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XZKL1234 ·  2018-04-03 08:26  ·  64758 次点击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13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加强人事考试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要严格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工作,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的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须在陕西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即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23日上午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下午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24日上午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
根据原人事部有关规定,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2018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4月12日至4月23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4月16日至4月26日(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4月12日至4月27日17:00止。
(二)网上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此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报考信息,完成报名。
1.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网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完成注册。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之前已在报名平台注册成功的考生照片不得更换。
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3.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操作前的个人填报信息可自行修改,缴费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4.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行“提交确认”操作后,即可下载打印《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须按照要求完善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意见栏报考人员不填。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资格审核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
1.报考人员情况界定:在陕西省参加过2016、2017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无需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只需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其他报考人员均被视为“新考生”,均须经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西安市咸宁西路30号质检大厦16层1627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29-82214513,联系人:耿俊省。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供材料:
(1)《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表》或《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01年以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2);
(5)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只限报考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的人员)
审核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配合审核部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对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对该单位将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取消该单位工作人员下一年度的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将给予终止考试资格和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同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四)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报考人员放弃考试资格。
(五)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510号)规定,收费标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70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每人每科65元。
完成报名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22日前(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大厅开取发票。
(六)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置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置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六)报考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七)中国人事考试网是官方网络报名缴费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是获取考试和办证资讯的平台,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
报考人员应避免通过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报考信息均以官方网站或微信平台信息为准,轻信其他网站的报考信息导致延误报名者,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由于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附件:1.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工作年限证明(模板)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4月2日
附件1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
(国人部发〔2006〕40号)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第十一条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第十二条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二)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第四十一条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摘自《注册计量制度暂行规定》
(国人部发〔2006〕40号)
第四条 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附件2
工作(聘任)年限证明
兹证明同志取得学历,工作满年,在我单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年,符合报考条件中规定的相关任职年限。
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本证明真实性由本单位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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