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州将质量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
XZKL1234 · 2018-03-28 11:55 · 62449 次点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提升供给质量,按照《楚雄州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该州将质量工作纳入了对各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的年度综合绩效考评。
经过充分征求意见,楚雄州强州办制定印发了《2017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质量工作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将考评内容分解成质量目标、质量提升、质量基础、获得质量激励项目等19项指标。考核工作遵循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简便易行的原则,不组织实地考核,采取报送材料的方式进行。
各县市政府及开发区对照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对2017年度质量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充分准备并按时上报了各项工作证明材料。各考核实施部门在收到被考评单位所报送材料后,结合日常检查指导、重点工作完成、统计数据等情况,逐一提出了被考评单位该项考核要点的《质量工作考核要点得分建议》。强州办经过汇总审核,向考评办上报2017年度综合绩效质量工作考评结果汇总。
通过严格实施考核奖征,将有力促进各县市政府及开发区高度重视、强力推进质量提升和品牌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