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多部委严厉打击“挂证”挂靠问题,公开“挂证”举报电话,严查!
XZKL1234 · 2017-09-08 08:28 · 70033 次点击
特别关注|多部委严厉打击“挂证”挂靠问题,公开“挂证”举报电话,严查!
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挂证”工作,为落实国务院要求,人保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打击住建、环评、药品流通、专利代理、消防等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随后多部委也对外公开“挂证”问题举报受理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回应网民关于整顿职业资格证“挂靠”问题的留言
Hoppy说:2016年底人社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里面涉及很多行业的准入资格问题。比如建筑类有建造师证书,企业进入建筑领域施工需要具备相关资质,这就需要建造师证书。目前社会上存在有的企业花钱寻找符合条件的建造师并为其缴纳一定时间的保险,而人不去该企业,就是所谓的“挂证不挂人”现象。企业拿到资质证书,但施工的人又不是他们花钱买证书的那些人,这就造成施工企业资金、社会资源的浪费。是否有必要核实一些职业资格证与实际生产是否脱节,同时对“挂证”产业链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以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期待回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回复:网民Hoppy提出的关于对“挂证”产业链进行彻底清查的建议非常重要。近年来,职业资格“挂证”问题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带来了安全隐患。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挂证”工作,为落实国务院要求,2017年4月,我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打击住建、环评、药品流通、专利代理、消防等领域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1.要求各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有关情况,尽快研究制定治理“挂证”问题的工作方案。2.向社会公开“挂证”问题举报受理联系方式,多种形式、多个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3.对核实确认的“挂证”当事人、当事企业、违规中介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形成震慑。4.转变管理方式,进一步清理取消与企业资质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减少企业资质与人员资格挂钩。
《通知》印发后,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了治理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开了举报受理联系方式,并根据方案部署开展了集中治理活动。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以集中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保持严查重惩高压态势,重点排查各领域存在的“挂证”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另一方面,系统分析梳理“挂证”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管理不健全之处,提出针对性措施,从源头上消除“挂证”问题滋生的土壤。同时,推进职业资格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探索对“挂证”问题的共同打击、联合惩戒,将职业资格注册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更好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发力,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争取尽快从整体上解决“挂证”突出问题。
“挂证”举报电话
住房城乡建设部“挂证”问题举报受理联系方式
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联系:010-68318924
举报网址:
信函来访联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213室
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处
邮政编码:100037
一级建造师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联系:010-68318963
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信函来访联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三层310室
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建造办
邮政编码:100037
环境保护部“挂证”问题举报受理联系方式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鸿炜亿家酒店902室
2.联系电话:(010)84916857
3.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二、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1.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17层1710室
2.联系电话:(010)66556846、66556848
3.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开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挂靠问题举报受理联系方式的公告
职业资格证书挂靠是指将本人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到非工作单位名下,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改革组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要求,为集中治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挂靠行为,强化社会监督,现向社会公开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挂靠问题举报受理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10-84945620,010-64937467
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国务院实现社保/招投标/信用数据共享,这对建筑企业和挂证将意味着什么?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要求:
2017年7月底前,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将正式开通上线,实现政府部门间跨地区、跨层级的信用/招投标/社保等数据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