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动沪、苏、浙、皖建立长三角区域标准合作

  XZKL1234 ·  2019-04-14 08:38  ·  80224 次点击
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杭州联合召开2019年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发布2019年标准化工作省部合作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到,浙江将推动沪、苏、浙、皖四地建立长三角区域标准合作,加快推动区域标准化一体化发展。
2016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浙江成为国内首个获批试点省份。2017年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标准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第一阶段实施方案。
“国家标准委和浙江省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两年来,双方以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为主线,着力发挥标准化作用,‘最多跑一次’标准领跑全国,‘浙江制造’标准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一系列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制度创新成效明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说。
随着前两阶段任务的完成,标准化改革试点的第三阶段实施方案也随之出炉。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冯水华表示,2019年标准化工作省部合作行动计划共分为4大部分、17条具体任务。
其中,聚焦区域高质量发展,浙江将以标准化支撑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实施,推动沪、苏、浙、皖建立长三角区域标准合作及重点工作会商机制,围绕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积极争取联合发布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3项以上,加快区域标准化一体化发展。
“此外,围绕深化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目标任务,我们将开展改革试点评估,探索地方标准改革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标准活力,构建完善标准化战略的指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同时加快修订完善标准化工作地方法规制度,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冯水华介绍。
浙江省副省长王文序表示,今后一个时期浙江将加快“最多跑一次”标准化全覆盖、构建制造业先进标准体系、提升区域一体化标准水平、加快标准国际化步伐,紧扣“产业”扩展合作领域,聚焦“集聚”深化合作举措,突出“机制”提升合作成效,全力构建呈现浙江水平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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