公厅;法规司宣传管理司;电影管理局;电视剧管理司;传媒机构管理司;网络视听节目管
传煤机构所拍图片
理司;科技司;规划财务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人事司;保卫司;机关党委;总局工会;离退休干部局;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驻总局审计局。
办公厅:督促总局重要部署和事项的贯彻落实;研究拟订广播电影电视政策;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的体制机制改革,承办地方广播电影电视重大改革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机关后勤服务管理。
法规司:起草广播电影电视的法律法规草案;承办总局行政许可听证、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指导、协调并承办广播电影电视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
宣传管理司:拟订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的宣传和播出工作;具体指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的重大宣传工作;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
电影管理局:拟订电影事业、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承办电影制片单位和跨地区发行、放映单位建立与撤销的审批工作;组织审查影片和电影频道播出的相关节目;发放和吊销影片摄制、公映许可证;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电影档案管理和技术研发工作;承办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指导电影专项资金管理;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
电视剧管理司:拟订电视剧、广播剧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管电视剧的制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发放和吊销国产电视剧的发行许可证;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传媒机构管理司:拟订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的发展规划;承办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道频率的审批工作;承办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建立与撤销的审批工作;发放和吊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承办省级区域内或跨省级区域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审批工作;监管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拟订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承办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批工作并负责内容监管。根据工作需要,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目前实行合署办公。
科技司: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的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拟订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受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委托,组织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的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承办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对外交流工作。
规划财务司:编制广播电影电视整体发展规划,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有关经济政策;组织实施广播电视
影院票房图
村村通等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总局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统计工作。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拟订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工作的政策;指导、监管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广播电影电视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走出去”工作;监管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播出和中外广播电视节目合作的制作、播出,发放和吊销境外电视剧、动画片和合拍剧发行许可证;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
人事司: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保卫司: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广播电影电视安全的制度、规定和处置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管理机关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为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核心机密和要害部位提供安全保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总局工会:配合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开展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基层工会引导职工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和支持有关方面改善职工福利和生活待遇;承办女工工作;作好特困职工的解困及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历史沿革
序号
年代
机构名称
主要领导
上级主管单位
01
1949年6月
中国广播事业管理处
处长:廖承志
副处长:李强
管委:廖承志、李强、徐迈进、梅益、温济泽、李伍、陆亘一
中央宣传部
02
1949年11月
广播事业局
局长:李强
副局长:梅益、徐迈进
政务院新闻总署
03
1952年
中央广播事业局
局长:梅益(52.9任)
副局长:徐迈进、温济泽(52.9任)
(局长:李强52.9免)
政务院文教委员会
04
1954年
广播事业局
局长:梅益
副局长:徐迈进、温济泽
技术、行政业务由国务院二办领导,宣传业务由中宣部领导
05
1955年
广播事业局
局长:梅益
