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名环保干部搪塞来访百姓为企业遮丑被免职

  XZKL1234 ·  2013-08-31 07:09  ·  60016 次点击
8月27日上午,江苏省市政风行风热线联动直播走进南通。南通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华带领各县(市)区政府和35个市级与民生关系密切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来到直播现场,通过调查短片、电话连线、网络互动等途径接受百姓“考问”。
直播现场市长带队接受百姓“考问”
在8月27日直播活动现场播放了一段视频: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十五里庙村的部分村民表示,每当河对岸的南通和荣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时,村里就弥漫着粉尘、噪音以及沥青刺鼻的味道。两年来,村民多次向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但收效甚微。
面对上门反映问题的群众,通州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总工程师、三中队的樊某表示,他今年年初接手刘桥镇的工作以来,已经让环境监测站监测过,并无问题。当村民提出要求查看监测报告时,樊某表示报告不在身边,并且要通过律师发函才可查看。他甚至表示,如果村民不信任环保局,可以自己请有资质的监测站监测,如果超标可以去找厂里打官司。获悉这一情况,南通市环保局局长谢晓军、通州区区长陈永红当即表态,迅速展开调查,坚决处理到位。“今年老百姓反映的问题,让我们脸红、冒汗啊,这是促进我们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一剂良药。”张国华指出,老百姓最痛恨的就是机关作风“慵、懒、散、慢、推、贪”,要把解决这些方面的问题作为底线、制度、纪律规定下来。
在当天的直播现场,相关政府部门的负责同志针对老百姓反映的出租车燃油补贴、区域供水、违法建设、农村危桥改造、环境污染等7个热点问题,现场一一解答,明确给出解决办法和办结时间表。直播过程中,热线电话接受群众诉求89个、现场市民代表意见17条、网民评论或意见60条。
事后处理两名环保干部欺骗百姓被免职
直播活动结束后,通州区纪委、监察局迅速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
经查,被曝企业和荣公司周边群众多次向省、市、区举报该企业噪音、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通州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总工程师、三中队的樊某和保某分别于2012年4月18日、11月29日和2013年5月6日、8月13日先后4次到企业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仅以监察记录的形式提出有关整改建议,同时只在2012进行过一次噪音污染监测,报告反映该企业南厂界存在昼间噪音超标。而今年8月15日,樊某在接待群众来访过程中,谎称已进行监测,并称数据达标,要待监测到数据超标后才能进行处罚。此外,樊某以需要律师函方可查看监测报告等理由搪塞、欺骗群众。
通州区纪检监察部门认为,樊某作为该片区直接领导,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同时搪塞、欺骗群众,违反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造成严重影响。而通州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站长张某在樊某通知取消计划中的监测任务后,未能问清原因,工作不够到位。目前,樊某和张某已被先予免职,待事件调查清楚后再做处理,而当事企业已被责令停产整顿。
以曝光相要挟,敲诈10余万元连云港“黑记者”案6人被提起公诉
连云港男子李德勇借记者身份,携带和指示家人、亲朋以采访为由,对江苏、山东的一些企业、乡镇单位进行敲诈,金额从一两千到上万不等。今年2月,媒体曝光了这一“黑记者”事件。从连云港新浦区人民检察院获悉,“黑记者”敲诈勒索一案已审查终结,涉案的李德勇等6名嫌疑人被依法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间,李德勇在连云港市新浦区人民东路39号其租住处,通过从互联网、电视新闻上收集企业及乡镇单位的负面信息或是根据群众举报的违法线索,与王利平、李鸣、李配银、刘鹏程、李金龙等人先后在江苏、山东等地,利用《购物导报》记者或是以非法购买的《中国法制监督网》、《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人民在线网》采编等身份,以调查采访或曝光企业环境污染、非法征地等为由相要挟,单独或交叉作案多起,索取相关单位财物10余万元。
今年2月18日,李德勇等人的行为被媒体曝光,连云港警方成立专案组侦查。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经过细致审查、走访部分单位,补充相关证据,查明了李德勇等6人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认为,李德勇等人采取以发表负面报道为要挟的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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