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用电器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标样管理的通知

  VRDG ·  2008-05-30 14:45  ·  48629 次点击
各家电产品及其电器附件生产企业:
为了保证家用电器强制性认证产品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一致性和可追溯性,更好地为CCC认证工作提供有效证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将于2008年4月20日起对部分家用电器强制性认证的型式试验样品实行标样管理。目前涉及标样的强制性认证的家用电器产品包括:电风扇类(0702)、家用电动洗衣机/脱水机类(仅限双桶洗衣机)(0705)、储水式电热水器类(0706)、快热式电热水器类(0706)、室内加热器类(0707)、真空吸尘器类(0708)、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类(0709)、电熨斗类(0710)、电磁灶类(0711)、电烤箱类(0712)、家用厨房机械类(0713)、微波炉类(0714)、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类(0715)、吸油烟机类(0716)、液体加热器类(0717)、电饭锅类(0718)、冷热饮水机类(0717)。
电器附件(002类)及非金属材料(134类)认证也实行标样管理,其要求同家用电器强制性认证产品标样要求。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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