副局长:徐迈进、温济泽、刘呈云(55.3任)、周新武(55.3任)、金照(55.3任)、李伍(55.3任)
技术、行政业务由国务院二办领导,宣传业务由中宣部领导
06
1956年
广播事业局
局长:梅益
副局长:徐迈进、温济泽、
刘呈云、周新武、金照、李伍、徐迈进(56.12免)
技术、行政业务由国务院二办领导,宣传业务由中宣部领导
07
1958年
广播事业局
局长:梅益
副局长:徐迈进、温济泽、刘呈云、周新武、金照、李伍、温济泽(58.9免)
技术、行政业务由国务院二办领导,宣传业务由中宣部领导
08
1959年
广播事业局
局长:梅益
副局长:周新武、李伍、金照、顾文华(59.9任)、董林(59.9任)、左漠野(59.9任)
(副局长:刘呈云59.9免)
技术、行政业务由国务院二办领导,宣传业务由中宣部领导
09
1960年
广播事业局
局长:梅益
副局长:周新武、李伍、金照、顾文华、董林、左漠野、李伍(停止工作)
技术、行政业务由国务院二办领导,宣传业务由中宣部领导
10
1961年
广播事业局
局长:梅益
副局长:李哲夫(61.11任)、周新武、顾文华、董林、金照
技术、行政业务由国务院二办领导,宣传业务由中宣部领导
11
1962年
广播事业局
党组书记:丁莱夫(62.10任)
局长:梅益
副局长:周新武、顾文华、董林、金照、李哲夫
技术、行政业务由国务院二办领导,宣传业务由中宣部领导
12
1963年
广播事业局
党组第一书记:丁莱夫(63.9任)
局长:梅益
副局长:周新武、顾文华、董林、金照、李哲夫
技术、行政业务由国务院二办领导,宣传业务由中宣部领导
13
1964年
广播事业局
党组书记:丁莱夫
局长:梅益
副局长:李哲夫、周新武、金照、顾文华、董林
技术、行政业务由国务院二办领导,宣传业务由中宣部领导
14
1966年
广播事业局
党组书记:丁莱夫
局长:梅益
副局长:李哲夫、周新武、金照、顾文华、董林、王寿仁(66.5任)
技术、行政业务由国务院二办领导,宣传业务由中宣部领导
15
1967年
中央广播事业局
军管组长:刘路明(67.12任)
军管副组长:张子良(67.12任)、戴征远(67.12任)
列为中央直属部门
16
1968年
中央广播事业局
军管组长:张午(68.8任)
军管副组长:张子良、戴征远(军管组长:刘路明免)
列为中央直属部门
17
1969年
中央广播事业局
军管组组长、局长:刘建功(69.11任)
副局长:张子良、戴征远、张士诚(69.12任)
列为中央直属部门
18
1973年
中央广播事业局
局长:刘建功(73.1任)
副局长:戴征远(73.1任)、毛德厚(73.1任)、董林(73.1任)、王寿仁(73.1任)、金照(73.1任)、顾文华(73.1任)、李哲夫(73.1任)
列为中央直属部门
19
1974年
中央广播事业局
代局长:邓岗(74.9任)
副局长:张振东(74.9任)、毛德厚、董林、王寿仁、金照、顾文华、李哲夫
(局长:刘建功74.9免)
(副局长:戴征远74.9免
列为中央直属部门
20
1976年
中央广播事业局
局长:邓岗(76.2任)
副局长:张振东、王寿仁、董林、顾文华、李哲夫、毛德厚、金照
列为中央直属部门
21
1977年
中央广播事业局
局长:张香山(77.1任)
副局长:李连庆(77.1任)、王寿仁、董林、金照、张振东、顾文华、李哲夫
(局长:邓岗77.1免)
(副局长:毛德厚77.10调离)
划归国务院领导,宣传业务归中宣部领导
22
1978年
中央广播事业局
党组书记:张策(78.5任)
局长:张香山
副局长:李连庆、董林、金照、顾文华、李哲夫、周新武(78.12任)、李衍授(78.5任)、卢克勤(78.12任)、左漠野(78.12任)
划归国务院领导,宣传业务归中宣部领导
23
1979年
中央广播事业局
局长:张香山副局长:李连庆、金照、董林、顾文华、李哲夫、周新武、李衍授、卢克勤、左漠野、郝平南(79.3任)
划归国务院领导,宣传业务归中宣部领导
24
1980年
中央广播事业局
局长:张香山
副局长:李连庆、董林、金照、顾文华、李哲夫、周新武、卢克勤、左漠野、郝平南
划归国务院领导,宣传业务归中宣部领导
25
1981年
中央广播事业局
局长:张香山
副局长:李连庆、董林、金照、顾文华、李哲夫、周新武、卢克勤、左漠野、郝平南、王寿仁
划归国务院领导,宣传业务归中宣部领导
26
1982年5月
广播电视部
部长:吴冷西(82.5任)
副部长:郝平南(82.5任)、马庆雄(82.5任)、徐崇华(82.5任)
(原正、副局长职务一律免除)
国务院组成部门
27
1983年
广播电视部
部长:吴冷西
副部长:谢文清(83.4任)、郝平南、马庆雄、徐崇华
国务院组成部门
28
1985年
广播电视部
部长:艾知生(85.4任)
副部长:谢文清、郝平南、马庆雄、徐崇华
(部长:吴冷西85.6免)
国务院组成部门
29
1986年1月
广播电影电视部
部长:艾知生
副部长:谢文清、马庆雄、徐崇华、聂大江(86.1任)、丁峤(86.1任)
(副部长:郝平南86.1免)
国务院组成部门
30
1987年
广播电影电视部
部长:艾知生
副部长:聂大江、马庆雄、徐崇华、王枫(87.7任)、陈昊苏(87.7任)
(副部长:谢文清87.7免、丁峤87.7免)
国务院组成部门
31
1990年
广播电影电视部
部长:艾知生
副部长:田聪明(90.12任)、马庆雄、徐崇华、王枫
(副部长:陈昊苏90.5免、聂大江90.8免)
国务院组成部门
32
1991年
广播电影电视部
部长:艾知生
副部长:田聪明、马庆雄、徐崇华、王枫、刘习良(91.5任)
国务院组成部门
33
1993年
广播电影电视部
部长:艾知生
副部长:田聪明、王枫、刘习良、同向荣(93.2任)、何栋材(93.2任)
(副部长:徐崇华、马庆雄93.2免)
国务院组成部门
34
1994年
广播电影电视部
部长:孙家正(94.4任)
副部长:田聪明、刘习良、同向荣、何栋材、杨伟光(94.5任)
(部长:艾知生94.4免)
(副部长:王枫94.5免)
国务院组成部门
35
1996年
广播电影电视部
部长:孙家正
副部长:田聪明、刘习良、同向荣、何栋材、杨伟光、赵实(96.2任)
国务院组成部门
36
1997年
广播电影电视部
部长:孙家正副部长:田聪明、同向荣、赵实、张海涛(97.10任)
(副部长:刘习良、何栋材、杨伟光97.10免)
国务院组成部门
37
1998年3月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局长:田聪明(98.3任)
副局长:李树文(98.4任)、吉炳轩(98.9任)、同向荣(98.4任)、赵实(98.4任)、张海涛(98.4任)
(孙家正98.3免)
国务院直属机构
38
2000年6月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局长:徐光春(2000.6任)
副局长:李树文、吉炳轩、赵实、张海涛
(田聪明2000.6免)
国务院直属机构
39
2001年3月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局长:徐光春
副局长:李树文、吉炳轩、赵实、张海涛、李东生(2000.7任)、胡占凡(2001.3任)。
李树文(2001.4免)、(李东生2001.1免)、(吉炳轩2001.7.31免)。
国务院直属机构
40
2003年8月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局长:徐光春
副局长:赵实、张海涛、胡占凡、雷元亮(2003年8月任)。
国务院直属机构
41
2004年8月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局长:徐光春
副局长:赵实、张海涛、胡占凡、雷元亮、田进(2004年8月任)。
国务院直属机构
42
2004年12月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局长:王太华(2004年12月任)
副局长:赵实、张海涛、胡占凡、雷元亮、田进。
徐光春(2004年12月免
国务院直属机构
直属单位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无线电台管理局;广播电视监测中
局长贺词
