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授权建立国家测量互感器型式评价实验室(江苏)

  XZKL1234 ·  2016-10-22 08:37  ·  41851 次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根据《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质检总局《关于做好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实验室计量授权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5〕998号)要求,经考核合格,现授权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为“国家测量互感器型式评价实验室(江苏)”,具体实验室名称及授权项目、专用章编号等见附件。
即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型式批准时,可委托上述机构进行型式评价。
附件: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授权项目
质检总局
2016年9月29日
附件: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授权项目
一、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基本情况
实验室
所在单位
实验室名称
型式评价
专用章编号
联系方式
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国家测量互感器型式评价实验室
7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5号(210023)
电话:025-86435511
二、国家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实验室授权项目
序号
开展型式评价的
计量器具名称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
最大允许误差
1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
(0~5000)A/(5,1)A
0.01级及以下
2
测量用电压互感器
(0.1/~220/)kV/(100/3~100)V
0.01级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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