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是亮剑并非“越界”
XZKL1234 · 2018-06-03 07:51 · 46842 次点击
“升格扩容”后市场监管部门在价格监督领域打出第一记重拳,向交通运输、银行等领域不规范收费行为亮剑,显示出改善营商环境的努力和决心。这并不是“越界”,而是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整合交叉职能、推进综合监管执法的意义所在
全国3100万户企业又将收到一个大礼包——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决定6月份至11月份在全国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未按照国家“清单”实行的不规范收费、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铁路港口公路不合理收费和商业银行与贷款捆绑的强制收费等。
市场监管总局此项通知,是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具体举措。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年要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并提出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加大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力度等措施。
2017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曾公布过全国性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但在具体执行中,部分地区没有坚决落实,有的未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或公示内容不规范,有的继续收取本应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的自行提高收费标准、延长收费时限、增加收费频次。这些违规收费行为正是此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重点。
随着“互联网+政务”的发展,近年来各地普遍推行电子政务平台。不过,这些新兴的政府公共服务却在某地成为违规收费的借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无论行政机关是否直接运营、直接投资、直接收费,电子政务平台均不得收取任何经营服务性费用。因此,市场监管总局此次提出,要重点查处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等行为,是堵住借技术敛财的漏洞。
物流领域的收费对企业成本影响较大,也是企业吐槽较多的领域。比如,铁路货运领域存在将职责内的工作另行设立收费项目并收费、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港口方面存在违反《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将引航交通费转嫁给船方承担的行为,公路方面擅自设立收费站点收费,未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等减免优惠政策,以及高速公路救援等单位超过政府定价标准收费的行为。查处这些“堵点”,无疑能够帮助企业发展跑出“加速度”。
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问题,企业在融资过程中被不合理收费问题也在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比如,部分商业银行利用贷款强势地位捆绑强制收费,或者将信贷业务中开展的尽职调查、贷款发放、支付管理、贷后管理等应尽的工作项目转变为收费项目,将商业银行自身应承担的费用转嫁企业承担。迫于资金需求压力,企业往往敢怒不敢言,或不确定这笔钱是否该交。现在,市场监管总局站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角度,从银行信贷环节为企业省下应省的钱,显示出改善营商环境的努力和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整治是原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职能划转给市场监管总局之后,市场监管总局在价格监督领域打出的第一记重拳。由于机构改革尚未完全到位,《通知》的“收件人”主要还是各地的发改委,而不是市场监管部门。“升格扩容”后市场监管部门向交通运输、银行等领域的不规范收费行为亮剑,这并不是“越界”,而是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整合交叉职能、推进综合监管执法的意义所在。只有集中力量,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涉企收费,坚决把过高的收费降下来,才能让企业轻装上阵、聚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