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企业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被处罚款
XZKL1234 · 2017-06-25 08:54 · 57442 次点击
6月12日,从北京市质监局了解到,日前,北京市房山区质监局发布了京(房)质监当罚字〔2017〕稽7号行政处罚决定。对北京隆晟骏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定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进行处罚。
经查,北京隆晟骏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定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责令北京隆晟骏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并处罚款贰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