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食品检验技术体系基础建设 规范复检机构

  XZKL1234 ·  2017-03-12 08:17  ·  46774 次点击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心的问题。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重庆沙坪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江龙就认为,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内当前存在比较突出的技术监管机制、体制问题,亟需破解,应加快食品检验技术体系基础建设。
现状:食品安全标准制修定与执行使用环节脱节
刘江龙说,现行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等标准体系的制定和修订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而标准执行使用最多的环节是大量承接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食品安全应急检验的食药监和质监等部门的食品检验机构,这些部门的检验机构大多数未能参与各类食品标准的制修订。现行食品标准体系的科学性、严谨性、适用性与可操作性存在诸多不足,亟需完善。
“由于检验检测机构庞杂、层级与职责划分不清,给监督抽检等执法检验的最终判定造成诸多障碍。”刘江龙说,现行法规规定申请复检的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复检机构,部分企业将省级检验机构甚至国家检验中心发的不合格产品要求送回企业所在地的检验机构(有的是地级检验机构)复检,“这给复检企业与复检机构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有时就不明不白地复检合格了。”
此外,他还认为,目前包括食品标准研究与起草、食品非标检验方法的研究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检验检测标准操作以及食品检验检测质量控制等技术操作的规范性指南与文件缺乏。“尤其是新出现的技术、方法与标准等更是缺乏国家层面统一的技术指导原则、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指南与文件,影响检验方法的重复性、检验结论的重现性以及检验标准的科学执行。”刘江龙说。
建议:整合食品检验技术体系规范违规复检机构
有一个好的食品检验技术体系,将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的执行和公正。通过前期调研和观察,在全国两会上,刘江龙提交了加快食品检验技术体系基础建设的提案。
他建议,要组织国家与各级食药监和质监等部门的食品检验机构参与到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中,并主要承担标准制修订后的复核工作。标准制修订后,多增加复核机构,最好有多家机构参与复核,增强标准体系的科学性、严谨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及使用执行的一致性。
要进一步整合与建设食品检验技术体系,食品检验的市场化与公益性检验建设同步推进,厘清职责。企业生产的委托检验、社会及个人的咨询检验等交给市场化的检验机构。食品标准的制修订、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及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检验等基础性、执法性的研究与检验,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应主要交由政府组建的检验机构,类似于卫生系统的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不宜急于推向市场化运作的检验检测机构,易放难收。
刘江龙说,按照食品监管的层级序列,需明确规定食品复检要向同级或上一级的具有复检资质的检验机构申请复检。“建议抓紧时间建设国家食品检定机构,当同一层级的原检结论与复检结论不一致时,负责监管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申请国家检定机构出具最终的复检报告。”国家检定机构的存在,也能规范与震慑那些存心违规操作的复检机构。
提案中还建议,国家在颁布各类食品安全技术文件、标准与方法时,要及时跟进颁发相应的技术指导原则、操作性强的规范性指南,确保各类技术文件、检验方法及标准的科学执行。牵头实施起草与修订的的部门,需吸纳食药监和质监等部门的食品检验机构参与到规范性操作指南与文件的起草与修定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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