心;安全播出调度中心;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广播科学研究院;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电影技术质43量检测所;中广电设计研究院;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中国广播艺术团(中国电影乐团);中国广播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中国电影资料馆);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培训中心;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信息网络中心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台,是中国最重要的、最具有影响力的传媒之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创建于1940年12月30日,前身为延安新华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现办有中国之声、经济之声、音乐之声、都市之声、中华之声、神州之声、华夏之声、民族之声、文艺之声等9套专业化定位的广播节目,每天播音197个小时,卫星传输,覆盖全中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同时办有多套数字广播、在线广播“中国广播网”、网络电台“银河台”、付费电视“家庭健康”频道及《中国广播》等平面媒介。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设有39个记者站和办事处,在中国台湾地区派有驻点记者,目前已与全球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广播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拥有一流的技术设备,数字技术、卫星技术、网络技术等广播新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实现了广播节目数字化制作、传输、播出和存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拥有一流的节目制作能力和一流的制作水平,拥有一批高素质的采编播和技术、管理人才,制作播出的节目多次获得国际、国内大奖。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创办于1941年12月3日,是中国向全世界广播的国家广播电台。其宗旨是“向世界介绍中国,向中国介绍世界,向世界报道世界,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目前使用43种语言(38种外语和汉语普通话及4种方言)向全世界广播。截至2006年10月,每天累计播出节目时数已达1112.5小时(其中,本土发射播出511小时,海外发射播出222.5小时,境外卫星、有线播出157.5小时,在线播出221.5小时)。2006年,共收到来自世界160个国家和地区的听众来信、电子邮件等240多万封。遍布世界各地的听众组织已达3600多个。就使用语种、播出时数和听众来信数量而言,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国际广播电台之一。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国际在线”网站是中国国家重点新闻网站之一。目前,国际在线已发展成为使用43种文字、48种语言发布内容、包括了网络电台和播客平台等新媒体在内的多媒体集群网站,网站所使用的文种数量居中国和世界第一位,使用的语种数量居中国第一位、世界第二位。根据美国Alexa网站统计,以最具知名度指标排序,“国际在线”网站已居全球国际电台网站首位。
2006年1月28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在海外开设的第一家调频电台(CRI91.9FM)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开播。该调频台每天使用英语、斯瓦希里语、汉语普通话播出19小时节目。2006年11月19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老挝万象调频台(FM93.0)开播。正在老挝进行国事访问的胡锦涛主席与老挝国家主席朱马利,一起出席万象调频台的开播仪式。该调频台每天使用老挝语、英语、汉语普通话播出14.5小时。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开办的“环球资讯广播”、“英语综合广播(EASYFM)”、“欧美流行音乐广播(HITFM)”以及“外语教学广播”等多套对国内广播的节目,分别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合肥市、厦门市、兰州市、石家庄市、烟台市、沈阳市等十多个大中城市播出,向听众提供最新时事新闻、国际资讯和流行音乐,深受听众喜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目前在世界各大洲建有30个驻外记者站,并在国内各省、市、自治区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建有记者站,拥有庞大的信息网。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从1999年10月开始制作并通过亚洲二号卫星向全国传送国际新闻电视节目。现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电视中心每天制作和传送上星的电视节目已达5个多小时,用户遍及全国300多个频道、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的《世界新闻报》,以报道国际新闻为主,内容涉及国际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教育、科技、社会等方面,面向全国发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还办有《国际广播影视》杂志以及英文《信使报》德文《信息与回声》、西班牙文《友谊花坛》乌尔都文《友谊之声》等30个文种的外文报刊,读者遍布世界各地。
国广传媒发展中心是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所属全资企业,1995年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独家经营其可经营性资源。国广传媒在对原有传统媒体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基础上,还积极推进新媒体业务的开发。其业务范围现已涵盖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报纸发行经营,网络、手机、IP等新媒体业务。是当今国内拥有媒体经营资源种类最全面的运营实体之一。以多元化、专业化模式成立的多家专业公司,构建出了较为科学完整的媒体产业体系。国广传媒除具有广告、国际文化艺术合作交流、印刷出版等各类营业资质外,还拥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等多项行业特许经营资质。
中央电视台:中国中央电视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视台,1958年5月1日试播,9月2日正式播出。初名北京
全体职工观看中央电视台
电视台,1978年5月1日更名为中央电视台,英文简称CCTV。中央电视台是中国重要的新闻舆论机构,是党、政府和人民的重要喉舌,是中国重要的思想文化阵地,是当今中国最具竞争力的主流媒体之一,具有传播新闻、社会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是全国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也是中国了解世界、世界了解中国的重要窗口,在国际上的影响正日益增强。
