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机动车检验机构乱收费将进“黑名单”
XZKL1234 · 2017-08-25 08:12 · 55789 次点击
今后,大连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有“乱收费、乱涨价”警示信用记录或有“行政处罚”提示信用记录3次以上,将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并遭到惩戒。这是从新出台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意见》中了解到的。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大连市依据《辽宁省失信黑名单企业惩戒联动实施办法(试行)》,可以选择如下惩戒措施:列为日常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并提高监督检查频次;撤销其相关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金融机构可以按照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的原则,提高贷款利率或拒绝贷款;招投标时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明确的限制性条款,依法禁止参加重大项目招投标;在申请列入政府信用担保管理体系时,不予批准,已列入政府信用担保管理体系的,给予黄牌警告或取消资格;取消其财政补贴资格,不予考虑享受政府补贴扶持(拨付财政性补贴资金)等国家政策;在办理资质评定、申报、升级、验证、年检中,依据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相关限制,或者依法取消有关申请资格;政府采购管理中,从列入黑名单起3年内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
对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信贷支持、授予荣誉、资质审核等方面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