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质量管理工作要点
XZKL1234 · 2014-02-13 09:50 · 61090 次点击
2014年全国质量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精神,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建设质量强国为主线,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遵循“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质量共治、实施质量升级,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质量管理工作体系,为加快提质增效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1.编制质量发展纲要年度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报批《国务院办公厅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明确年度质量工作的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和绩效目标。行动计划印发后,做好任务分解、工作落实和总结考核等工作。
2.筹备召开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向国务院报送召开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的请示,制订会议方案,起草会议材料,做好会务筹备工作,为会议召开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3.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质量工作的部门合作;大力推进质量强省(市)、质量强企等活动,动员联系社会各方面参与质量强国建设,努力形成质量共治的良好氛围。
4.深入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制定《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管理办法》,规范创建工作管理,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深入挖掘示范城市的典型经验,增强示范引领作用,夯实质量强省和质量强国基础。
5.精心组织第25届全国质量月活动。坚持质量工作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在建设质量强国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精心设计质量月主题,周密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质量氛围。
二、扎实组织质量工作考核
6.完善考核配套制度。印发《2013-2014年度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制定《2013-2014年度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打分手册》等考评制度。
7.组织开展首次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统计监测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牵头组建质量工作考核专家库。组织对各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问责的依据。
8.推动基层政府开展质量工作考核。指导地方政府通过质量兴(强)省工作机制,将质量工作纳入对市、县等基层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
三、深化质量激励工作
9.健全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制定《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完善评审程序和规章制度。总结推广首届中国质量奖获奖组织和个人的先进经验,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巡回报告会,推动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启动第二届中国质量奖推荐评选工作。指导地方做好政府质量奖励工作。
10.深化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完善示范区创建工作管理办法,规范示范区创建工作管理。推动成立示范区交流合作技术联盟,加强示范区合作交流,提升示范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各地区、各行业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规范产业发展,扩大品牌影响,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11.协调推进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健全品牌价值评价国家标准体系,推动品牌价值评价国际标准化工作。支持有关单位开展自主品牌价值评价和发布,指导企业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支持地方开展省级名牌和区域名牌创建工作。
四、推动制造业质量升级
12.开展质量升级政策研究。借鉴国内外质量发展经验,结合中国工程院“制造强国战略研究”重大咨询项目,提出质量升级的理论支撑、实现路径和制度措施。
13.编制质量升级指导意见。组织起草《关于加快制造业质量升级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拟报请国务院印发实施,明确制造业质量升级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构建制造业质量升级的长效机制。
14.加大小微企业质量工作扶持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总体部署,研究启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专项扶持计划,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作用,推动和支持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五、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15.强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稳步推进质量信用信息的社会公开和部门共享。
16.推动电子商务领域质量诚信建设。研究制订基于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的电子商务交易商品质量信息公开公示国家标准,推进电子商务质量诚信建设工作。
17.开展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研究制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探索实施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完善质量守法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制定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部门联合惩戒,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让违法失信行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18.加大质量诚信宣传力度。开展“诚信为魂、质量第一”为主题的质量诚信承诺活动,配合中央文明办开展“诚敬做产品”活动,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公示一批重质量、讲诚信的优秀企业,营造重质量、讲诚信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企业主动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引导和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六、强化质量安全制度保障
19.深化设备监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关于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纳入《国家鼓励实施设备监理的重大设备目录(2014年版)》的重大设备,实施设备监理协同管理;推动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将设备监理实施情况等纳入重大项目稽察和项目后评价,发挥设备监理在保障重大设备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中的重要作用。完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核准和监督管理制度。
20.深入开展产品伤害监测工作。推动部分地区建立以儿童医院、三甲医院等为主的监测点医院群,扩大产品伤害监测信息渠道,提高产品伤害信息采集质量。建立产品伤害监测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完善回访调查、分析预警和结果运用等工作体系。实施产品伤害干预措施。
21.推进产品“三包”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产品“三包”规定,建立消费者有关产品“三包”投诉咨询快速处理机制。继续推动汽车“三包”规定的贯彻实施,探索建立产品质量责任保险等制度。
七、推进服务业质量体系建设
22.推动服务质量统计监测试点。以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等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城市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试点。研究起草服务质量统计监测管理办法,完善测评机构等级标准,推动测评机构评审分级,规范服务质量统计监测与测评工作。
23.加强服务业质量管理。按照“政府规范、行业公约、企业承诺、公众监督、质量提升”的思路,起草《服务信息公开良好行为规范》,在市场竞争领域推进“阳光服务”行动。探索服务企业质量分级规则。研究重点商场质量首负责任制度。
24.强化服务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服务业质量管理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政策研究,积极推动服务业质量标准化技术机构组建,加快服务业质量术语、测评、分级等基础标准研制。
八、加强质量统计分析
25.健全质量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方案,优化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模型,开展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统计调查。
26.深化质量状况分析。将质量分析报告报送范围覆盖到所有国家质检中心。修订质量状况分析模板,实现分析报告信息化、可视化。强化微观质量与经济发展宏观质量的融合分析,更加有效地服务宏观经济决策。
九、夯实质量管理基础
27.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在大中型企业全面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制订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培训教育机构库、师资库和人才库,组织编制培训教材,推动培训教育工作规范管理和首席质量官互动交流,大力宣传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工作成效和先进经验。改进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推动高级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开展职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逐步完善质量培训、岗位待遇和培育机制等政策措施,大力培养高素质的职业技师和技术工人队伍。
28.推进质量学科建设。组织有关高校完善质量管理工程本科专业设置规范。推动设立质量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设立质量科研机构。
29.组织开展质量创新。推动成立全国质量创新产学研用联盟,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质量管理和技术创新体系。探索建设质量创新基地,积极争取质量创新专项奖励基金支持,初步构建质量创新激励机制。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30.深化质量文化建设。起草完成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指南国家标准,推进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推广城市质量文化建设经验,鼓励各地确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质量精神,建设质量主题公园、质量文化博览园和质量公益广告,不断提升市民质量意识。深化中小学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广泛开展中小学生质量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有关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经验交流及成果发布,树立质量文化建设标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注质量、参与质量。
十、加强质量研究和国际交流
31.开展质量理论研究。深化中国特色质量管理工作理论体系课题研究。开展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产品质量担保理论研究。探索实施企业质量首负责任制度。指导有关单位和省(区、市)质监部门,开展质量对经济贡献率、质量发展的经济政策措施、先进制造省区建设等课题研究。
32.强化质量立法研究。组织开展《消费品安全法》、《质量促进法》、《重大设备监理条例》、《机动车产品安全管理条例》、《产品防伪监督管理条例》等立法研究工作,不断完善质量工作制度体系。
33.开展国际质量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性质量会议,跟踪国外质量发展趋势和实践成果,不断提升中国质量管理水平。组织举办海峡两岸质量论坛、设备监理国际论坛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