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

  千里明月 ·  2008-05-11 21:38  ·  23969 次点击
【作者】:陆幸生
一个真实的故事。并非是“难得人间几回闻”,也并非他人的婚恋就得照此办理。
一对夫妻。丈夫:桂兴华,文学报编辑。妻子:孙练军,新成誊印社工作人员。
他的旅行袋里装着她的“脚”
右手,公文包。左手,旅行袋。像个出远门的。
“带个旅行袋,装的什么?”一个熟悉的过路人伸手去扯拉链,他坚决不让。
上渡轮了。上公共汽车了。他万分小心地将旅行袋摆在自己的双腿间的地板上,极其诚恳地要求乘客们:“别碰,谢谢,别碰!”
作为一个写诗的,有着情绪型性格的他,眼睛潮乎乎的。里面,里面……是妻子的两只脚啊!脚,知道它们的重要性吗!今天,她不能站起来走,但为明天能走,他现在得快步走。
6岁的她到乡下去过春节,脚溃烂了。亲戚们按照“行之有效”的土方给她治。一大盆滚烫的开水,放上碾碎的尖头辣椒,再硬把她的脚揿进去洗……挣扎、哭、叫。待得知消息的父亲将她从乡下背回上海,多少家医院给了一个共同的结论:坏疽,从膝下——截肢。
她的第一双脚,不见了。她死活不愿用拐杖。她的第二双脚是小孩样式的假肢,长大后又换成成人的,此刻,她的第三双脚就装在他的旅行袋里。系带的铁扣擦着皮,有“点”痛,要送假肢厂去修理。
34岁的她,从不穿丝袜,也没穿过裙子。无论冬夏,总是一双布鞋——它比皮鞋接触地面的面积大,站得稳。
40分钟的雨中徘徊
在外表上,丝毫看不出她是残疾人。
她曾有过一个男朋友,大学生。可就因为他说,“我和你‘轧朋友’,要承受多少舆论压力!”她狠狠心“断”了。邻居们劝她“将就点”,她不,她就要挑一个“称心”的,看得起她的。
邻居跟她说起他。她指指脚:“把这个也告诉他。”
1976年,他下乡在安徽省定远县文化局搞创作。父母身边无子女,他正在办“困退”。抱着“反正可以回来,谈个朋友也不要紧”的想法的他,听到“两腿残疾”,沉默了。出于礼貌,他答应去“看一看”。
到她家楼门口时,正值霏霏细雨。他整整徘徊了40分钟。这扇门好进不好出。伤她之心非所愿,勉强自己亦甚难。
沉重而矛盾的心情。轻微而有节奏的叩门。一个很周正的、身穿墨绿底色白点子棉袄罩衫的姑娘,站在门口,用坦率、探寻的目光打量着被邻居称为是“专门写笔记本”的他。
一杯清茶,他端起喝了一口,说不清是爽口还是苦涩。
忽然,,他发现她左臂佩戴着一块黑纱。一块为周总理戴的黑纱。她没为这个还不能称为“约会”的第一次见面而摘下它。她根本没考虑过黑纱可能会给她的这次会面带来的晦气和不吉。惯于捕捉形象、善于开掘寓义的他,及时而准确地把握住了这块黑纱所反映出的她的气质和人品。他知道,今晚可以写一首诗。自然,还不是关于爱情的。
短促的见面。她坚持要在雨中送他到很远的弄堂口。她要让他明白:她能走,会走!
他明白。
她说:“再来……”
让我扶着你吧
他“再来”了
虹口公园。她执意要在阳光和众多人群的注视下丝毫不比别人差地走给他看。窘迫的他竟然没能掏出够买两张公园门票的钱。
她买了。这一次,她给了他一张2寸的照片。
他和她一起去看话剧《年青的一代》。并肩的他们听着台上的林岚正对林育生说的话:
“你知道吗,继业的腿都要锯掉了!如果真是这样,我就要扶着他,走遍祖国的大地……”
他觉得,这话是讲给他听的。
夜中的路,讲不完的话。他和她走累了。他扶着她走到一幢工房的门楼里,坐在水泥台阶上。她挽起裤腿,解开假肢的铁扣。路走多了,截肢部位已经磨出了血。有风吹来,创口冷飕飕地发痛。
有人走过,用怀疑的目光注视这对在黑暗中行为怪异的青年人。
她却谈起刚才的戏:“再好的戏是要演完的。”
他明白这话的“潜台词”。他说:“我写过戏,但在生活中我决不演戏。让我扶着你吧!”
他返回农村。不久,一本印有他处女作的《安徽文学》寄到她手上。在姑娘爱的天平上,变成铅字的姓名分量是很重的。他没骗她。
自此,印有他作品的杂志不断寄来,当他再次归来,他们结婚了。她借50元钱,买了一条羊毛毯。而他,则买了一双布鞋作为献给她的礼物。
押韵的步履
她将分娩了。他不顾一切地推开产房的大门,几乎是叫喊着对医生说:“请你们特别护理,她没有脚,使不出力……”得到的答复是:“你懂什么?痛,就是快了!”
12天后,凌晨4点,他又要走了。他一步三回头,她无言地朝他挥挥手。
女儿一周岁了。她左手撑伞,右手抱孩子,顶着雨换3趟车去儿童医院。一个星期,二个星期。她坐在床上,看着他的相片:你,看到我又在淌血的伤口了吗?看到我的心了吗?
印着他姓名的各地期刊每月都在寄来。
1979年底,在结婚后的第三年,作为一个父亲,他终于回来了。他知道,是诗使自己得到了她的爱,那么,为了她的爱,自己应该写出更多更好的属于精品的诗!
市青年宫举行第三次青年诗歌创作比赛。他带着她和女儿。画配诗。主持者挂出的,是四川作者罗中立的《父亲》。多么熟悉的一切:刀凿似的皱纹。眉尖的辛劳和思虑。他埋头写了起来。
女儿吵着要看。她拉住她。
评选结果,他的《喝吧,大伯……》以最多票数得第一名。她没脚,但她是站着鼓掌的。
她用50多元钱为他买了一只龙形台灯。星期天,她卸去不便的假肢,用双膝跪在地上,挪动身子,用针、线、牛皮纸,分门别类给他装订越来越多的杂志。
他天天扶着她乘车上班。后来,她被允许在家里刻蜡纸,他就天天换车到她单位去,交昨天完成的蜡纸,再领回当天的任务。4年如此,风雨无阻。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近3个小时。
她心头曾萌起的女性的忧虑悄悄消失了。前些天,他兴冲冲地“逼”她去锦江乐园。
“普通人享受到的,我要让你都享受到!”他说。
他写诗,天天在寻找“韵”,寻找跌宕和流畅。
她没脚,但天天在赶路,不畏坎坷和陡峭。
他们是靠诗联结在一起的。两颗心押着韵的跃动,永远扣人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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