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管理制度

  keke ·  2013-08-03 09:26  ·  73699 次点击
一、样品的保管由办公室收样人负责。
二、送检单位在送检样品时应准确填写《试验委托单》,并交到收样人处办理委托手续。
三、办公室收样人根据委托内容,检查样品是否符合试验条件、委托单填写是否正确、完整,并对符合要求的试样进行编号放入收样室保存。
四、样品上应有明显标志,确保不同单位、未检和已检样品不致混淆。
五、样品保管应做到帐、物、卡三者相符。
六、检测人员接到派工时,到收样室领取样品。检测前仔细核对样品的标记特征与试验委托的一致性,才能开始采样、制样和试验。
七、检测结束,检测结果经核实后,应将要求存放的样品送存样室保管。
八、超过保管期的样品,应妥善处理,以减少对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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