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为了妈妈

  千里明月 ·  2008-05-10 09:12  ·  38569 次点击
我认为我妈妈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我爸爸因心脏病去世时,我才21个月大,哥哥5岁。她再嫁的那个男人如果不是烂酒鬼,本来很可能会成为一个好丈夫。那次婚姻破裂后,她虽无一技之长,又没有受过教育,却毅然负起抚育哥哥和我的责任。
嗣后多年都是过一天算一天的日子。我们在乔治亚州培根郡的小农场与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市之间搬来搬去。
妈在杰克逊维尔一家雪茄烟厂做工。她是卷烟工人,一天要卷6000支雪茄,赚的钱才够我们糊口。那地方的气味连死人都受不了,工作是又热又脏。
答案是因为别无他途,也因为她是个有勇气和自尊而不会要人救济的女人,而另外我认为绝大部分——是由于神秘的母性。家境中落时,主持大计者往往是做母亲的人;在别人都丧气认输的绝望时候,做母亲的会单独挑起重担。
在我11岁,哥哥15岁那年,妈开刀动手术,身子上了石膏躺在床上,过了3个月才摆脱石膏模改用拐杖。再过3个月,她可以不用拐杖,回到卷雪茄烟机前工作。这期间我哥哥辍学到纸盒厂中去做大人的工作。他要到长大成人,从陆军中退伍后才能重返学校读书,然后进大学,但他从没抱怨。他的口头禅是:“别人最受不了的时候,对我可正合适。”他这种态度是从妈那里得来的。妈总是现实地面对世界,从不闪避。她从不丑化世界,但也不美化世界。
我记得我9岁时找到了一份在街上卖《杰克逊维尔日报》的工作。我需要那份工作是因为我们需要钱——虽然是那么一点点钱——但是我害怕,因为我要到闹市区去取报卖报,然后在天黑时坐公共汽车回家。我在第一天下午卖完报后回家时,便对妈说我决不再去卖报了。
“为什么?”她问道。
“你不会要我去的,妈。那儿的粗手粗口非常不好。你不会要我在那种鬼地方卖报的。”
“我不要你粗手粗口。”她说道,“人家粗手粗口,是人家的事。你卖报,可以不必跟他们学。”
她并没吩咐我该回去卖报,可是第二天下午,我照样去了,因为她自己就会这样做。那年稍晚时候,我在圣约翰河上吹来的寒风中冻得要死,一位衣着考究的女士递给我一张5美元的钞票,说道:“这足够付你剩下的那些报纸钱了;回家吧,你在这外面会冻死的。”结果,我做了我知道妈也会做的事——谢谢她的好心,然后继续待下去,把报纸全卖掉后才回家。冬天挨冻是意料中的事,不是罢手的理由。
1967年的一个晚上,我打电话给妈说:“好消息。我刚卖掉第一部小说。”
一片沉默。她眼看我写作而没卖出一篇作品已有10年之久。她一直努力从事的实际工作,就是养育孩子并使自己活下去,因此对于我要编写故事给别人看这种构想难以接受。
“你是说他们明知道你说的是假话,可是还给你钱?哎哟,竟有这种好事?”她说,“我想我这一辈子也不会明白这种事。”可是她错了,她后来对这很了解。她看了我写的每部小说。她看一部小说所花的时间和我写的时间差不多一样长,可是她如果看过一部小说,那就是很认真地看过了,她很快就明白好小说写的总是一件事:男男女女,尽最大努力去做他们该做的事。她并不把他们看成是什么象征,或是巧妙地表现任何社会学或者心理学理论。他们只是依照自己认为最好的看法过日子的人,有时讲信誉,有时不讲;有时勇往直前,有时畏缩。她知道各种环境凑合在一起能令最了不起的人屈服,也知道环境虽然使我们屈服,但并不使我们变坏,只使我们表现出人性。一个从来没有远离出生之地的女性,没有受过多少教育而对艺术的本质有这样的认识和了解,可说是近乎奇迹的了。
我知道的那一点社交礼节,都是妈费了不少心血教导的结果;她要我记住,她不想让我长大后成为一个受人鄙视的人。我小时候她常告诉我:“弄脏了并不丢脸,弄脏了而不理才丢脸。”
等到我长大了以后,每次要出门时她都会告诫我道:“要学好,要做得对。”人生可能遇到的事,几乎全用得上这句话。在我看来,她不仅要做我的妈妈,而且要代替我死去的爸爸。她教我制造捉鹌鹑的罗网和捉兔子的陷阱,还教我怎样诱捕鱼儿,沿着小溪岸涉水去,把两臂伸直,向水底植物根部去抓鱼。
最重要的是她教我一定要苦干。她会说:“要是牛陷在沟里,你非得拉它出来不可。”哪怕是天冻得连眼珠都会裂开,或者下雨,再或不论你喜不喜欢,甚至你不舒服,总是要把牛拉上来。没有人会像奇迹一般出现前来救你。能救你的只是你的苦干决心和奋斗出头的决心。没人愿意或能够救我的时候,全凭这种苦干和努力向前的决心救了我。
别人碰到是非难分、左右为难的情况,可以犹豫拖沓,但是妈妈心里有数。哥哥和我从来不用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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