中央电视台现为国家副部级事业单位,内设16个副局级中心(室),包括办公室、总编室、人事办公室、财经办公室、机关党委、新闻节目中心、海外节目中心、社教节目中心、文艺节目中心、广告经济信息中心、体育节目中心、青少节目中心、网络传播中心、技术管理办公室、技术制作中心、播出传送中心;有3个直属处级单位,包括监察室、审计处、中国电视报社;以及新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临时机构)。
中央电视台的直属单位包括: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1983年10月18日成立,国家级电视制作专业机构;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中央电视台新影制作中心),1993年划归,拍摄制作纪录影片,并为台承担节目制作;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中央电视台科影制作中心),1995年划归,拍摄科教影片,并承担台节目制作,生产动画片;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1984年成立,为中央电视台全资公司,业务包括影视制作、节目销售、网络传播、广告营销、旅游开发、市场调查、实业开发等;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1995年成立,负责卫星加扰电视运营;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2003年成立,负责中央数字付费电视平台运营,负责中央电视台付费电视频道的市场化运营;中国爱乐乐团,2004年划归,为国内一流乐团。此外,中央电视台开办有“央视国际”网站《中国电视报》和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刊物《电视研究》、《现代电视技术》等,拥有国内最大的广播影视音像资料馆(与广电总局共建)。中央电视台目前已初步形成以电视传播为主业,电影、互联网、报刊、音像出版等相互支撑的多媒体宣传、广告经营和产业拓展的多元化经营格局。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于1999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原中国电影公司、北京电影制片厂、
电影拍摄动画节
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中国电影合拍公司、中国电影器材公司、电影频道节目制作中心、北京电影洗印录像技术厂、华韵影视光盘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单位组成。经过重组,现拥有20余个分子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年产故事影片30多部;年产电视剧400多部集;年产电视电影100多部;年发行国产影片、进口影片70多部。中影集团公司是政府指定的国内唯一拥有影片进口权的公司,同时还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的管理、协调、服务等事项。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是集影视创作生产、发行放映、影片及其载体进出口、院线经营、数字影院建设、电影频道、洗印加工、电影器材经营、数字电影制作、影视光盘生产、后电影开发、广告、物业、房地产等多种产业综合发展的大型电影集团。
无线电台管理局:无线电台管理局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它担负着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共19套节目、48种语言的对内对外节目传输、播出任务。局属基层单位分布于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是一个以发射为主体兼有基建、科研、生产、教学等综合能力的事业单位。
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广播电视监测工作是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对改善广播电视传输和播出质量、核查广播电视覆盖效果、维护广播电视的空中电波秩序、维护网台播出秩序、严格保护并有效利用频谱资源、加强广播电视事业管理、保证群众良好收听收看等具有重要作用,是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和各级网台进行科学管理的现代化技术手段,是各级领导了解广播电视播出质量和覆盖效果、完善广播电视系统自我监督机制不可缺少的耳目和助手。
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监测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和有关省市的广播、地面电视、卫星电视广播的播出效果和发射特性及技术质量情况;承担中国广播电视技术服务监督和中国广播电视网络安全测评工作;负责全国广播电视监测联网工作;指导中国广播电视系统的监测工作;负责统计中国广播电视有关监测数据,为总局广播电视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监测中心的业务支持为监测网,包括数据处理中心、直属台以及监测数据采集点和遥控监测站构成。所有采集点和遥控站均为无人职守自动监测的站点,并能够将监测到的数据定时自动传回直属监测台,在直属台内进行分析和处理,得出需要的监测结果,并将整理的数据和结果上传至监测数据处理中心,在数据中心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得出最终的监测效果。监测网是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遥控遥测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电波传播技术等多项技术的综合,是中国第一个现代化的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监测网。
安全播出调度中心:主要职责1、建立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并监督运行。2、汇总上报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及境外卫星电视监管平台播出情况。3、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期间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4、制定紧急状态下,确保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的技术方案和调度流程。5、在紧急状态下,对全国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运行管理和资源统一调配,并协调与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委的有关事宜。6、承办总局领导交办的任其他事项。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简称监管中心)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于2006年1月正式成立的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作为国家广播电视社会管理方面的专业监管机构,监管中心的各项工作服务于政府行政管理,并根据政府授权,承担部分行政事务,依法维护广播电视公共信息网络、新媒体传播秩序等。
