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质检科技工作要点
XZKL1234 · 2016-02-28 08:20 · 59148 次点击
科技司关于印发《2016年质检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质检科函〔2016〕17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纤维检验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现将《2016年质检科技工作要点》印发你单位,请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落实。
附件:《2016年质检科技工作要点》
科技司
2016年2月24日
2016年质检科技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改革创新的关键之年,质检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五大理念,落实全国质检工作会议部署,加强统筹规划,强化顶层设计,深入推进科技质检建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带动全面创新,深化质检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技术机构发展步伐,发挥质检科技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一、抓好顶层规划设计
1、发布“十三五”质检科技发展规划。结合国家“十三五”规划,以促进质量发展和保障质量安全为主线,制定并发布“十三五”质检科技规划,明确质检科技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及相关措施。
2、认真实施NQI专项。成立专项协调办公室,做好《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项2016年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编好专项经费概预算,做好NQI的宣传培训工作。
3、召开质检科技大会。总结、交流“十二五”质检科技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分析质检科技面临的形势和挑战;规划部署“十三五”质检科技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全面推进国家质量基础建设,统筹部署“十三五”质检科技发展。
4、推进地理标志保护立法。全面总结《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施行10年来的经验和不足,开展立法调研,推进地理标志立法工作。尽快出台《境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5、推动检验检测机构深化改革。配合中央编办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指导、推动各级质监部门贯彻落实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配合认监委积极推动检验检测认证领域政府购买服务,配合法规司加快推进行政法规立法,为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提供支撑和保障。
6、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统筹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号)文件要求,加强地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筹规划,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做大做强。
7、推进国家质检中心改革创新。针对国家质检中心发展中存在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的新形势,突出问题导向,研究出台国家质检中心改革意见,在分类定位、筹建主体、监督职能、分级管理、行政许可、使用管理、统一流程和退出机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提出改革举措。
8、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行专用标志使用自我声明,简化事前审批,扩大使用效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档案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变更制度和注销制度。
三、加强科技能力建设
9、推动国家重大专项落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支持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出台《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指导意见》,将集聚区建设成为检验检测认证行业信息、人才、机构汇聚和国际交流的中心,成为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的平台。抓好食品检(监)测重大专项规划的实施,推进食品专项管理制度各项任务落实,力争30家国家食品检测重点实验室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10、加强国家质检中心规划布局。支撑和服务“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重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领域规划建设一批高水平国家质检中心。
11、提升口岸检测能力建设。优化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布局,在沿海延边布局一批保障国门安全所急需的重点实验室,提升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能力并力争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制定《口岸检验检疫查验技术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指导口岸查验设施的配置,切实提升口岸把关的技术能力,保障检验检疫工作质量。
12、夯实基层技术机构能力基础。总局层面,在质检、计量、特种设备检测、纤维检验、标准化等专业领域,组织、安排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技术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各地质监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加强基层质量技术机构能力建设,夯实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支撑和引领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技术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
13、推进检验检测技术联盟组建。支持国家级检测机构等优质检测资源以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联合发展为目标组建检测技术联盟。鼓励联盟充分调动人才、装备、技术、管理等创新要素,深度融入产业链和创新链,主动参与和服务产业整合和创新发展。鼓励在检测技术联盟基础上探索实质性整合的可行性和实现路径。完善和规范国家质检中心检测技术联盟年会制度。
14、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做好“十二五”以来承担项目实施验收工作,保证项目质量。加强科技项目执行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整理优秀科技成果并支持推广。
15、抓好质检科研成果转化。推进成果转化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完善修改相关管理办法。探索可行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质检总局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建设,并总结经验提升建设水平。
四、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
16、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7、贯彻落实援藏援疆精准扶贫。坚持支持申请和帮扶指导并举的原则,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富民兴藏兴疆、精准扶贫的重要作用。
18、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开展地理标志品牌评价,加强地理标志宣传推广。建设维护“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网”,开放共享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信息。
19、推动地理标志国际合作。开展中欧、中美、中法、中泰等地理标志国际合作交流,推进中欧100+100互认互保项目,促进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
五、优化管理体系运行
20、发挥科技委作用。完成科技委换届,加强科技委建设,加快培养和引进高水平青年领军人才,充分发挥科技委咨询服务作用。
21、推行动态管理。运用国家质检中心动态监督管理系统,进一步促进国家质检中心管理规范化、透明化。试运行检验检疫实验室资源管理平台,加强实验室动态管理,定期评估实验室技术能力,提升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科学化管理水平。
22、强化绩效考核。继续推行检验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考核。将实验室仪器设备投入与考核挂钩,利用考核数据指导设备资源的科学配置,扶优扶强,提升实验室科学管理水平。研究加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技术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
23、推进“互联网+检验检测”服务模式创新。推广“数字化实验室”建设,提升技术机构和实验室对行政执法的技术支撑能力。鼓励检验检测技术机构探索基于互联网思维,以用户为核心,搭建用户自组织,集检验检测服务量身定制、供需对接、线上线下无缝连接的“互联网+检验检测”服务模式创新。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虚拟仪器等互联网衍生手段,革新检测技术,优化资源配置,节省检测成本,建立平台、用户和合作方多主体共赢互利的检验检测生态圈。
六、营造良好科技环境
24、强化质检科普效果。举办好第三届“质检科技周”。组织认定一批质检科普基地,创新宣传模式,鼓励引导创作优秀科普作品,以科普为主题讲好质检故事,营造质检科技良好氛围。
25、深化作风建设。巩固三严三实活动成果,按照中央部署开展好相关活动,不断推动作风转变。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研究完善廉政制度,坚决杜绝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