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正式发布!
XZKL1234 · 2018-03-12 08:29 · 66679 次点击
3月7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官网发布了《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1-2)。此次修订删除了各注册项目中主任审核员的要求(主任审核员的具体管理方式另行通知),增加了知识产权认证审核员注册领域,原《知识产权认证审核员确认方案》(中认协注[2013]308号)同时废止。
关于发布《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1-2)的通知
各相关认证机构及人员:
为满足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需求,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对《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见附件1,文件编号CCAA-101-2),自2018年3月26日起实施。本次修订删除了各注册项目中主任审核员的要求(主任审核员的具体管理方式另行通知),增加了知识产权认证审核员注册领域,原《知识产权认证审核员确认方案》(中认协注[2013]308号)同时废止。
为保证CCAA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工作的连续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CCAA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含高级审核员)确认资格(有效期内)且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参加知识产权认证转换培训并通过CCAA组织的考试后,可申请转换注册CCAA知识产权认证审核员。CCAA委托北京强企知识产权研究院(国家认监委知识产权专家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转换培训(培训通知详见附件2)。
二、已取得CCAA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含高级审核员)确认资格,尚未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确认有效期内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于2018年6月30日前参加知识产权认证转换培训并通过考试的,可申请转换注册CCAA知识产权认证审核员。
三、已通过CCAA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考试,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可申请转换注册CCAA知识产权认证实习审核员。
四、注册申请人应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要求的解释见附件3。
五、转换方式和申请注册路径如下:
(一)以上第一、第二类人员通过CCAA认证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V3.0提交注册申请,申请路径选择“体系认证审核员”-“知识产权认证”-“越级注册其他领域转换”。
(二)以上第三类人员通过CCAA认证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V3.0提交注册申请,申请路径选择“体系认证审核员”-“知识产权认证”-“实习”。
(三)申请人按照CCAA认证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V3.0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知识产权认证审核员确认证明(适用时)、转换培训考试合格证明、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01-2)
2.北京强企知识产权研究院关于举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员转换培训”的通知
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解释从事知识产权认证活动的相关专业能力要求的函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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