主要职能:1、对中国公共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传播秩序进行监督。2、对中国广播电视频道的名称、呼号、台标、节目套数、设置范围、转播覆盖、广告播放等进行监督。3、建立视听节目传播监管数据库;整理、汇总、分析广播电视频道和公共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看记录,并提出处理建议。4、建立视听节目传播紧急情况反应预案;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紧急问题及时进行安全处置;对存在的其他违规问题,根据管理部门意见,采取必要技术手段进行查寻、录制、警告、封堵等。5、跟踪产业属性较强的广播电视频道的传输、用户、经营、市场反馈等发展情况,建立和维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发展研究数据库,为广播电视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
广播科学研究院:广播科学研究院1958年10月建立,前身是广播科学研究所,1994年3月更名为广播科学研究
新闻传煤
院,2002年10月被科技部批准为非营利性科研院所转制的第二批试点单位。广播科学研究院隶属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是国家社会公益类科学研究院,是中国广播电视的最高研究机构、国家广电总局制定科技规划和进行重大技术决策的依托机构,是我国广播电视应用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中坚力量和人才培养基地。
广播科学研究院下设电视技术研究所、无线技术研究所、有线电视技术研究所、互联网技术研究所、信息技术研究所和技术经济研究所等6个分支机构,现有人员159人,其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占70%以上。广播科学研究院的指导思想是“在科技先导上下功夫,在应用服务上做文章”。面向广电行业,引领广播电视技术发展方向,立足公共服务,开展应用性重大科技项目;以系统、融合、移动技术作为主要学科研究方向,紧紧跟踪国际先进技术,为产业运营奠定基础;同时为业界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与服务。
40多年来,承担了大量广播电视应用基础研究和软科学研究,在黑白电视、彩色电视、数字电视(含高清晰度电视HDTV)、调频广播(FM)、数字音频广播(DAB)、卫星广播电视、有线电视、网上音视频、中短波数字广播系统、移动多媒体广播领域开展了十分重要的基础研究工作,同时完成了大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任务,一直参与国家广电总局重大科技规划制订。
面向广播电视数字化发展,广播科学研究院正承担着地面数字电视系统、有线数字电视系统支付平台技术、用户管理系统、卫星多媒体广播移动接收技术、有线数字电视接收终端机卡分离的技术政策、中短波数字广播系统标准方案研究、高清晰度电视广播视频压缩新技术应用研究、电视多声道伴音编码技术应用系统、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技术系统设计与评估等国家广电总局重大项目的研究。同时还承担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金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科技部院所开发基金项目、科技部公益性研究项目等多项国家级项目。
2004年开始建设广播电视数字化实验室,实验室拥有先进的设备和实验开发环境,建成后,将向社会开放,服务于广电行业。广播科学研究院顺应广播电视数字技术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和新要求,面向行业和事业需求,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和硬件设施建设,不断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加强技术推广与应用,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力度,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积极与国内外许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开展了良好的合作,与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重要媒体集团有着密切的联系,拓宽了事业发展的渠道,将为中国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广播电视规划院:广播电视规划院是经中编办批准成立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一)研究拟定广播电视标准、规划,负责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对口工作;(二)承担广播电视技
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公函
术系统及设备检测业务;(三)开展广播影视信息研究,提供技术政策和决策的咨询服务;(四)承办广电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播电视规划院设以下中层机构:(一)管理部门1、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综合协调处理内部行政事务和党务,负责文秘、人事、党政工团、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安全保卫、离退休人员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2、计划财务部负责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管理资金,编制预算和决算;负责国有资产管理、银行账户和政府采购等,监管院属企业的投资行为、股权回报和权益等。3、技术管理办公室组织制订全院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国家、总局及院内科技项目的立项、管理;组织重大科研项目和跨专业科研项目的研究;负责外事管理,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规划院科技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全院技术档案。该室加挂“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规划院)受理中心”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计量检测中心”的牌子,承担相关工作。(二)业务部门1、广播电视标准研究所组织开展广播电视技术标准体系研究;配合总局科技司制订、修改广播电视标准,并实施管理;承担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对口联系的具体工作。该所为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2、广播电视中心研究所开展广播电视中心及节目平台技术领域的相关规划、标准研究;承担广播电视制作系统的新技术、新业务的验证和评估测试;承担广播电视中心工艺系统及其设备的检测;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3、有线研究所开展有线传输技术领域的相关规划、标准的研究;承担有线传输系统的新技术、新业务的验证和评估测试;承担有线传输系统及其设备的检测;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4、无线研究所开展卫星、地面、微波等无线传输覆盖技术及电磁兼容技术领域的相关规划、标准研究;承担卫星、地面、微波等无线传输覆盖的新技术、新业务的验证和评估测试;承担卫星、地面、微波等无线传输覆盖及其设备的检测;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5、信息研究所跟踪国内外广播电视及相关行业的最新动态,开展信息收集、研究和交流工作,为总局和行业提供信息服务;开展科技发展规划研究,为总局决策提供信息咨询;负责科技期刊的编辑、出版与发行;负责信息平台和院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广电信息情报网的管理工作。三、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00名。其中院领导职数1正2副,中层领导干部职数18名。
