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未申请检定 北京晨光燃气天然气分公司被开罚单

  XZKL1234 ·  2017-12-18 08:16  ·  70434 次点击
近日北京市延庆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出京(延)质监当罚字[2017]特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晨光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条例,被罚款200元。
京(延)质监当罚字[2017]特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晨光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北京市延庆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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