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液、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
Aaron · 2008-04-15 10:30 · 52439 次点击
(受控文件,相关部门应严格、有效执行。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和向外提供)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废液、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及噪声控制管理,减少对地域环境及人员健康的不利影响,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废液、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及噪声控制管理。
3.职责
3.1贯标办:
3.1.1确认公司产生污水、废气、噪声的工序及设备,对废液、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排放进行监控和管理。
3.2相关部门:
3.2.1有排放污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的部门负责人应按环保要求编制或修改作业指导书、操作人员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执行,使污染物排放最小化。
3.2.2如出现不符合(超标排放)应及时查清原因,进行改正,并执行《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工作程序
4.1废液排放管理(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等)
4.1.1本公司在生产牛仔服装系列过程中,由于产品的特性,必须进行洗漂程序,从而产生大量的污水,故本公司特别建造符合国家标准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放出的污水应达到《广州市污水排放标准》DB4437-90的要求。如有不符合,则应按《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1.2废油、废化学品等对环境会造成较大的危害的物品禁止倒入下水道,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中,由指定回收方回收。
4.1.3污水管道要定期清理,禁止将废渣冲入下水道(如各种废弃物、煤渣、垃圾等)。
4.1.4食堂去水管要定期清洁,含油量较多的废水禁止不经分离直接倒入下水道。
4.1.5食堂污水排放口必须设置过滤网,滤出的垃圾按生活废弃物处理。
4.1.6垃圾必须运到指定地点,不得露天摆放,以防雨天污水流入雨水管道。
4.1.7禁止在公司内冲洗汽车,以免将油污冲入雨水或污水管道。
4.1.8滴在地上的油及化学品要用抹布擦拭干净,并将脏抹布放入指定的地方,禁止用冲洗流入下水道。
4.2废气排放管理(生产废气、生活废气、汽车尾气等)
4.2.1食堂炉具应在加装抽油烟机,严禁油烟直接排入大气中。
4.2.2锅炉燃煤废气应用水膜除尘技术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大气。
4.2.3生产车间加装换气装置,确保废气排出厂外。
4.2.4公司所有的汽车应每年定期年审,确保废气排放达到法规要求。
4.2.5公司贯标办每年一次联系增城市环保局对废气排放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如有不符合,则应按《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3噪声排放管理(厂界噪声、机动车辆噪声等)
4.3.1噪声污染源应视条件采取隔音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3.2禁止各种车辆在厂区鸣喇叭。
4.3.3当厂区内有工程施工项目时,工程部负责监管施工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3.4贯标办定期(每月一次)对厂区噪声状况进行监测。执行《噪声测量和管理规定》。
4.3.5公司贯标办每年一次联系增城市环保局对噪声排放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如有不符合,则应按《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4固体废弃物排放管理(一般废弃物、生产废弃物、危险废弃物)
4.4.1贯标办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废弃物分类,各部门负责填写《废弃物分类调查表》;
4.4.2贯标办收集、整理《固体废弃物分类调查表》,并编制形成《公司固体废弃物分类一览表》,报环境管理者代表审批。
4.4.3各类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及处置按《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执行,贯标办负责监控。
4.5废液、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的监测和测量按《环境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5.相关及支持文件
5.1《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2《环境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5.3《广州市污水排放标准》DB4437-90
5.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5.5《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5.6《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5.7《噪声测量和管理规定》
6.记录
6.1《固体废弃物分类调查表》
6.2《公司固体废弃物分类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