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主要业务:特种电影研究与制作,数字电影研制,影视标准拟定,影视技术指标测试,影院建设技术服务,影视设备研制,电影计算机网络软、硬件开发,胶片洗印环保设备研制和技术服务《影视技术》出版发行与广告业务。
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一、主要职责1、负责电影技术设备和环境监测与认证。2、负责电影制作和放映工艺质量检测与评估。3、承担电影院星级评定监测与认证。4、提供电影行业技术咨询与工程监理服务。5、负责电影行业信息管理系统的评测,承担电影行业信息系统规范的制订。6、从事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技术研究。7、承担电影行业技术、设备信息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8、为电影科研提供物业管理服务。9、完成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广电设计研究院: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DRFT):成立于1952年,是国际工程师联合会(FIDIC)成员协会会员单位,具有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甲级、工程测量甲级、建筑工程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建筑智能化设计甲级、电子通讯工程设计甲级和工程咨询乙级等资质,并具有对外经营资格。全院现有职工300多人,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0余人,其中高级工程师近百人,有5位国家级工程设计大师,有几十名国家级各类注册师。业务范围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供电、通信、自控、音频视频(含有线广播、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卫星接收)建声、电声、(含同声传译、即席发言),发射机安装、天馈线、信息网络(含微波、卫星、电缆、光缆传输和综合布线),微机自动化、塔桅结构、工程经济等专业的工程咨询、设计、总承包及CAD开发等,包括有线电视网络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高新技术。我院天线、声学和高塔结构专业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2000年开始,中广电设计研究院承接了国家广电总局的重点工程--西新工程的设计任务,几年来,完成了多个中短波发射台、监测台、电子对抗台的设计工作,设计人员曾受到江泽民总书记的亲切接见。我院设计任务除遍及全国和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广播电视工程外,近年又开展了公安部办公楼和中影集团电影生产基地设计、安哥拉国家电视台工程总承包、四川省广播电视中心工程代建以及广州新中轴线观光塔设计咨询业务。DRFT是一支专业性强、技术水平高、各项实力雄厚的综合建设队伍。
我院通过了IS0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我院质量方针是: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以顾客为中心;科学管
电视艺术
理,持续改进,提供合格产品。质量目标是:科学地管理与控制,沟通顺畅、及时服务,有效履行合同;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工艺合理、安全可靠、经济适用。DRFT将坚持“严谨、创新、团结、奉献”的院风,积极进取,为中国广电信息、文化建筑业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为促进中国电视艺术的发展,在党中央的关怀下,1983年,成立了中国电视剧艺术委员会,1986年更名为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二十多年来,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严格遵循党的文艺工作方针,致力于引导电视文艺发展方向,繁荣电视文艺创作,加强电视文艺理论建设,共完成了二十五届电视剧“飞天奖”、十九届电视文艺节目“星光奖”和七届少儿电视节目“金童奖”以及一系列电视艺术类奖项的评选组织工作,承担了全国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合拍剧本审看等工作,创办了电视文艺理论刊物,开展了大量的电视文艺研讨活动和中外电视艺术交流活动,在繁荣发展中国电视文艺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艺委会现任秘书长为王丹彦。下设综合处、组织联络部、研究部、《中国电视》杂志编辑部等四个部门。
负责中国广播影视大奖电视剧“飞天奖”、电视文艺、少儿电视节目政府奖的评选;电视剧和电视文艺创作理论研究、电视艺术交流活动;电视艺术人才的教学和培训;编辑、出版、发行《中国电视》刊物。
中国广播艺术团(中国电影乐团):中国广播艺术团、中国电影乐团分别成立于1953年和1949年,是全国乃至世界享有盛誉的国家级重点专业艺术团体,历史悠久、成就卓著。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决定,中国广播艺术团和中国电影乐团于2003年11月26日进行了整合重组,整合重组后的名称为中国广播艺术团,下设12个部门,五个分团:中国广播民族乐团、中国电影交响乐团、中国广播合唱团、中国广播说唱团、中国广播电声乐团,以及艺术创作研究室,电视制作部《艺苑风景线》;《音乐厅》栏目,广播剧场、长城艺术文化中心、广播艺术中心、长城艺术公司、中国电影音乐学会等。全团现有演职人员933人,其中享受政府特殊津贴51人,国家一级指挥、作曲、演(奏)员158人,国家二级指挥、作曲、演(奏)员223人。中国广播艺术团现已发展成为包括交响乐团、民族乐团、合唱团、曲艺(相声、小品)电声(声乐)等综合性专业文艺团体,人才济济,阵容强大,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准和管理水平,是我国唯一的综合性大型文艺团体。
中国广播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中国爱乐乐团是在中国广播交响乐团的基础上组建的国家级交响乐团,于
中国审核广播等大楼
2000年5月25日正式成立。乐团直属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爱乐乐团是目前亚洲规模最大的交响乐团之一,也是最具发展潜力的乐团之一。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中国电影资料馆):中国电影资料馆成立于1958年。1980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导下的国际电影资料馆联合会接纳为会员。1984年。根据文化部的决定,中国电影资料馆与中国艺术研究院电影研究所合并,在原基础上成立了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至此,本机构对外拥有两个名称“中国电影资料馆”和“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
