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质计所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收费新政会议

  XZKL1234 ·  2017-04-18 08:12  ·  48244 次点击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包括计量强制检定收费在内的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质检总局也于近日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要求质检系统严格执行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工作,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迅速组织副主任以上干部职工,召开所务会议,就停征强制检定收费后执行强制检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梳理,并对贯彻落实停征计量强制检定收费做出具体安排。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所长姜伊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就停征强制检定收费后执行强制检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并将具体问题形成书面报告汇报鄂尔多斯市质监局,请求市局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指示。
会议要求,面对强制检定收费停征后检验检测工作新形势,我们要敢于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迎接新挑战,要把握好我所检验检测的职能没有变、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责任没有变这两个关键,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在适应新形势的同时继续保证各项检验检测工作有序开展,继续保证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检定合格率有提高,继续保证检验检测责任制管理方式不变更,检验检测工作既不得乱收费,更不准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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