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规范》10月1日实施
XZKL1234 · 2018-10-08 08:37 · 53609 次点击
9月28日从标准实施发布会上获悉,国家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规范(GB/T36308-2018)将于10月1日实施,评价结果包括A、B、C、D四个等级。同时,18家首批全国检验检测诚信达标机构,以及9家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建设先进单位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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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人民日报海外版原总编詹国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司副司长乔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处长柳成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副秘书长刘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用监管司调研员王小莉等相关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汤万金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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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与计量、标准、认证认可一起,构成四大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其是近年来国务院确定重点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截至2017年底,我国检验检测机构数量36327家,营业收入2377.47亿元,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达3.76亿份,平均每天103万份,从业人员达111.93万;但检验检测机构“小、散、弱”现象依然普遍,运行不规范、不诚信,以及假数据、假报告等问题,时有发生。
詹国枢表示,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标准实施,有利于带动检验检测产业链向生态化发展,促进社会信用体系整体建设,建议培育和发展第三方诚信评价机构。
为落实检验检测机构建立诚信档案,并实施分类监管有关要求,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先后组织制定GB/T31880-2015《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和GB/T36308-2018《检验检测机构评价规范》两项国家标准。
在乔东看来,传递信任是检验检测的本质,行业诚信问题,不只是行业本身的问题,它涉及不少社会问题,要努力塑造行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评价规范》定义,诚信评价是指对检验检测机构某一时期的诚信状况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估,并用符号表明其诚信等级的活动。评价指标包括法律法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责任要求、否决项等5项指标,评价结果包括A、B、C、D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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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银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等18家机构,成为首批全国检验检测诚信达标机构。国家光学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9家单位,获评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建设先进单位。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检验检测诚信工作组秘书长郭新峰解读了《检验检测机构评价规范》。与会专家认为,该标准发布和实施,有利于范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建设,更好发挥检验检测传递信任的作用,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