中国电影资料馆(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是中国唯一的国家级电影档案收藏和电影研究机构。它隶属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并在业务上接受电影事业管理局的指导。本机构的职责是对各个时期的中外电影及各类电影文图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利用,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对中外电影的历史、现实、理论、美学和影片保存、修复技术的研究以及电影报刊的出版和研究生教学工作。
经过40余年的努力,中国电影资料馆现收藏有各个时期的中外影片、影片素材、电影文字档案、电影图片、海报以及大量电影艺术家的创作手稿、文物等珍贵的档案资料,其中一部分影片拷贝已成为目前世界所仅存,是国家级档案珍藏中一笔不可缺少的宝贵财富。中国电影资料馆有两座大型影片资料库--北京电影资料库和西安电影资料馆;拥有180平方米超大银幕和SDDS数码式多声道环绕立体声设备一流的大型影院;引进了具有高新技术水平的激光字幕机,每年有制作百部影片字幕的能力。长期以来,我馆在电影档案的收集、编目、电影资料的复制保存、技术修复以及电影档案的研究等各个领域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中国电影资料馆已实现了影片收集、保存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初步建立了大型的多媒体数据库;内部ATM网络电影数据库检索已建成,实现了视频点播(VOD)服务。近十几年来,我馆已出版几十种各类有关电影编目和学术史料型书刊。电影资料馆拥有4种定期出版物《当代电影》杂志,《中国电影报》、《电影》杂志和大众性影视画刊《电影连环画刊》。电影资料馆从1984年开始培养电影专业研究生,现已有4批研究生从这里毕业。电影资料馆自1980年加入“国资联”以来,积极开展国际电影交流,先后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功举办了中国电影回顾展,并在中国举办了同样数量国家和地区的外国电影回顾展。与此同时,还举办了大量的专题影展、电影学术专场和各种学术研讨会,并积极用电影媒介传播电影文化研究成果,与电视台联合摄制了多部、集具有影响的大型影视专题片和电视剧。所有这些,为促进改革开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中外电影的文化交流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1、职能:规划策划优秀电影剧本,服务全国电影业。2、简介: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英文缩写:SARFTFSPC),成立于1997年。主要职能是协助国内外制片机构策划可以在中国拍摄、中国上映的电影剧本。电影剧本中心还承担着如下职责:广泛联系和团结剧作家、制片单位和导演艺术家,发现和鼓励中青年编剧人才,在编剧和制片单位之间架设桥梁。电影剧本中心还具体承办由电影局、电影剧本中心、中国夏衍电影学会联合主办、一年一度的“夏衍杯”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活动。
电影剧本中心设在国家广电总局,受总局领导并由总局委托电影局指导。中心主任吴克,副主任苏小卫。
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是经中编办和国家广电总局批准于2004年3月18日成立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电影数字节目平台及应用管理系统的项目建设、投资和财务管理、设备和系统的采购、集成;组织协调电影节目素材的采集和供应;负责电影数字节目的制作、存储和播送;负责电影数字节目增值业务的开发;协调管理与相关影视节目经营服务机构的衔接工作;完成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负责的是一个电影数字化工程,包括电影数字节目平台和集成业务平台两部分:电影数字节目平台以电影节目素材库为中心建立节目转换平台;集成业务平台以卫星为主要传输手段实现数字电影流动电影系统(dMs)、数字影院的节目传输,高清播出,网络(流媒体)应用和CCTV-6的播出等集成业务技术平台;是一个集电影数字化制作、发行、放映,电视制作播出,节目存储、传输,素材检索再利用,多媒体等后产品制作于一体的系统工程,是一项整合电影系统节目资源的高科技项目,对保护中国电影文化遗产,提高电影资源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促进电影事业的繁荣和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机关服务局、物业管理中心)是广电总局直属事业单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下设中心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审计室、保卫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房地产管理办公室、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技术保障部、机关服务部、物业管理部和企业管理部等13个中层机构。主要负责广电总局机关办公区的后勤服务保障及宿舍区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经营广电总局餐饮中心、门诊部、幼儿园、平谷绿化基地和北戴河工作站。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1、根据广电总局后勤服务规划和要求,承担总局机关及部分直
广播电视塔
属单位的后勤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与总局机关签订并履行服务合同。2、承担广电总局机关委托管理的房产、地产、人防、抗震减灾、防汛、绿化、爱卫、能源管理、交通安全、户籍管理、劳服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公费医疗、基本建设等行政事务性工作。3、承担广电总局机关及部分单位供水、供电、供暖、供冷、通讯网络等技术保障工作。4、承担广电总局机关交由其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使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5、推动经营性服务单位转制,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6、完成广电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培训中心业务范围:广播影视系统公务员培训,广播影视业务人员培训,广播影视专业技术培训,相关继续教育和会议服务。
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开展广播影视宏观政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体制改革、产业发展和其他重要问题的研究;(二)收集分析国内外广播影视发展动态等信息,编写、发布中国广播影视发展年度报告;(三)组织开展国内外广播影视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的比较研究;(四)开展国内外广播影视学术业务交流;(五)承担广电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成立于1997年5月,经国家人事部门和中央编委批准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属的行业事业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其宗旨是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开发广播影视行业的人才资源,为各类人才合理流动牵线搭桥,为广播影视队伍建设和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服务。
