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渗水,维权真的好难
hxfs3332 · 2016-09-11 16:53 · 45242 次点击
地面渗水,维权真的好难
高高兴兴买了新房,却遇上新房地面渗水的糟心事。从此走上漫漫维权路。下面来看几个案例,或许你会有所启发。
案例一:老田的儿子小田看到父母生活不方便,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下离自家不远的某小区一套房子,方便自己平时照顾他们。房子如期交付,小田联系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前几天,装修公司的师傅给小田打电话,说他新买的这个房子的地面往外漏水。小田赶到那里一看傻眼了,不但地面出水严重,部分墙壁也被水浸泡了。
小田联系物业和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就渗水原因,物业和开发商给出相同答复,因为上个周连续的雨雪天气,加上小田买的这个房子地势比较低,造成了雨水堆积,渗透地板。小田几次与开发商沟通,开发商均以房子已经过验收为由拒绝处理小田的问题。
小田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首先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员看过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后,随小田一同来到他的房屋,为其办理了保全证据的公证。
这里提醒广大市民,收到与购房合同约定以及开发商承诺一致的房子是每一位购房者的权利,出现问题时,积极地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才是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式。对于像小田家这样,不容易长时间保存的证据,在证据存在期间,对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将很好地解决日后维权取证难的问题。
案例二:王女士买下了现在住的商品房,开春,家里就出现了漏水的情况,而且非常严重,开发商来维修过两次仍没有改善。而今年年初再去报修,物业给出的答复是“已经过了质保期”,虽然知道有质保期,但到底何时起何时终,让她摸不着头脑。王女士说,小区的开发商来维修过两次,都是简单用喷灯烧一下,不久又开始漏水,她又来到物业报修。“报修以后,物业的人也知道了,却没人像前两次一样来修,也没人来修。”王女士说,“没人来修,就自己找了维修工,修了两次,钱没少花,可今年又漏水了。”看着闹心的房子,王女士又找到物业,“物业的工作人员给我的答复就是房子已经过了质保期了。”王女士说,“我当时还寻思,入住的了五年,怎么就过了质保期?”
物业:质保期内联系过开发商但没人来修
物业公司经理先生说,对于居民家漏水的情况,目前房子已过了开发商的质保期,自己也没有办法。“质保期内,我们也是帮着联系开发商了,但开发商没有回应。我把这个事情跟我们领导汇报一下,看怎么解决。”对于物业是否应该贴通知,告诉居民房屋防水质保期是多久、什么时候到期,并提醒居民仔细检查房屋存在的问题等,经理却闭口不答。
律师:五年内房屋漏水留好固定证据
律师提醒,居民在买房时就要计算好自己房子的质保期到期时间,在房屋防水五年的质保期内,防水出现问题,一定要留好固定证据。拥有了固定证据,能够证明房屋漏水是五年质保期内损坏仍未修好,这样即便是过了五年质保期,居民还是可以找开发商协商,然后由开发商找施工方等进行维修。
质监:质保期内开发商不维修可投诉
市建委工作人员说:“房屋是有质保期的,房屋的防水质保期是五年,五年内五个老城区验收合格的房屋归开发商维修,质监站进行管理,如果开发商不维修,可以投诉到质监站。
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开发商和物业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和解决措施。所以业主在购房前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有质量保证的开发商和物业,购房时可以三方制定一个关于房屋漏水解决方案的协议书。在装修入住前不仅要做好自家的防水工作,还要仔细检查屋顶,核实楼上住户的防水措施,不然后患无穷。如果在入住后房屋渗水则务必保留有利证据,以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