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所开展的业务隶属国家广电总局人教司管理。主要业务范围:培育和管理广播影视专业性人才市场;为单位和各类人才求职、推荐、招聘、考录提供服务;保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为流动人员提供职称评定、出国政审、代缴社会保险等各项人事服务;为总局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人事代理、人才派遣服务;提供人事政策咨询服务;为单位和个人提供广播影视相关专业技能培训服务;面向社会提供广播影视演职员交流、推荐和代理服务;提供人才素质测评服务。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的规定,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合理收取费用,开具正式发票,接受客户监督。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直属的中央级综合性出版社(正司级)。1980年8月创社,拥有固定资产5000万元。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内设机构:广播影视图书编辑室、综合图书编辑室、传媒图书编辑室、科技教育图书编辑室、中国广播影视音像出版中心(下设中广海纳影视公司),还有办公室、总编室、财务结算中心、出版部、发行部、市场部。出版社拥有报刊出版中心,下辖众多期刊杂志,包括《中国广播影视》、《出版人》、《电视指南》、《中国广播影视报》、《综艺》周刊等。经过发展,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已是中国最大的具有品牌效力的传媒专业出版社之一。现有职工116人,其中编辑48人,高级职称有15人,占专业人员的31%,中级职称有18人,占专业人员的37%。发行部拥有10人,取得二级发行员资格的有6人,占发行员的60%,发行网络遍及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包括地(市)。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物种类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图书出版类别有:广播影视方面的艺术、技术、学术理论专著及教材、英语类、人物传记、文化艺术作品、科教图书等。我社始终坚持以精品立社为宗旨,迄今已出版各类图书达8000种,音带、像带达2000种,发行600万盒;版权贸易数达15种;出版《中国广播影视》、《出版人》、《电视指南》等杂志500期。其中包含大量经典图书,如《广播电视新闻系列教材》、《数字广播电视技术书系》等。《跟我学》发行量曾高达60余万册。仅2005年即出版图书528种,新书394种,重印134种,音像制品80种,图书造货总码洋3500万元,发货码洋3080万元,经营总收入2200万元(不含报刊、音像等)。在新的形势下,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深挖精品,早日实现跻身一流出版社的目标,重树品牌再造辉煌。
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简称“新影”)是中国唯一生产新闻纪录电影的专业厂,其前身是成立于1938年的延安电影团,有着光荣的历史。自1953年建厂起,它就以纪录影片的方式记录着共和国发展的历史进程。1993年划归中央电视台后,由以生产新闻纪录电影为主,转向以制作电视节目、译制片、纪录影片、影视剧并存的影视结合的生产模式,成为“中央电视台新影制作中心”。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以生产影视精品节目为中心任务,坚持电影、电视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积极探索走向市场的发展道路,为最终建立新影自己的、覆盖中国的影视网络进行着卓有成效的工作。有着五十多年历史的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正以雄厚的影像资料为品牌,以扎实的创作能力为基础,引进世界一流的技术设备,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传承历史,开拓前行。
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简称科影厂),成立于1960年3月12日。目前是中国最大的科教电影制片厂。1995年4月,科影厂整建制划归到中央电视台,成为“中央电视台科教节目制作中心”,由以生产科教电影为主,转向以制作电视节目、动画片、译制片、科教片并存的生产模式。四十多年来,北京科影厂生产了1400多部科教影片,有170多部(次)的影片获得国内、国际各类奖项。其中,有69部影片获得中国政府颁发的“华表奖”的优秀影片奖;有17部影片获得中国电影“金鸡奖”的最佳科教片奖;有60部影片在各类国际影视节上获奖。2002年北京科影厂被科学技术部、中宣部和中国科协授予“全国科普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科影人为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做出了贡献。科影厂每年还制作一定数量的动画片节目和译制片,并有着一支强大的创作队伍,具有较好的创作条件和设备力量,能够为社会提供大量的优秀影视作品。
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主要业务:电视剧拍摄电影故事片拍摄电视专题片拍摄广告片拍摄相关艺术创作与制作影视艺术研究相关艺术创作影视剧引进与输出电视剧和专题片国际合作拍摄影视基地建设与对外服务相关专业培训。
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现中广影视卫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主要负责中央电视台加扰卫星电视频道节目的传输、用户发展及收费管理。中央加扰卫星电视开播近九年来,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零用户发展到实际接收前端7000个左右,实际收看人口3亿左右,覆盖面达到全国(除台湾省的)22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330多个地级市、2800多个县和数千个乡镇、企事业、部队、海岛、油田等台、网、站,有效扩大了中央电视台节目的覆盖。
地方管理机构
地方管理机构包括:北京局;天津局;河北局;山西局;内蒙古局;辽宁局;吉林局;黑龙江局;上海局;江苏局;浙江局;安徽局;福建局;江西局;山东局;河南局;湖北局;湖南局;广东局;广西局;海南厅;重庆局;四川局;贵州局;云南局;西藏局;陕西局;甘肃局;青海局;宁夏局;新疆局。
相关词条
北京市
广州市
合肥市
兰州市
上海市
深圳市
厦门市
沈阳市
参考资料
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8/08/07/20070919194959740037.html
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8/08/07/20070904143545530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